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招生科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与招生有关的文件;编制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并积极组织实施。
2.参与研究和编制学校的年度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计划的申报及调整。
3.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接待等工作;做好招生信息网站建设,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4.加强与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联系。
5.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存档、移交、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做好招生材料的整理、归档。
6.做好招生录取密钥管理工作;负责本科室的保密工作。
7.负责拟定学校学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的专业调整机制;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新专业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及专业撤销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