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3-06-14 点击数: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教学实习和实验实训室管理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和实施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室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完成全校实习生实习备案工作

3.负责全校实习管理工作,对各专业实习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控。

4.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协作,做好学生的实习和见习工作管理。

5.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对各专业实践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控。

6.负责实验室建设管理,对校内外实验实训室、实习实训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7.协助和指导各专业开展实验实训室建设;协助各学院开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审核各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8.统筹协调安排实验实训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9.组织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10.负责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比赛、教材建设等工作。

11.负责教学提质项目的立项、检查、指导及管理工作。

12.组织各层面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审、推荐和奖励工作;负责其他教学奖的推荐工作。

13.负责各类专业、行业、委员会的委员、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

14.编制与实习实训、实验室管理相关的文件;执行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运行。

15.负责本科室的保密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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