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作者: 时间:2022-04-0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发现:个别实验室未配备具有防爆功能的照明设备和开关;警示标识不完善;高压灭菌锅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安全隐患。

    针对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学院建立了安全隐患台账。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已及时完成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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