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院校2022年暑期实习排查及整治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暑期实习,现将开展暑期实习专项排查及整治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2022年暑期开展岗位实习的学生(包括集中岗位实习和分散岗位实习)。
二、排查重点
(一)是否存在利用暑期集中组织学生以“岗位实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名义,赴其它省份和城市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流水线务工,报酬低廉。
(二)所有暑期实习学生三方协议签署情况(是否签署、是否规范)。
(三)所有暑期实习学生专业对口情况。
(四)组织跨省实习的是否按要求统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对照排查对象、排查重点及时自查本学院暑期实习组织情况,立查立改,并于2022年7月7日下午16点前将自查和整治情况(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王春花处。未组织暑期实习的学院也需在附件1和附件2中进行零报告。
(二)本次暑期实习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排查数据准确无误,按时完成排查工作。
附件:1. 2022年学校组织暑假实习情况自查表
2.暑假实习自查及整治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