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启动2021届毕业生毕业
资格初审的通知
教通〔2021〕7号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信息核对
各学院让2021届毕业生逐一、逐项核对《2021届预毕业学生信息》中的学生信息,其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民族”等信息必须与学生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将关乎到学生毕业证信息和学信网上学历信息的正确性,请各学院和学生高度重视。
二、毕业资格初审
(一)审查依据和方法
2021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1. 审查依据
毕业生资格审查严格按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对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进行审查。
参考资料:《2021届毕业生成绩汇总表》和《2021届预毕业学生名单》。使用时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要求学院对上述资料分班级使用,禁止大范围共享与本班级不相关的其他班级信息)。
2. 审查方法
学院可采用分块审核专科毕业资格。
(1)职业素质和通用核心能力课程中除“其他专项”和“创新创业专项”外,所有课程必须按要求开满且成绩合格。(三年制和五年制)
(2)“其他专项”:为“校级任选课”或“公共选修课”性质课,2学分,各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取得相应学分。(三年和五年制)
(3)“创新创业专项”:学分必须修满2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1学分必修,创新创业性质选修1学分。(三年制和五年制)
(4)职业核心能力中的所有课程必须按要求开满且成绩合格。(三年和五年制)
(5)职业拓展能力模块所获得的学分应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最低学分要求。(三年和五年制)
(二)初审
各学院于4月15日前完成对2021届毕业生资格的初审,汇总不具备毕业条件的名单按附件《XXX学院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教务处,要求详细填写未合格的课程名称、所差学分性质和学分数。
(三)复审
本学期成绩录入、实习成绩录入及学分冲抵等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再次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核,形成复审《XXX学院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教务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届毕业生成绩汇总表》
附件2:《2021届预毕业学生信息》
附件3:《XXX学院毕业资格审查结果》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