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6〕41号
各系(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发展工作管理办法》(丽师政发〔2015〕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下企业锻炼教师考核和上报2017年上半年教师发展项目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下企业锻炼教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2016年度截止11月20日已完成下企业挂职锻炼教师、2015年度完成下企业挂职锻炼但未进行考核教师及2016年省级企业顶岗项目3名教师。
(二)下企业锻炼教师提交材料:加盖锻炼单位及系(部)公章的《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附件1),工作日志,不少于2000字的锻炼总结。
(三)企业顶岗教师提交材料:加盖顶岗单位公章的《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顶岗培训考核表》(附件2),《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顶岗项目任务计划书》(附件3),《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顶岗项目培训日志》(附件4),不少于2000字的顶岗总结。
(四)提交时间:材料请以各系(部)为单位在11月25日下午4:00前提交到教务处(办公楼213室)。
(五)现场交流:教师发展中心将于12月2日下午对考核教师进行现场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2017年上半年教师发展项目上报
(一)教师短期进修
1.进修要求:请各系(部)在教师课程短期进修管理办法的指导下,组织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根据自身专业自行联系省内外相关大学自愿报名参加短期课程进修,(时间10天-15天)。
2.提交材料:申请教师提交《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短期进修审批表》(附件5);各系(部)提交《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短期进修汇总表》(附件6)。
3.提交时间:材料请以各系(部)为单位在11月25日下午4:00前提交到教务处(办公楼213室)。
(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1.锻炼时间、方式:2017年1-7月;跟班式”、“带队实习式”、“累计式”(自选),鼓励教师带队实习式锻炼,具体与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相对接,原则上每个专业应有一位教师参加此类挂职锻炼,特殊情况难于安排需书面提交说明。
2.锻炼企业:由教师根据本专业特点自行联系相关行业、企业单位。
3.锻炼人数:“累计式”不受人数限制;“跟班式、带队实习式”教师人数不应超过本专业教师总数的15%。
4.提交材料:申报教师提交《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审批表》(附件7);各系(部)提交《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汇总表》(附件8)。
5.提交时间:材料请以各系(部)为单位在11月25日下午4:00前提交到教务处(办公楼213室)。
附件:
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核表
2.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顶岗培训考核表
3.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顶岗项目任务计划书
4.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企业顶岗项目培训日志
5.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短期进修审批表
6.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短期进修汇总表
7.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审批表
8.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申请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