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顺利开展2021-2022学年下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教学任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安排(附件一)
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教学任务和专业课教学任务。
(一) 公共课教学任务
1.公共必修课任务落实:各学院根据附表1落实任务。
2.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落实:由教务处下达开课计划,学院组织教师进行开课申请,填报附表2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教师填报开课情况统一开放学生选课。
(二)专业课教学任务
各专业所属教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达并安排任务。涉及到跨学院承担的专业课程由各教学院确定教务任务后,发函至承担课程的教学院填报附表4(需教务处协调处理的提前报教务科),未经学院同意不得私自确定承担课程的教师。
(三)外聘教师教学任务:各开课单位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按照《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外聘兼任教师管理办法》(丽师政规〔2021〕31号)上报并安排教学任务。
二、教材选用(附件二)
(一)教师教材:各学院、部门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进行教师教材征订汇总。
(二)学生教材:各学院根据学生教学任务进行学生教材征订汇总,公共课教材基本信息由承担任务学院提供。
教材选用必须严格遵守《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丽师规〔2021〕3号),选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库》内教材。订单须分别经教研室、教学院审核后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三、相关事宜
(一)切合文件、合理安排教学任务。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丽师政规〔2021〕36号)《》《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丽师政规〔2019〕11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合理分配教师教学任务。
(二)教学任务安排程序。通识课程教学任务由教务处统一下达至开课学院,学院分解下达至相应教研室,教研室统筹进行任务落实;专业课程由学院教务办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将下学期应开课程列出下达至专业教研室,教研室统筹进行任务落实,教研室主任根据开课计划将任务分解至课程负责人,由课程负责人确定课程任课教师,教研室汇总后报学院审定。学院教务办主任负责安排教学任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负责教务管理平台中的教学任务落实规范。
(三)排课要求
1.排课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科学合理进行课程安排;
2.各学院应按最优方案排课,所排课程均从早上第1,2节排起,2节的课程安排不允许跨大节排课(即不允许安排在第2,3节和第6,7节);原则上不安排3节连上课程(晚上除外),周学时为单数的可错开周次安排(如周学时为3,可作单周课时数为4,双周课时数为2安排);
3.同课程同班级理论课程不允许4节连排;
4.原则上教师每天承担的教学工作不得超过6学时;
5.部门承担管理服务工作的教师坐班时间内平均周课时不超过4学时,学院承担管理服务工作的教师坐班时间内平均周课时不超过6学时,管理岗教师如有课程任务需安排在非坐班时间段。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人员上课时间安排在周二、周四无会日,杜绝出现办公室无人值守情况;
6.每周五下午作为学习时间不安排课程;
7.选课的公共课时间段安排见附件三;
8.下学期课程安排需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并通知教师、学生查看课表。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为保障下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及教材教辅及时供应,各教学院于12月3日前将《2021-2022学年下学期教学任务》(内含5个附表),《教材征订单(2021-2022)学年下学期)》(内含2个附表)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附件一:2021-2022学年下学期教学任务(内含5个附表)
附表1:2021-2022学年下学期公共必修课教学任务
附表2:2021-2022学生下学期公共选修课教学任务
附表3:2021-2022学年下学期专业课教学任务
附表4:2021-2022学年下学期聘请外学院教师上课教学任务
附表5:2021-2022学年下学期外聘教师教学任务
附件二: 2021-2022学年下学期教材征订单(内含2个附表)
附表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征订表(教师)
附表2: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征订表(学生)
附件三:2021-2022学期下学期公共课时间段安排表
附件四: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人数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