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信息通报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
第2期(总第10期)
2020年5月督学通讯
2020年5月20日,三年制2018级和五年制2016级学生返校复课。5月21日,教务处及时调整教室,人数在40-60名的班级(课堂)都调整至能容纳120-200名学生的大教室上课,人数在20-30名的班级(课堂)调整至能容纳60人的教室上课。按学校要求,督学组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进行常规教学纪律督查、上课班级疫情防控规范执行情况监督和指导课程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
一、常规教学纪律和疫情防控规范检查监督工作
常规教学纪律督查中,教师上课纪律表现良好,无迟到、早退现象发生。依据云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转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和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修订)》要求,上课班级疫情防控规范执行情况督查是督学组5月的重点工作,复课三周期间,每天都有督学专门负责监督检查,主要督查教室中学生是否单人单座,是否注意开门窗通风等。在开学第一周(5月20日-5月23日),部分教室(课堂)依然存在“扎堆”现象,督学组及时提醒任课教师,并做专项指导。将以上情况及时反馈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向班级(课堂)所属学院进行提醒通知,再次强调执行上课防疫规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第二周和第三周,教学总体情况较第一周有明显改进,但有少数任课教师依然未严格要求学生单人单座,对此督学对任课教师进行提醒教育,并与教务处和任课教师所属学院进行反馈处理,再次强调课堂的注意事项。督学建议各学院要加强纪律学习,提高任课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相关的学生工作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应持续深入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目前,“一米安全距离”已成世界性的规范,无论是课堂教学中还是在课后校园内,都应该严格执行。同时,开门开窗通风,既是防疫的要求,也是实际教学的需要,更是一种行为上的文明,希望各学院加强教育。
二、课程标准制定指导工作
依据教务处2020年3月份下发的《关于课程标准制定与课程剖析工作事宜的补充通知》要求,学校各专业陆续开展制定课程标准的相关工作。督学认为,课程标准的制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规范化教学的第一个环节,其次才是教师备课、上课及课程评价等环节。课程标准详细规定了教学目标、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课程内容体系、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等内容。因而成为教师备课、实际教学和课后评价等环节的重要依据和基础。我国中小学课程标准由教育部组织制定,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一直沿用2011版,并于2019年组织修订,表现出课程标准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特征。因此,督学建议各学院,要对课程标准的制定高度重视。首先,要向教师讲明课程标准的作用和意义,提高认识和站位。其次,要广泛组织各专业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标准的征集、讨论、制定和剖析工作,避免“平均主义”或“单打独斗”现象出现;作为修订好的课程标准,应该体现出课程的科学性、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特征,最终成为专业任课教师间的“接力棒”,并在实际教学中不断改进和传承。第三,要加强业务学习,任课教师在熟悉本门课程教材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工作,并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紧密吻合,制定出“接地气”“用得成”“可评价”的课程标准。
特此通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督学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