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第三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及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1 点击数: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第三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及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专业素质能力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第三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此外,在技能竞赛的基础上遴选一批具有特色的项目立项为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进行培育。本着“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宗旨,展示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良好的学风、教风,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意能力,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活动的有效开展,成立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领导组。

组  长:张洪波

副组长:王石华

成  员:陈惠菊、和肖毅、段平华、木振武、和春云、和爱东、杨小明、郑忠标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协调专业技能竞赛和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遴选相关事宜。

二、活动原则

(一)本次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分为师范类专业组和高职类专业组,师范类专业组开展的专业技能竞赛要与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组织的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相对接,高职类专业组开展的专业技能竞赛要与云南省高等学校职业技能大赛赛项对接。

(二)师范类专业组的专业技能竞赛要依托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积极争取骨干教师参与指导;高职类专业组的专业技能竞赛要依托行业企业开展,积极争取行业能手参与指导;为加强我校与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的合作,提升专业技能竞赛的质量,各项目尽可能在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组织开展。

(三)为规范我校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在全校范围内使用统一赛徽。

 

(四)师范类优秀学生推荐参加云南省教师教育联盟组织的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高职类优秀学生推荐参加云南省高职院校技能竞赛;原则上推荐参加省赛的同学须在校赛中获奖。

三、参赛对象

全校各专业学生。要求以2014级学生为主要参赛对象,鼓励2015级学生参与。

四、活动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8月)

学校召开筹备会议,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第三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各系在本活动方案指导下,根据各专业特点及性质制定本系各专业竞赛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于2016年8月22日前将各专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报送至教务处审核备案。

在此阶段各系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动员,举办讲座,开展培训及辅导等。

第二阶段:专业竞赛阶段(8月-9月)

小学期第四周(9月5日-9月9日)为专业技能竞赛周。根据活动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竞赛,形成“深入发动、认真组织、人人参与、层层选拔”的大赛氛围,选出参加决赛的人选。各专业的竞赛需邀请至少2名来自校外的行业企业能手担任评委,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获奖名单报教务处。根据各专业获奖情况,各师范类专业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决赛(总人数200以下的专业遴选1名、总人数200以上的专业遴选2名),决赛由教务处组织,预定在丽江市实验学校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颁奖总结阶段(9月)

五、奖项设置

各赛项初赛设一、二等奖。每个专业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按专业参赛选手人数的5%设置。参加决赛的师范类学生根据竞赛情况另外再授予相应奖项。指导学生获专业一等奖的教师设置为优秀指导教师,每个专业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者不超过2名(含校内外)。

六、项目遴选

根据竞赛情况由各专业向教务处推荐具有创新创意的项目,每个专业限推1项;教务处初审后委托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20项作为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进行培育,每项资助3000元(已在教学工作专项中预算)。每个项目可按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来组合团队成员,每个项目可安排不超过3人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团队进行项目指导。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作为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建设,建设期(1年)满后进行验收,建设期内获校级以上奖励、公开发表论文、申报专利、设计的产品被企业收购等情况之一的可直接通过验收。

七、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竞赛活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并及时总结和提炼,进一步推动我校各专业学生专业技能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负责参赛对象的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学生参与,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参与度;并落实专人负责通讯报道。

(三)各专业竞赛涉及费用可从教学系管理的人才培养相关经费、学校教学工作专项二次预算至各系的相关经费、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中支出,由各专业制定竞赛方案时进行预算并报学校审批

(四)各系各专业按照学校安排制定本专业的竞赛实施办法,包括竞赛时间、地点、内容、要求、赛项说明、评分细则、邀请评委、奖项设置、经费预算等,并形成本系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汇总表(附件1)于2016年8月22日前与专业竞赛实施办法一同报送至教务处备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ljszjwc@yeah.net。

(五)各系做好本次竞赛活动痕迹材料的收集、存档工作,及时向教务处报送竞赛情况和结果。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员:熊娅莉  0888-3196049

教务处邮箱:ljszjwc@yeah.net

附件 :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届大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系汇总表

2.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意项目申报书

3. “高教社杯”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联盟第四届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通知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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