关于安排2016-2017学年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14 点击数:

教通〔2016〕19号

各教学系(部):

为了顺利开展教学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上、中、下三学期)教学任务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1.教学任务安排

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教学任务和专业课教学任务。

公共课教学任务由教务处下达,相关教研室(部门)承担任务并安排授课教师。公共必修课任务,以自然班级为单位安排任务;公共选修课任务,由各系组织团队内教师填报(参照表后备注要求填报)。

专业课教学任务由各教学系下达,相关教研室承担任务并安排授课教师。涉及到跨系教研室承担的专业课程由各教学系确定教务任务后致函至承担课程的教学系下达给相关教研室,由教研室安排授课教师(填报“聘请外系教师上课教学任务”),未经教研室同意不得私自确定承担课程的教师。

小学期的教学任务请参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期实施方案》(附件四)下达,并按照方案提交便于三学期开展的专业教学计划。

2.教材选用

各教研室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师选用教材,教材订单须分别经教研室、教学系(部)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审定(附件二)。

3.相关事宜

(1)确定授课教师的程序:教研室主任将承担的教学任务分解至各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在课程组成员中安排授课教师,初步安排后报教研室主任统筹确定授课教师,各教研室将所承担的教务任务确定授课教师后,汇总报教学系(部)审定,提交教务处。

(2)根据学校安排:中学期、下学期的公共课程集中安排在周一、周四两天;周五下午主要用于教研活动不准排课,周末原则上不排课,特殊情况需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排课;周一、周三和周五共三天系(部)、部门正职尽量不排课;授课教师一旦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修改。

(3)参加选课课程最大容量的确定,理论课建议为60人,实践课建议为40人。

(4)鼓励任课教师参加支教、下企业锻炼等,相关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建议各系各专业在下达教学任务时做好师资培训对接工作,避免出现大量的调停课。

(5)下学期教学任务中授课教师可于中学期结束前调整(具体见届时通知)。

(6)为便于安排学生选课,各教学系部于620之前将附表一中公共限选课和公共任选课任务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ljszjwc@yeah.net;其他材料于624前上交。

(7)本学期教务管理平台排课截止时间为715,排课结束后各系通知教师本学期结束前查看个人课表。

附件一:2016-2017学年教学任务/JW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614/20160614102339223922.xlsx

附件二:教师/学生教材征订单(2016-2017学年)/JW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614/20160614102413501350.xlsx

附件三:三年制公共课排课安排表(2016-2017学年)/JW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614/20160614102454435443.xlsx

附件四: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小学期实施方案/JW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614/20160614102435823582.docx

备注:因附表数据较多,电子版材料传至丽江师专办公群及学籍考试群共享。

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

(信息发布时间:201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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