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0年10月31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条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第四条 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
国家为公民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供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五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条 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第七条 国家奖励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 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九条 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第十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提倡公共服务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第十五条 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 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
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
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 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单位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语用〔20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语委(语言工作机构),广东省高教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语委:
实现2010年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城市要先行。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语用〔1999〕1号)精神,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等一类城市(城区部分)在2002年左右要率先基本达标。为了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按期达标,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了《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细则,作为衡量一类城市是否达标的依据。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标准》的实施细则另文下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语用〔1999〕1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制定本地城市达标规划,并在“十五”计划中做好各级城市达标的安排。
二、各地应尽快将此《标准》转发至所属一类城市,并参照制定本地二、三类城市的评估标准,于年内下发执行。
三、各地应依据《标准》提出的各项要求,按计划开展一类城市的自评工作,评估过程中应及时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取得新进展。
四、在此之前印发的《关于印发〈师范院校普及普通话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的通知》(国语普司〔1999〕4号)、《关于对普通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教基〔1994〕17号)《关于印发〈职业中学普及普通话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的通知》(教职〔1996〕13号)、《关于颁布〈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语〔1998〕6号)等文件仍然在各自规定的范围内适用。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搞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并抓住重点,做好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领域的工作,推动城市率先实现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奋斗目标。
附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最高得分 |
A 综合管理 (60分) |
A1 组织领导 (16分) |
A1.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A1.2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并有明确要求 A1.3市、区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A1. 4由主管领导担任或兼任语委主任 |
3 5 5 3 |
A2 工作机构 (14分) |
A2.1市、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A2.2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干部 A2.3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A2.4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健全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
4 4 4 2 |
A3 管理措施 (12分) |
A3.1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A3.2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A3.3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A3.4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A3.5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
2 2 2 3 3 |
A4 法制建设 (10分) |
A4.1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 A4.2有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的地方法规、规章 A4. 3执法部门落实,执法程序规范 |
3 4 3 |
A5 宣传工作 (8分) |
A5.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A5.2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文稿或节目 A5.3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
2 2 4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最高得分 |
B 普及 普通话 (100分) |
B1 党政机关 (24分) |
B1.1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B1.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应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
4 8 8 4 |
B2 广播电视 (20分) |
B2.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2.2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政府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B2.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
4 8 8 |
B3 学 校 (36分) |
B3.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2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3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B3.4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 B3.5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3.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B3.7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3.8小学、中等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
3 3 5 8 6 4 4 3 |
B4 公共服务 行 业 (20分) |
B4.1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4.2各行业所属单位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 B4.3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5 10 5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最高得分 |
C 社会用字 管 理 (100分) |
C1 党政机关 (15分) |
C1.1各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1.2名称牌用字规范 C1.3公文、印章用字规范 C1.4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 |
4 4 3 4 |
C2 学 校 (25分) |
C2.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2.2各级各类学校将用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2.3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 C2.4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 C2.5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 C2.6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C2.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
3 4 4 4 2 3 5 |
C3 出版物 (20分) |
C3.1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3.2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3.3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用字符合要求 C3.4内文用字规范 C3.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6 5 2 |
C4 影视屏幕 (20分) |
C4.1主管部门和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把影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4.2影视编辑、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4.3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用字符合要求 C4.4字幕用字规范 C4.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6 5 2 |
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评估标准 |
最高得分 |
C 社会用字 管 理 (100分) |
C5 公共服务 行业和公 共设施 (20分) |
C5.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5.2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业从业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5.3名称牌、招牌用字符合要求;其中的汉语拼音、外文部分书写正确 C5.4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用字符合标准、要求 C5.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6 4 3 |
备注:
1. 一类城市是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
2. 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是指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是指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3. 特定岗位人员是指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等。
4. 广告用字符合规定是指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4号)。
5. 街、巷牌符合标准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 城乡》(GB 17733.1—1999)。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教语用司〔20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语文工作机构)办公室:
现将《〈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随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教语用〔2000〕2号)尽快转发到所属一类城市,并安排好评估工作。
一类城市评估合格的标准是:总分182分以上(即达到总分数的70%以上),其中A.综合管理应不低于42分,B.普及普通话应不低于70分,C.社会用字管理应不低于70分。
请你们将所属一类城市的评估安排及时报我司。
附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A 综合管理 A1 组织领导 A1.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A1.2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并有明确要求 A1.3市、区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A1. 4由主管领导担任或兼任语委主任 A2工作机构 A2.1市、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A2.2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干部 |
60 16 3 5 5 3 14 4 4 |
(1)市政府分管领导落实,1分 (2)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1分 (3)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1分 (1)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提出明确要求,1分;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落实,1.5分 (2)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要求,1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责任,1.5分 (1)有市语委,3分 (2)各区有语委,2分;有半数以上的区有语委,1分 (1)由主管领导担任市语委主任,2分;由分管副市长兼任语委主任,增加0.5分 (2)由主管领导担任区语委主任,1分 (1)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2分 (2)办事机构为独立行政机构,1分;与其他行政机构合署办公,0.5分 (3)各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1分;半数以上区设立,0.5分 (1)有公务员编制2-3个,2分;1个,1.5分;4个以上,增加0.5分。有事业编制2-3个,1分 (2)配备与编制数相应的专职干部,2分;专职干部配备少于编制数,1.5分;只有兼职干部,0.5分。半数以上的区配备专职干部,增加1分 |
①工作规划、计划 ②工作总结、简报等 ③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⑤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 ⑥调查统计资料 ⑦实地调查、检查的情况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A2.3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A2.4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健全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A3管理措施 A3.1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A3.2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A3.3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A3.4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
4 2 12 2 2 2 3 |
(1)有专项办公经费,2分 (2)有专用的办公室,1分 (3)配备摄像、复印、传真、电脑、机动交通工具等设备中的任意三项,1分 (1)经编制部门批准建立市级测试中心,1分 (2)测试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2-3名,1分;专职工作人员1名,0.5分 (1)有本市语委通过的实现语言文字工作新世纪目标的规划,0.5分 (2)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0.5分 (3)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工作,0.5分 (3)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有书面总结材料,0.5分;每年召开语委会或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增加0.5分 (1)对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底数清楚,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0.5分 (2)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0.5分 (3)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重大偏差,1分 (1)对区、街道专兼职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2)对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1)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已经启动,1分 (2)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1分 (3)遵守培训测试管理规定,1分;违反有关规定,酌情扣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A3.5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A4法制建设 A4.1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 A4.2有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的地方法规、规章 A4.3执法部门落实,执法程序规范 A5宣传工作 A5.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A5.2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文稿或节目 A5.3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
3 10 3 4 3 8 2 2 4 |
(1)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扣0.2分 (2)各街道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任一街道未落实,扣0.2分 (3)各系统、区、街道按照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本系统、辖区的工作,1分;有任一系统、区、街道未作安排,扣0.2分 (1)有市人大颁布的法规,2分 (2)有市政府颁布的规章,1.5分 (3)有某一或某些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性文件,0.5分 (1)按照法规、规章落实了执法部门,1.5分 (2)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程序执法,1.5分 (1)市内主要街区3处以上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有1处,0.3分 (2)全市中小学、师范院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有半数以上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0.5分 (3)有5处或5处以上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增加0.5分 (1)当地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不少于3次,1分;有一次,0.3分 (2)当地电台、电视台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和文稿不少于3次,1分;有一次,0.3分 (1)工作班子落实,1分 (2)宣传经费落实,1分 (3)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宣传活动,2分;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增加1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普及普通话 B1党政机关 B1.1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B1.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 行培训,应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 一项条件 B2广播电视 B2.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00 24 4 8 8 4 20 4 |
(1)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2)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3)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2分;基本做到,1.5分 (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分 (2)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分 (3)按照本省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5分;培训率达到50%,3分;开始进行培训工作,1分。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测试,增加1分 (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2分 (2)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2分 (1)有本系统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 (2)各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1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建立责任制,扣0.3分 (3)各电台、电视台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措施,扣0.5分 |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工作情况总结 ③分别抽查公务用语,教学语言,校园语言,播音、主持用语,服务用语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检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2.2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政府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B2.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等级证书上岗 B3学校 B3.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 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2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作为 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 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3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 园的教学语言 |
8 8 36 3 3 5 |
(1)均使用普通话播音,2分 (2)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甲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不得分 (3)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2分;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扣0.2分 (4)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扣1分 (1)全部参加测试,4分;80%参加,3分;50%参加,1分 (2)测试达标率80%,4分;达标率50%,2分;达标率30%,1分。已经实施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分; 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普及普通话作为一项工作内容,1分 (1)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改进措施,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2分 (1)成为幼儿园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扣0.5分 (2)成为小学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3)成为中等学校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4)成为高等院校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5)成为师范院校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不得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3.4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 园的校园语言 B3.5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3.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B 3.7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3.8小学、中等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
8 6 4 4 3 |
(1)成为幼儿园的校园语言,1分;有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扣0.5分 (2)成为小学的校园语言,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3)成为中等学校的校园语言,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4)成为高等院校的校园语言,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5)成为师范院校的校园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不得分 (1)在职教师80%参加过培训,2分;50%参加过培训,1分;30%参加过培训,0.5分 (2)在职教师80%参加过测试,3分;50%参加过测试,2分;30%参加过测试,1分 (3)在职教师50%以上测试达标,1分;80%以上测试达标,增加1分 (1)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并已实施,2分;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分 (2)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要求并已实施,2分;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分 (1)师范专业学生经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2分;80%达到规定等级,1 分 (2)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经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2分;80% 达到规定等级,1分;50%达到规定等级,0.5分 (1)小学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2)中等学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3)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4公共服务行业 B4.1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4.2各行业所属单位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 B4.3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 定等级 C社会用字管理 C1党政机关 C1.1各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1.2名称牌用字规范 C1.3公文、印章用字规范 C1.4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 |
20 5 10 5 100 15 4 4 3 4 |
(1)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要求,2分;有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0.2分 (2)上述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3分;有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3分 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10分; 发现一例未使用普通话,扣0.5分 (1)上述人员80%参加过培训,2分;培训率50%,1分 (2)上述人员经测试80%达到规定等级,3分;50%达到规定等级,2分;30%达到规定等级,1分 (1)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要求,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机关用字规范化工作,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1分;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3分 (1)公文用字规范,2分;文头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3分;正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印章用字规范,1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1)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2)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
同上 |
①各系统、单位有 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工作总结 ③实地抽查机关、出版物、影视屏幕、学校、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 设施用字情况 ④抽样检查相关 行业专业人 员、教师、学生运用规范字的能力 ⑤通过座谈和调查,了解有关系统和单位用字规范化工作情况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2学校 C2.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 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2.2各级各类学校将用字规范化作为 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2.3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 C2.4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 C2.5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 C2.6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
25 3 4 4 4 2 3 |
(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用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内容,2分;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用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工作内容,1分 (1)有用字规范化的要求,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3分 (1)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3分;印刷体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手书字中出现一个错别字,扣0.3分;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又没有配放规范字副牌的,有一处扣0.2分 (2)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1分;印刷体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1)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2分;公文文头,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的校刊(报)头、讲义封面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内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2分;任一教师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1分 (2)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1分;任一教师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1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2.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 字 C3出版物 C3.1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 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 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3.2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3.3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用字符合要求 C3.4内文用字规范 C3.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5 20 4 3 6 5 2 |
(1)80%的学生能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2分 (2)80%的小学生、师范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3分;50%的学生能正确书写,2分 (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出版物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 (2)各出版单位建立用字规范化管理责任制,1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责任制,扣0.2分 (3)各出版单位采取了用字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2分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及本地关于出版物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1分 (3)上述人员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1分;已经试行持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2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4影视屏幕 C4.1主管部门和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把影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4.2影视编辑、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4.3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用字符合要求 C4.4字幕用字规范 C4.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C5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C5.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 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20 4 3 6 5 2 20 4 |
(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影视节目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 (2)各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建立用字管理责任制,1分;有任一单位没有建立,扣0.2分 (3)各电视台、电影制作单位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单位没有措施,扣0.2分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影视屏幕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有关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1分 (3)上述人员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1分;已经试行持汉字规范化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2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1)商业、邮电、文化、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1分;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0.2分 (2)上述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常规管理,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1分;任一部门没有领导分管,扣0.2分 (3)上述部门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2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5.2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业从业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5.3名称牌、招牌用字符合要求;其中的汉语拼音、外文部分书写正确 C5.4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用字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C5.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3 6 4 3 |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关于广告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能够区分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自觉使用规范字,1分 (3)上述人员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1分;已经试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1分 (1)用字符合要求,4分;使用印刷体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手书字中出现一个错别字,扣0.2分;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又没有配放规范字副牌的,有一处扣0.1分 (2)汉语拼音书写正确,1分;有一处书写不正确,扣0.1分 (3)外文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1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1)街、巷牌用字规范,标注汉语拼音且书写正确,2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印刷体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 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
同上 |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制定)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
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
教语用〔20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语委: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1999〕1号)精神,决定逐步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认识。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有利于加强依法管理监督语言文字应用的力度,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水平,对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形象,营造扩大开放、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良好环境将产生积极影响,是城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城市是一个地区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中心,通过评估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行,对于提高周边地区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也具有重要带动和辐射作用。
2. 突出重点,把握政策,依法推进。要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评估工作范围、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要以国家机关、学校、大众传媒、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促进这些领域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进而带动、影响全社会。要把握好政策界限,着眼于“初步普及”、“基本规范”的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加强引导。
3.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要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系统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组织方式和操作办法,积极、稳妥、逐步地推动评估工作。
4. 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评估工作重点是考察、评价城市语言文字常规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应用的基本状况,要立足于日常工作,重视形成性评估,着眼于工作的发展。通过评估,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需要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要防止突击迎检和形式主义,保证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5. 切实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作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得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发挥好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城市评估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做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评估工作。
二、实施步骤
根据教语用〔1999〕1号文件,城市评估工作分三个时间段实施:一类城市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2003年左右基本完成评估工作;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2005年左右基本完成评估工作;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类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2010年左右基本完成评估工作。各地要根据这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城市评估工作实施步骤。
三、组织形式
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责,城市评估工作实行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评估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监督;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本地城市评估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
对一类城市的评估,直辖市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由其所在省(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要参照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教语用〔2000〕2号)及其实施细则、《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结合当地实际,采用易于操作的方式实施评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将采取审核资料、实地抽查、委派观察员等方式对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一类城市评估认定结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二、三类城市的评估工作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自行安排,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认定结果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备案。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提上议事日程,制定实施规划,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组织工作,把此项工作逐步开展起来,使其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三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关于印发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语委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的要求,现将《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组织实施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要根据《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教语用〔2000〕2号)的要求,掌握标准、统一尺度,注意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并不断完善科学的、便于操作的评估工作方法,使评估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请将城市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我司。
附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一年九月四日
附件:
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
为保证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的范围、内容和分工
(一)评估范围为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
(二)评估主要内容为《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教语用〔2000〕2号,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指标项,即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
(三)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对直辖市的评估认定;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辖区的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评估认定;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自我检查评估工作。
二、评估的程序
(一)一类城市自查自评工作
1. 进行动员部署。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广泛深入进行宣传, 使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2. 自我检查评估。由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发动各有关行业系统对照《标准》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估,按要求逐步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3. 提出评估认定申请。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定本市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具备接受上级评估的条件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向上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提出接受评估申请,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二)上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评估认定
1. 根据一类城市提出的申请,审阅自查自评报告,认定该城市已达到接受评估的要求后,研究确定评估工作安排,并通知受评城市。
2. 组织评估组赴该城市,实地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认定意见。
3. 将城市汇报材料、实地检查情况记录、评估报告于评估结束后一个月内报我司。
4.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评估认定结果和评估操作程序进行审核,并公布评估认定结果。
三、上级评估操作办法
(一)评估组的组成:对直辖市的评估,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评估组;对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的评估,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评估组。评估组由有关行政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语言文字专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
(二)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抽取部分单位和对象进行评估,具体规定如下:
1. 党政机关:定点检查省政府或市政府机关,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随机检查一省(市)级厅(委、办、局)、一区政府。
2. 学校:随机检查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非师范类中等学校,一所非师范类高校,一所师范院校。
3. 广播影视:定点检查省电视台或市电视台;随机检查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一个新闻节目、一个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
4. 新闻出版:定点检查省或市党报;随机检查一其他省或市级报社。抽看上述报纸当年任一期。
5. 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随机检查一火车站或机场、长途汽车站、码头,一银行或邮局、医院,一影剧院或体育馆、博物馆、公园,一大型商场;随机检查街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各3处。
(三)评估组主要工作
1. 听取受评估部门、单位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介绍;
2. 查阅《实施细则》“评估依据”部分规定的文件、资料;
3. 与受评估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4. 按照《标准》规定的指标要素,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进行实地检查;
5. 汇总评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认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6. 将评估认定意见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将评估工作情况向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进行汇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制定)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
浙语〔2005〕2号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的规定和要求,省语委决定于11月27日到29日对你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考查评估。为保证评估认定工作的科学、规范、有序、有效,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内容和方式
(一)评估内容为《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教语用〔2000〕2号)(以下简称《标准》)规定的指标项,即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
(二)评估范围为杭州市城区部分,涉及的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教语用司函〔2001〕44号)的规定,采取定点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以下单位为接受评估的单位:
1. 党政机关: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 学校:杭州师范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第二中学、杭州市青蓝小学、杭州市行知幼儿园。
3. 广播影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杭州电视台、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4. 新闻出版: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日报社。
5. 公共服务行业:铁路杭州站、杭州市汽车西站、杭州大厦、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茶叶博物馆、杭州市浣纱路。
二、评估的程序和步骤
(一)听取市语委和受评单位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教语用司〔2000〕2号)“评估依据”部分涉及的档案、资料;
(三)与受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座谈;
(四)按照《标准》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指标要素,在规定的抽样范围内进行实地检查;
(五)汇总评分,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评定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六)将评估认定意见向市语委反馈。
三、评估组的组成
评估组由省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同志,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省有关厅局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语言文字专家以及其他市语委办负责同志等组成,分四个组分别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领域进行考查评估。
四、评估具体工作安排
11月26日(星期六)全天,评估组成员报到。
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评估组预备会;
下午,评估组听取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11月28日(星期一)全天,评估组分四个组进行实地考查。
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评估组汇总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下午,评估组向杭州市反馈评估认定意见。
五、评估日程安排(见表)
评估组成员名单以及分组情况等另行通知。请安排好相关接待和准备工作,具体事宜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1-88008871,0571-88008959; 联系人:徐伟标、朱丹、王炜。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评 估 日 程 安 排 表
|
第一组(党政机关组) |
第二组(学校组) |
第三组(新闻媒体组) |
第四组(公共服务行业组) |
11月27日 |
下午 |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 |
11月28日 |
上午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教育局 |
杭州市青蓝小学 杭州市行知幼儿园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
铁路杭州站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浣纱路 |
下午 |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 |
杭州师范学院 杭州第二中学 |
杭州电视台 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杭州日报社 |
杭州大厦 杭州市汽车西站 中国茶叶博物馆 |
11月29日 |
上午 |
评估组对所查单位打分 并形成评估反馈报告 |
评估组对所查单位打分 并形成评估反馈报告 |
评估组对所查单位打分 并形成评估反馈报告 |
评估组对所查单位打分 并形成评估反馈报告 |
下午 |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 |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
国家一类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
评估组、观察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浙语〔2005〕4号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现将国家一类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观察组成员名单通知你们,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1. 评估组成员名单
2. 国家语委观察组成员名单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评估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马林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语委副主任
副组长: 吴金水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书孟 省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
张绪培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
胡瑞庭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省语委副主任
成 员: 颜洽茂 浙江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教授
孙力平 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
俞樟华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教授
傅惠钧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玉良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系主任、副教授
田 华 浙江大学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副编审
张序炎 省副总督学
丛荪林 省人事厅培训教育处处长
张定富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二处处长
严卫平 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培训处处长
陈伯怀 绍兴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局副局长、市语委副主任
许 璋 金华市教育局调研员、市语委办主任
邹学伟 舟山市教育局语管处处长
朱朝国 温州市语委办主任
徐 波 浙江海洋学院语委办主任、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富 华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徐卫卫 嘉兴学院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李 贞 台州学院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戴红斌 温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高级讲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钱 华 湖州师范学院讲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屠国平 绍兴文理学院语委办主任、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陈 岩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新闻传播研究所主任、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雷法全 丽水学院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金重建 浙江广电集团播音指导、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赵伟雯 浙江广电集团主任播音员、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刘朝晖 浙江广电集团一级播音员、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
附件2:
国家语委观察组成员名单
张世平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
郝阿庆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推普处调研员
钱 旭 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贾正国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反馈
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意见的通知
浙语〔2005〕8号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的规定和杭州市自我评估的情况,受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2005年11月27日-29日,省语委组成评估组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考查评估。评估组听取了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全面介绍,并分为4个小组,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20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形成了对4大领域及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的评估意见。
评估组认为:杭州市经过不懈努力,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基本能够适应省会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杭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的语文素养打下了良好基础。评估组认定,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达到了教育部颁布的一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认定意见及有关材料已按规定,报请教育部、国家语委审定。
现将《关于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及4个评估小组的考查评估反馈意见发给你委。希望以这次考查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改善薄弱环节,常抓不懈,创造新的成绩,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杭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好地在全省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1. 关于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略)
2. 4个评估小组的考查评估反馈意见(略)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宁波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意见的函
国语函〔2006〕4号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5年11月27日-12月2日,你委组织评估组对杭州市、宁波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了考查评估。通过派员观察及审核你委报送的相关材料,对照《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教语用〔2000〕2号)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我们认为杭州市、宁波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城区基本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能够适应省会、计划单列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效服务于杭州市“浙江省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中心,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和宁波市“浙江省经济中心、长江三角洲南翼区域中心城市和华东地区重要贸易口岸”的发展目标。杭州市和宁波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及有关方面为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创造了宝贵的经验,有效推动了该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队伍、制度和机制建设,扩大了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群众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你们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省直单位的工作,精心组织对杭州市、宁波市的考查评估,完成了既定工作任务,操作基本规范。鉴于此,同意你们对两个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认定意见。
希望你们认真总结杭州市和宁波市语言文字工作、特别是开展评估工作的经验,指导两个城市巩固工作成果,采取措施改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并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法规、制度建设,抓拓展、抓深化、抓提高、抓创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在你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对杭州市、宁波市的整改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希望你们进一步规划、组织好你省其他城市的评估工作,提高此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带动全省的语言文字工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同志
在国家一类城市杭州市、宁波市语言文字
工作评估预备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把近期的工作情况,特别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些语言文字工作问题向在座的教育战线的老领导、行业主管领导、语言文字专家作一个介绍,这样可能会对我们进行的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有所帮助。
2006年1月1日,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五周年;一月份,是国务院颁布《汉字简化方案》五十周年;二月份,是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五十周年。要搞纪念活动,目前正在准备纪念活动的筹备工作。到时教育部、国家语委、文化部、广电部等部委将联合举行座谈会,将邀请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的领导参加,长春同志、嘉璐同志、至立同志等领导的报告正在起草。同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也正在起草。这两件事合起来,我们要研究一些问题。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已经走过了五十年的道路,五十年后的今天,进入“十一五”的今天,我们要总结历史经验,也要研究下一步的发展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明确了下一步的发展规划,要贯彻科学发展观,语言文字工作也要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目前,一方面在做两个五十周年的的总结和筹备工作,另一方面在做“十一五”规划,要更加明确科学发展观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如何加以贯彻落实。在今年年初召开的2005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袁贵仁副部长提出要学习科学发展观,指导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在语言文字工作领域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国家通用语言与各民族语言的关系;二是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三是学好母语汉语与学习外语之间的关系。今天想着重探讨一下推广普通话和给方言以应有地位的关系。因为杭州这个地方比较特殊,社会上对方言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在我的印象中,较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杭州。从媒体上看到,在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提出建议,这是比较早、比较集中地提出要对方言进行保护。我们推广普通话,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检查,这样既是理论的问题,又是实践的问题,牵涉到语言政策,我们要做一下讨论,统一思想,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这对评估的顺利进行,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都有好处。
五十年前,国家提出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五十年来,这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并进行了调整,写入了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方面的专项法律,这五年来,是我们建国以来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最大、形势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审视五十年来的发展道路,我们怎样对待、分析语言文字工作的形势,下一阶段的工作方针目标怎样确定,是关注的焦点。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明确提出这样一个指导原则,就是我国语言文字的主体化与多样性的两个方面的关系,给各个方面以应有的位置,这是科学发展观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运作和实践。从全局的工作来说,语言文字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其中涉及人数最多的就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问题。
主体化就是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多语言、多文字、多方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时,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委员汪家镠同志在作立法的说明时,说我国有80多种语言,50多种文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4年有一个国际语言报告,说到我国有82种语言,全世界有6800种语言;学术界说我国有调查清楚的和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的语言大约120种。目前比较常用的标准的说法,80种语言,近30种文字。总而言之,语言资源比较丰富。使用人口最多的汉语,有7大方言区,方言区内又有次方言和土语。因此我们国家“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存在隔河语言就不能沟通、交流的障碍、困难,所以我们国家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能实行顺畅沟通,人人都能说一种别人能听懂的语言,这是维系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能顺利进行的条件。
通过这些年来的宣传,特别是八年来的推普宣传周的宣传,全社会对普通话的必要性都有了共识,即使是提出方言保护的人士,他也不是在否定普通话、否定推广普通话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只是认为推广普通话冲击了方言,压缩了方言的空间,下一代越来越隔绝了方言,方言有灭绝的危险。总体来说,社会对语言使用的主体化是有共识的。这种思想认识的存在,是以社会为基础的,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使普通话成为必需。我们发展市场经济,使人流、物流在空前广阔的范围内互相沟通,大量的北方人口涌入南方,涌入沿海地区,涌入经济发达地区,南方的一些白领又到北方的大城市就业,这在很大成程度上为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创造了条件。另外,计算机、手机的普及,键盘的接触,为推广普通话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条件。相关数据表明,去年手机短信的发送量为2177亿条,而其数量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手机短信的录入方法大部分是拼音。语言学家林熹在1950年说过:实在说起来,语言统一问题,不是任何一种文字能够解决的,那将是交通发达、经济政治统一、文化融合的自然结果。我想倒过来说,正是因为交通的空前发达,时间、空间的障碍没有了,经济发达,政治祥和,文化融合,这为我们通用语的普及提供了条件。从秦始皇时代开始,几千年来,我们的前辈一直在致力于通用语言的推广:孔子讲学用雅言,汉代用通语,一直绵延不绝,直至明清的官话,国民党时期的官话,现在的普通话。但真正的通用语言的普及是在21世纪,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这也是我们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目标。到2050年,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汉字的使用规范。通过今后几十年的努力,能实现几千年来前人一直追求的目标,其实这也是工业化国家二三百年间共同走过的路。
在生活中感到方言的空间被压缩,有消亡的危险,有危机感,这仅是一种感觉,数字可以说明一些问题。上世纪末,我国进行了第一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调查,经过五年的努力,调查结果已于去年公布。当然五年来情况会有所变化。到上世纪末我国掌握普通话的人口占53.06%,能掌握和使用方言的人口占86%,能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人口占5%;熟悉和使用简体字系统的人口占95%,只熟悉和使用繁体字的占1%,还有4%左右的人繁简参用,他们的文化程度为中等偏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规范汉字、掌握规范汉字的体系来说,应该说问题已基本解决了。现在我们要面对是社会用语用字中的一些不是非常健康的倾向,主要是大量使用繁体字,以为使用繁体字才是有文化,与传统接轨,文化底蕴丰厚的体现。不适当的使用、滥用繁体字的原因,主要是受原来教育背景的影响:中年人,受二简字的影响较大,使用不规范字较多;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群众,使用不规范的异体字、错别字也比较多;年轻一代,特别是学生和白领,滥用外文,特别是英文缩略语现象比较普遍。这件事,去年三月份,长春同志、刘云山同志作过一次批示,要求保证国家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防止中英文的不适当的夹杂使用。现在有些报纸,特别是青年类报纸,大量的英文掺杂使用,如果是计算机、科技类等专业报纸,使用更多,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人也会出现阅读障碍、读不懂的问题。大量的英文掺杂使用、使用网络语言等,如果没有一定的背景,就很难读懂,这是一个新问题。上海最近制定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明确规定不允许网络语言的不恰当使用。面对新的情况,我们也在着力研究,争取加以引导和规范。这是文字的问题。语言方面,要从两个方面看,一个是我国建国以来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建国初虽没有进行使用普通话人口的调查的翔实数据,但从文盲占80%的数据推测,通用语言的使用人口在使用人口中占的比例一定是比较低的。文盲多数应该是走不出去的,一定是与他所在的地方紧紧地绑在一起的。普通话的推广和受教育的程度是有一个正比例的关系的。到建国56周年,推广普通话工作即将进入50年的时候,掌握使用普通话的人口占了总人口的50%以上,过半,这是非常大的、了不得的、历史性的成就。已超过了50%,且以空前的速度在推进,这个推进,既是推广普通话的成果,实际上更多的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求。方言与普通话开始强弱易位,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普通话成为多数人要掌握的时期,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方言人口毕竟还是占了86%。更精确一些,说民族语言的5%人口除外,还有10%的人在说普通话,但比例很低。方言的危机要从哪个角度来认识,目前的主要矛盾还是把说普通话、推广普通话作为我们国家的语言基本政策,我们应该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发展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发展的需要。
我们在总结五十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时,这一点首先要明确,这是我们的基本政策,是我们形成语言文字政策的基石。但同时我们学习科学发展观,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就不是一个方面的问题。普通话和方言作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来看,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推广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推行的问题,但一个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即使是次要方面,也不是没有。建国以来,我们在宣传推广普通话时,从没有禁止方言。一直在强调,推广普通话只是为了解决交际中的障碍与隔阂,并没有否定方言。但在推广普通话的过程中,国家以政府的力量,强调了推普的工作,给方言留下的空间可能注意得不够,可能使一些社会人士产生误解,以为推广普通话就是说普通话,就是禁绝方言。认为只有写规范字才是文明的,只有讲普通话才是文明的,这个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第八届推普周,宣传口号没有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因为这容易引起误解。方言是一个地方文化的载体,是地方丰厚文化的积淀,和人民的感情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乡音无改鬓毛衰”,“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里很多是以方言来维系的。宋楚瑜到大陆访问,所到之处,都与当地老百姓套近乎,说几句地方方言,他利用方言拉近与老百姓的距离。推广普通话绝不是禁绝方言,这在我们的宣传中一定要注意到,我们要争取把政策宣传做得更全面一些,在推广普通话时要考虑到给方言应有的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多种不同质的因素的和谐相处,不是所有因素的简单集合。就文化、语言而言,中华民族的文化丰富多彩,有多种不同的语言、文字构成,构成文化的博大精深。推广普通话,如果是让所有人只讲一种话,这未免单调。这不可能,也不现实,不是我们要做的工作,也不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李瑞环同志在《学哲学,用哲学》一书中,很注重总结中华民族的“和”的主张,“和”使万物有所生发,“同”的话发展就中止了。就语言来说,也一样,只有“和”,才能丰富多彩,相互激发,相互促进,相互吸收,不断地发展。语言发展有趋简趋同的趋势,但我们不能也不可能废止所有。只剩一种,“同”就不能继续。从科学发展观来看,要“和而不同”,“同则不继”,使我们的语言文字工作实现和谐、全面、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就是不只坚持一个方面,和谐发展就是矛盾的几个方面都要兼顾,可持续发展就是全面发展。我们不能矫枉过正,只强调一个方面,忽视另一个方面,否则就不能构建一个为和谐社会服务的和谐的语言环境。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我们不仅提出要实现语言的主体性、多样性,还要求能适应世界潮流。我们在“十一五”的规划草案中除了打算提出语言生活的主体化和多样性这样的观点之外,我们还想提出不要简单地说保护方言,而是应该适应现在世界发展的需要。现在世界也罢,我们国家也罢,都在做非文化物质遗产的保护工作,在注重文化的多样性。我们也想把语言(包括方言)作为一种资源,加以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我觉得如果这个观点能够站得住脚,能够写进“十一五”规划,对于我们后一个历史时期,在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双推”工作的同时,给方言以应有的位置,应该是比较有利的,能够比较好地解答目前一些社会人士中存在的一些疑虑,能够处理好与现实的语言生活之间存在的矛盾。
我们注意到《南方周末》11月10日有一篇报道,说一段时间以来大家都在说的“阿六头说新闻”。我们推广普通话是以新闻媒体为榜样,在我们的媒体中间开办方言的栏目,我想应该是在这次评估当中要研究的一个问题,牵涉到对于这样一个现象我们怎么评价。我想在这儿说说我个人的观点,到时候涉及到对个别问题评价时我们再探讨。我注意到那篇报道最后有这样一段话比较集中地说了这样一个观点,我把这个念一下:对安峰来说,目前唯一的压力是广电总局新颁布的《加强方言在广播电视电影中的应用的通知》,他感到有些忧虑。这个通知是广电总局和我们协商以后发的,我们是赞成和支持的。对方言来说,你喜欢它还是反对它,它都是一个现实的存在,保护方言和推广普通话不矛盾。现代社会提倡文化的宽容和多元性,我们不光需要千姿百态的节目形式,也应该享受用各种语言做节目带来的快乐。方言不仅仅是一种语言,它还蕴涵着一座城市的精髓和人文精神,方言和普通话可以并容并存,谁也不会取代谁。我们多学两门外语是不是就意味着要抛弃母语呢?因此,我们不能用单一僵化的思维方式来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除了把方言作为语言这些可以再作推敲之外,总体来说我个人认为他这种说法还是能够站得住脚的。他注意到了推广普通话,但是这个里面如果说有不足呢,我认为这两个方面,不否定方言,但是在宣传上要有主有次,首先是推广普通话,这个是我们主要的工作,是我们主导的立场。我们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在做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给方言以应有的空间,承认它的价值,对它加以研究,对濒危的方言也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护。一个问题两个方面还是要分清哪个是主要的,是我们要以国家的力量以政府的行为贯彻法律的规定要做的;哪些是我们要给它留下空间的,这两个的力度是不同的。按说,民族语言问题是比方言敏感得多的问题,大家注意到,按照《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但是涉及民族语言呢,少数民族有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自由。虽然我们的语言文字政策是各民族语言一律平等,但是涉及到政府的工作方面,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这是“双推”,少数民族有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的自由。我曾经在一个国际双语研讨会上有一个发言,我想怎样用一个动词把国家对民族语言的政策表示出来,和推广、推行匹配起来,但是都怕分寸掌握得不恰当。这个“自由”,应该理解为有学习的自由也有不学习的自由,我想这个不是用法律的方式来强制的。我们在云南作一个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调查,佤族有这样一个情况,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在学校里学习佤文,认为佤族的语言在家里已经能够掌握了。学校在这种文字上花很大的工夫,这种文字在社会上的使用面很窄,印刷物很少,在以后的升学就业中局限性很大,认为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孩子学习汉语,便于他在更广阔的领域发展。我们和民委的同志研究这个现象,民委的同志说这就是他选择的自由,你没有办法一定要让他承担起继承和振兴他的民族语言的任务。
涉及到方言,现在从国家语委这个角度讲,简单地用“保护方言”这样的词是不合适的,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给方言留下使用的空间,让语言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国家用政府的力量做的是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对方言的研究是我们的研究机构需要做的。不禁止方言,在适当的场合可以使用方言,然后让方言沿着它自己的规律和轨道发展,我觉得可能是国家在普通话和方言这个方面在下一个阶段的基本政策。我们注意到一些省在主流媒体广播特别是电视上方言栏目开设得很多,占的时间比重很大,这个问题怎么认识?我们认为这个问题要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广播电视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的用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基本的语言文字,我们要坚持。同时,这几年规定了使用方言要经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批准。我们在有些地方评估的时候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所有节目的开播都是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这里面就有一个上级主管部门怎么样按照法的要求体现“基本的”这么一个问题。因为广电系统是现在最强势的媒体,是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典范和表率,是大家学习普通话的老师。在这里面新闻类的节目还是应该使用普通话。和我们当地地域生活,老百姓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个别的栏目,用喜闻乐见的、老百姓听来亲切的、和生活贴近的方言,我觉得也是可以的,但是比例关系一定要摆正。在这个方面我们还是要把好关,希望我们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办。语言文字在我们这地方,大家要涉及到的主要就是方言的问题,所以我就方言和推普现在的一些情况,我们的一些想法,正在制定的“十一五”规划当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给各位作一个汇报,供各位参考,谢谢!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同志
在国家一类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
工作评估总结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观察组的任务:一是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情况进行考察,二是对评估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也是对杭州市、浙江省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学习和总结。
一、对浙江省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组工作的总体评价
1. 浙江省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得到了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支持,评估工作组的组成人员涉及面广、规格较高、学术层次较高。
评估组成员由省人大教科文卫领导、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科教委以及省广电厅的领导参加,还有其他地市教育局、语委办、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评估组的力量很强。
2. 浙江省的评估活动方案是科学合理的,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省的实际情况设计,效果很好。
3. 评估工作很顺利,取得了实效,达到了以评促建的目的。评估是成功的。
观察组对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观察活动得到了省市的热情接待、支持,使我们对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杭州市是社会用字的典型,通过评估,我们对杭州市的社会用字情况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杭州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已达到了比较高的层次,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
二、成绩和经验
1. 杭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语委各相关部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是深入的,重视程度是高的。
杭州是吴越、南宋两次建都的城市,城市文化和人文和谐结合,是人间天堂,有丰厚的文化积淀,发展速度很快。市政府重视程度高,语言文字工作定位与城市全面发展、与市民素质整体提高结合在一起,推动了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2. 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是健全的,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杭州市早在1992年就成立了市语委,现有8个区都成立了语委,形成了纵横交错、齐抓共管的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杭州市做了很好的实践。这对工作的持续推进有了组织上的保障。市里的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与语委相辅相成,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这一制度,符合国家语委提出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搭车、借船过海”的方针,为语言文字工作创造了新局面,提供了新经验。
3. 杭州市在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在健全法规方面做了相当的努力,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了保障。
4.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有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1)规范街头用字的力度很大;(2)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展的力度很大;(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的力度很大;(4)迎评整改的力度很大。
5. 四个重点领域齐头并进,力度大。
教育系统是基础,把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取得很好效果。
抓学校、学生、教师,真正从基础上抓起,可以使语言文字工作在社会上整体得到改观。抓好学校是我们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我同意张副厅长的实事求是、富于建设性的意见。杭州市现阶段基本达到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实现了在本世纪初实现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
在全国36个一类城市中,杭州市是第22个通过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城市。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是做得好的,在22个一类城市中是名列前茅的。
这是领导重视的结果,是与上下齐心协力、专职工作人员长期不懈的努力分不开的,省、市语委的同志们为这项工作付出了更多的汗水,向他们表示敬意。
我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关于推普与方言的关系。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语言文字使用环境,语言要能顺畅沟通。语言与方言的隔阂,会制约现代化建设,社会就缺少了维系的基础。我国13亿人口中,有80种语言,30种文字;汉语又有7大方言区,方言中又有多种次方言,方言造成了交际障碍。要通过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离不开通用语言。
1956年国务院就提出通用语言的要求,50年来成绩很大,但今天通用语言的推广普及仍是占第一位的、紧迫的工作。吴方言区是经济较发达地区,也是推普重点地区,据统计,吴方言区能使用普通话的人数占69%,高于全国53.6%的平均数。规范汉字掌握的人数占95%。因此,目前的工作首要的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同时要全面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用科学的发展观来从事语言文字工作,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关系;二是推普和给方言以应有的地位、合法空间的关系;三是推普和学习外语的关系。
语言要健康发展,要在发展中规范。方言是地方文化的重要载体,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方言是老百姓的襁褓语言,方言是维系乡情、亲情的纽带。推普是为了消除交际障碍,说方言不是不文明的表现。语言是文化的载体,要开发利用,要处理好相互关系。作为矛盾的次要方面,也要适当兼顾,不能搞清一色,要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不要伤害感情。要抓住四大领域,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的力度,加大工作的力度。
对于方言类节目问题,我们有一个控制总量、规范管理的原则。我觉得这个原则是好的,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广电总局的要求,掌握好这个度。在这个方面我们比较好地提出了这个问题,进行了这方面的探讨。我也希望浙江省、杭州市在这个方面能够做出让全国效仿的成功的经验。
我们要求学校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为校园语言这是坚定不移的。在今年的年度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明确指出,不允许用方言教学。有些地方开了方言类的节目,我们了解到,它是乡土教材之间的一种对话,这是两回事。至于老百姓在家里,老乡见面在酒馆里喝点酒吃个饭,他爱讲什么我们就不用管了。我们要处理好语言文字主体化和多样性的关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科学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的语言使用环境。
至于说到希望,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这是根本的一条。再加一条,要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相关知识。我们这次检查到的单位,感觉到有些地方在这方面工作做得很努力,但是有一些知识相对缺乏一些。我想这方面知识增加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就更容易贯彻了。我们希望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我相信我们这次受检的单位都是语言文字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这些单位也还有一个在现在的基础上怎样提高的问题。另外对于全社会来说,我觉得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够达到我们这次检查过的这些单位的水平,因此,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拓展,在这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再有,我们城市达到了标准,我们周边的乡镇、农村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一类城市通过了,二、三类城市要利用一类城市的经验,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第三个方面,我们要多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让我们的专家能给我们的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及进行学术上的指导。总体来说,语言文字工作发展到现阶段,一个就是坚持,一个就是认真。这次检查我在第一组,我在每个单位都挑出了小毛病,但多数都不是属于扣分问题,不是错的问题,而是不够好的问题。在这个方面,我想我们再认真一些,多推敲一些,我们的工作就能够做得更好。
大家知道,今年台湾政党的领袖到大陆来访,大家也知道网上的一些报道,像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到某大学的时候,校长送给宋楚瑜的礼物,是黄遵宪的诗,这里面有一个字,几次都念不上来,据说因为心慌,还把“赠送”说成了“捐赠”,受到了民众的批评。新党的主席到某大学,校长在致辞的时候说“七月流火,但充满热情的岂止是天气”,望文生义。语言文字的问题,稍不注意,在高等学府,在高层,都很容易出现这样的笑话,这样的笑话往大了说可以说是政治性错误。这里举个正面的例子,在前不久我们袁部长接到中办的电话,据说是晚上11点多,问:“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lè)乎”,“不亦乐(yuè)乎”,怎么念?袁部长是中文出身,又是研究生毕业,也是北师大的高才生,就说是不亦乐(lè)乎。但对方对你这个行政官员就这么直接答是不认可的,要求组织专家提出论证意见,当然是赶快做,赶快贯彻。结果呢,锦涛总书记在大会堂和连战会谈,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lè)乎。”《论语》里的“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大家都知道,但是中央领导同志、中办对这类的事情,字怎么个读法,以这样的重视程度认真对待,我觉得给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在我们达到初步普及基本规范的时候,大的问题应该是不会有了。我们在考察的时候,有些同志也辩解一两句,说不影响意思的理解,比如说有一个标题后面加不加句号,无所谓。我当时就说,也是我们遇到的,十六大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就专门提出这样的问题:题目后面要不要加句号。我觉得这些都提醒我们,对文字工作要认真对待。我觉得正反两个方面都给我们提供了榜样和教训,语言文字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是服务于中心工作;不是全局工作,但是它是影响全局的工作。三年五年不做语言文字工作死不了人,天塌不下来;做十年八年也不一定效果特别明显。但是我们一直认为,三五年不做积极努力,我们愧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我们这个工作,不是显赫一时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会写进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史册。
我前边说的,是代表我们观察员小组说的,后边的是我个人的意见,仅供参考。我们在杭州期间,省、市两级对我们热情接待,创造了非常好的工作条件,我们四位同志非常感动,委托我表示感谢,谢谢各位!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评估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省语委副主任马林云同志在杭州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张世平副司长,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受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浙江省语委组织专家评估组,从今天开始,将用三天的时间,在杭州市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这是我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一次具体行动,对杭州市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信息和文化的载体。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保证社会协调运转的必要条件,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前提,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长远利益。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健康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责任。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科技、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对周边地区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规范化水平,对提高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对营造改革开放、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有利环境都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城市率先实现本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的奋斗目标,必将推动广大农村地区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从而带动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杭州是我省的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杭州市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众多,经济、科技、教育水平较高,具有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许多有利条件。随着杭州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更加迫切。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应用面貌不仅反映了杭州自身的文明程度、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的文化素养,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我省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作为省会城市,杭州市有条件、有责任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成为全省各地的榜样。
此次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牵头部署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主要围绕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这四个重点领域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进行。杭州市的自查自评,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效果。由省语委组织的评估,是检验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成效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评估的过程,也是进一步督促和引导全社会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过程。我希望通过评估,更好地总结杭州市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此,我对这次检查评估工作提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第一,坚持原则,依法实施。在评估过程中,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把握政策,依法实施。要严格按照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的具体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出评价,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第二,全面考察,把握重点。语言文字工作量大面广,涉及社会的各行各业,其重点领域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的公共服务行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这四大领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这次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主要是检查评估这几个领域的工作情况,以此来带动和影响整个城市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以评促建,注重实效。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不同于一般行政性检查,是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动态的评价,重在过程、重在建设、重在实效,不是以检查出一个最终结果为目的,而是以评估为动力,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要通过评估产生积极的效果,增强广大民众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形成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最终提高市民的文化素养和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本次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得到教育部、国家语委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也受到杭州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这里,我代表评估组向教育部、国家语委的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杭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方面为此次检查评估所做的细致周密的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预祝评估活动取得圆满成功!预祝杭州市取得好成绩!
谢谢大家!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项勤同志在杭州市
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首先对国家语委观察组、评估组的各位领导、专家三天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我们看到各位评估组专家在查阅大量文字资料的基础上,在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评估工作。应该说专家们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给杭州市参加本次评估的全体同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天下午的评估总结会既充分肯定了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同时也指出了有关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觉得“肯定”,这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鼓励,也是激励我们今后进一步搞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动力;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也一定会有利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开展整改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我觉得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的水平,包括一个城市运用规范语言文字的能力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个城市的现代化程度,反映这个城市的国际化和对外开放的程度,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浙江的方言复杂,刚才张世平副司长说全国有80种语言,我不是专家,不能很准确地区分。据我个人看,浙江起码有50种方言,其中大概40种以上是我听不懂的。温州话我就听不懂。还有我的老家,我是江山人,可能直到二十年前都还是要用两种语言(普通话和方言)来广播的。我的老家二十多年前可以说50%以上的人是听不懂普通话的。因此,在这样一个省的省会城市来说语言文字工作的要求就会更高一些,包括提到的一些问题,比如工作开展的不平衡问题,媒体中方言使用的频率或者是量的问题,以及我们在窗口行业中的用字规范问题,都要站在整个城市的现代化、国际化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的立场上,放在浙江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来考虑。
这里我还是要提到方言的问题。因为就在前一段时间我注意到《南方周末》登了关于“我要方言如何如何”的文章,文章也谈到了我们杭州。去年,有一位从陕西还是新疆来的老同志,来看在这边工作的子女。他对杭州提了几条意见,其他的(情况)反映都很好,其中有一条给我印象很深,他说:杭州方言类的电视节目偏多。现在,方言节目在受众当中是有一些市场的。从广播电视系统来说,搞这样一些节目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恐怕,我看见材料当中也有提到,不能“媚俗化”。“阿六头说新闻”据《南方周末》披露,去年一年的广告收入有五千万。我觉得方言的使用一方面固然有前面张副司长说的一直以来推广普通话,方言很长时间没有(在正式场合)使用而导致有需求;但是另一方面,从我们的各新闻媒体本身来说就不完全是语言应用的问题了。也许它在做节目的时候用方言会感觉相对少一些限制,可以放开了说,而用普通后他就不敢说了。因此不能寄希望于用几个方言节目就能把我们的节目做得很好,质量很高。所以要站在整个城市不断文明、进步、发展、开放的立场上,(考虑)如何把城市展示得更“靓”。而且我觉得杭州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了,从城市国际化水平、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个角度上来说,确实还有许多的工作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审视、去提高。
我想我的讲话也没有什么更多需要说的。上次我讲了:评估不作为目的,合格通过也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要通过评估发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的工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次的评估组、观察组,包括观摩组的同志们的辛勤工作已经为我们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所以下一步,我在这里简单地表个态:我们一定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把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得更好。
谢谢大家!
(根据录音材料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报告
尊敬的张世平副司长,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操作办法规定,受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2005年11月27日至29日,省语委组成评估组对杭州市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情况和城区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考查评估。评估组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瑞芬同志代表杭州市政府所作的汇报,并分4个工作小组,对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重点领域的20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共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40次,查阅档案资料500多卷(册),发放并收回测试调查问卷222份,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经过汇总分析和量化评分,形成了对每个领域及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的评价意见。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评估组认为:杭州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杭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城市形象和语言文字面貌,把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现顺畅交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思路清晰、方法得当、效果显著,经过长期的努力,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为进一步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高群众语文素养打下了良好基础,为全省做出了榜样。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1992年4月,市语委正式成立,副市长任市语委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等同志任市语委副主任,市语委成员单位由所辖区政府及26个与语言文字工作密切相关的市直机关组成。市语委办有编制,有专职工作人员,办公设备齐全。至2003年,市区管辖的八个城区全部成立了语委,由副区长任语委主任,语委办都配备了专兼职干部。这次实地考察的单位基本上落实了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杭州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市直机关以及各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也相应地制定了本系统、本部门语言文字应用的规章制度,保证和推进了杭州市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与此同时,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纳入创建文明城区活动考评范畴;纳入公务员考核评优指标体系;纳入教师上岗聘用条件;纳入日常管理,与本职工作奖惩挂钩等等。值得一提的是,杭州市在2004年建立了城市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20个部委办局和13个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以及语言文字、人文艺术等方面的有关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调处理景观、社区等有关用字规范方面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平台,推动了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为浙江省的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三)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杭州市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应用,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
党政机关发挥示范作用。2002年1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文,把普通话纳入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考核内容;2001年,萧山、下城等城区先后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上城区还将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作为其任职资格的条件之一。
学校夯实基础。市语委、市教育局将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纳入了教育教学要求及教育督导和检查评估内容。从2001年开始,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1994年,杭州市对全市小学进行了普及普通话工作检查验收,并承办了全国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汇报会,与会代表对杭州市中小学的推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2004年,杭州市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目前,普通话已成为市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新闻媒体树立榜样。在杭各新闻媒体切实发挥宣传作用,努力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并通过提高员工的素养向社会展示良好的语言形象。到目前为止,市文广集团134位播音员、主持人全部获得了一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集团所有广播电视节目,除几档经批准的特色节目外,能严格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各媒体严把审稿关,严防不规范用字用语的出现。新闻媒体为全社会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起到了表率作用。
公共服务行业树立窗口形象。市商业、交通、铁路、旅游、卫生、文化等行业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规定和员工行为规范,纳入对特定岗位人员的达标考核要求,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突出了服务功能,优化了窗口形象,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规范的自律性明显增强。
(四)扎实工作,全面普及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普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从1999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成立至今,已培训近5万人次、测试10多万人次,其中6万多人次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经过几年的努力,杭州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已从教育系统、广电系统向国家行政机关、窗口服务行业等领域拓展。学校教师的普通话达标率已达到91.76%,广电系统在职人员已基本上做到了持证上岗,公务员测试工作已全面启动,杭州大厦等一批服务性单位也积极开展了培训测试工作。培训测试工作还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府在2002年印发的《关于杭州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从2003年起要面向全体市民开展以普通话、日常外语和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为此,2003年市语委办组织编写了《市民普通话读本》,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市民普通话培训。
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起步早,措施实,成效明显。1993年5月,杭州市接受了国家语委社会用字整顿工作的检查,达到了国家语委规定的标准,尤其是湖滨路的社会用字规范率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1996年,杭州市政府以市长令的形式颁发了《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市各辖区均建了一条规范用字示范街,市级各部门、各系统也积极行动,使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全面铺开。
杭州市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积极开展社会用字整治活动。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和监督整改用字不规范情况,分管市长亲自动手清除不规范用字,并对有关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市民政局完成750多条道路和2万多幢住宅楼的路标、楼(门)牌更新设置任务,杭州市因此获得了由民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荣誉。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推普周”宣传方式多样,受众面广。1998年以来,尤其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以来,杭州市每年都充分利用“推普周”,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社会知晓度,保证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的经常性和广泛性。注重环境创设,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氛围。杭州市辖区各街道已经竖立起一批大型的语言文字广告宣传牌,市、区语委办还购置了数万元的宣传标牌,设计制作了语言文字宣传画配发给各机关单位、街道办和学校,新闻媒体分别刊播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的专访和节目。如今,杭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立体宣传模式的优势已经显现出来。
综上所述,杭州市语委成立13年来,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根据考查评估的总体情况,评估组认定: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已经达到了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
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探索适应自身发展的方法和途径,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是领导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初步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格局。政府积极主动,健全机构,提供有力保障;市语委全力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省、市、区联动,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为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抓学习培训,建立起一支有能力、有水准、有干劲的语言文字工作专兼职人员队伍,成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基本依托和主要力量。他们为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明确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主动热情服务,使语言文字工作为杭州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中不断获得自身发展的动力。
四是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遵循规律,以人为本,注重引导和服务,提高各行各业人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在提高人的思想认识和应用水平的基础上,使语言文字工作得以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几点建议和希望
(一)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力度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准绳,我们要从执法守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扩大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知晓度。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实践证明,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相关行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有利于加快社会信息化进程;有利于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创造与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基础环境,树立城市良好的文明形象。但由于种种原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目前在一些部门、单位的知晓度还不是很高,一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内容和知识了解不多,这将影响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新闻媒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榜样作用
广播电视是现阶段最强势的媒体,是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十分重要的阵地。根据评估组在实地考查中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建议:在杭广播电视媒体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坚持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在此基础上对已经批准开设的方言类节目要加以整改和规范,防止媚俗化倾向,提高节目质量。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循节目开办审批制度,慎重把关,掌握法律和政策的尺度,摆正比例关系,使广播电视媒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成为更出色的榜样和典范。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综合管理
评估组在实地考查中看到,由于街道的招牌、广告等用字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其用语用字管理工作的难度要比机关、学校、媒体大得多。为此,建议杭州市今后继续做好有关行业部门的协调工作,抓紧对广告从业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省会城市的语言文字环境,创建高水准的文明城市。
希望杭州市以这次考查评估为契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薄弱环节,常抓不懈,创造新的成绩,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让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杭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上述认定意见将按有关程序,报请教育部、国家语委审定。
为了保证这次评估活动的顺利进行,杭州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有关工作人员付出了十分辛勤的劳动,评估组对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主持词
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统一部署,受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从今天开始,浙江省语委组织的专家评估组,将用三天的时间,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
根据评估工作安排,今天下午是听取杭州市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汇报。在汇报会正式开始之前,我把今天出席会议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向大家作一个介绍。
首先介绍教育部、国家语委观察组的领导和专家。教育部、国家语委对我省这次组织的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非常重视,专门派出观察组来杭州指导评估工作。他们是: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同志;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推普处调研员郝阿庆同志;
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钱旭同志;
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正国同志。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教育部、国家语委观察组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
为保证这次评估工作的质量,我们组织了一个由31位领导、专家和学者组成的评估组,评估组组长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语委副主任马林云同志。评估组分4个小组,4个小组的负责人分别是:
党政机关评估组组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金水同志;副组长:浙江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颜洽茂教授。
学校评估组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绪培同志;副组长: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傅惠钧教授。
新闻媒体评估组组长:省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黄书孟同志;副组长: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俞樟华教授。
公共服务行业评估组组长:省广电局副局长、省语委副主任胡瑞庭同志;副组长: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孙力平教授。
评估组其他成员,因时间关系,恕不一一介绍。此外,我们还邀请了我省各市语委办的负责同志来观摩这次评估活动。
杭州市参加今天会议的主要领导有: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项勤同志;
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陆瑞芬同志。
三天评估活动的大致安排是这样的:今天下午首先是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之后评估组查阅资料;明天一天,评估组分组对20个受评单位和场所进行实地考察;后天上午,评估组汇总情况,准备反馈材料;后天下午召开评估工作总结会。
今天下午会议的议程主要有四项。首先,进行会议的第一项议程。请杭州市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项勤同志致欢迎词。
(致欢迎词)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请评估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语委副主任马林云同志讲话。
(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三项议程,请国家语委观察组组长、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同志讲话。
(讲话)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四项议程,请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语委副主任陆瑞芬同志代表杭州市人民政府作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作自评报告)
同志们,今天下午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完成,我宣布,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到此结束。下面有一个通知,请国家语委观察组、评估组成员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合影留念。散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主持词
同志们:
经过三天的紧张工作,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市语委的精心安排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受教育部、国家语委委托,浙江省语委组织的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考察评估活动即将结束。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总结会,对杭州市的考察评估情况进行反馈。出席今天会议的有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省语委、杭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还有评估组、观摩组全体成员以及受评单位的代表。
今天会议的议程主要有四项:
第一项议程是各评估小组反馈评估意见;
第二项议程是评估组作评估报告;
第三项议程是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同志讲话;
第四项议程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项勤同志发言。
现在,开始进行会议的第一项议程,请各评估小组反馈评估意见。首先,请党政机关评估组副组长、浙江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颜洽茂教授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
下面,请学校评估组副组长、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傅惠钧教授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
下面,请新闻媒体评估组副组长、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俞樟华教授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
下面,请公共服务行业评估组副组长、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孙力平教授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
会议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评估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绪培同志代表评估组作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报告。
(作评估报告)
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请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同志讲话。
(讲话)
会议进行第四项议程,请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主任项勤同志发言。
(发言)
同志们,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考察评估,经过各位领导、专家和各部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地完成了所有的工作程序。刚才,4个评估小组分别反馈了意见,马林云副主任作了评估报告,项勤副市长代表杭州市人民政府作了表态发言,特别是张世平副司长给我们作了重要讲话,对杭州市多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好地贯彻落实。
这次检查评估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得益于教育部、国家语委的关心和支持,得益于张世平副司长带队的观察组的帮助和指导,也得益于杭州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市语委的充分准备和评估组专家的辛勤工作。在评估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刻,请允许我代表省语委对教育部、国家语委的悉心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为这次评估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级领导、各位专家和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杭州市人民政府、市语委的大力支持和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祝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祝杭州市的改革和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宣布,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圆满结束。散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评估日程安排
11月26日(星期六)
全天 评估组、观察组、观摩组成员报到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大堂
晚上 7:30-9:00 观看文艺演出
地点:杭州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剧场
11月27日(星期日)
上午 8:30-11:30 评估组预备会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桂雨厅
中午 11:30-12:00 午餐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凯撒宫
下午 2:30-5:30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桂雨厅
晚上 6:00-7:30 晚餐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天香苑
7:30-9:00 游览西湖
11月28日(星期一)
上午 7:50 评估组、观察组、观摩组集合乘车
8:00-12:00 分组实地评估考查
中午 12:00-12:30 午餐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恺撒宫
下午 1:50 评估组、观察组、观摩组集合乘车
2:00-6:00 分组实地评估考查
晚上 6:00-7:30 晚餐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天香苑
7:30-9:00 评估组汇总情况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九溪厅、隐秀厅、
卧龙厅、景行厅
11月29日(星期二)
上午 8:30-12:00 评估组汇总情况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九溪厅、隐秀厅、
卧龙厅、景行厅
中午 12:00-12:30 午餐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恺撒宫
下午 3:00-5:30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桂雨厅
晚上 6:00-7:30 杭州市人民政府宴请
国家语委观察组活动安排表
观察员 |
11月27日 下午 |
11月28日 上午 |
11月28日 下午 |
11月29日 下午 |
车辆 安排 |
张世平 |
2:30-5:30 杭州市语言文字 工作评估汇报会 |
8:30-10:00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10:20-11:50 杭州市教育局 |
2:00-3:30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4:00-5:30 杭州市人民政府 |
3:00-5:30 杭州市语言文字 工作评估总结会 |
1号车 |
郝阿庆 |
8:00-9:00 杭州市青蓝小学 9:20-10:2 0 杭州市行知幼儿园 10:40-11:40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2:00-3:30 杭州师范学院 4:00-5:30 杭州第二中学 |
2号车 |
钱 旭 |
8:30-10:00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0:20-11:50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
2:00-3:00 杭州电视台 3:20-4:20 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4:40-5:40 杭州日报社 |
3号车 |
贾正国 |
8:00-9:00 铁路杭州站 9:20-10:20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0:40-11:40 杭州市浣纱路 |
2:00-3:00 杭州大厦 3:20-4:20 杭州市汽车西站 4:40-5:40 中国茶叶博物馆 |
2号车 |
就餐时间: 早餐: 7:00 中餐: 12:00 晚餐: 18:00
浙江省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专家组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评估组成员知晓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依据、目的、基本政策和达标要求,按规定程序和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1月4日 (周五) 浙江教育学院芳草苑二楼会议室(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城市评估有关文件
1.《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
2.《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3.《〈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4.《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
(三)城市评估有关材料
1. 杭州市、宁波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
2. 评估标准解读及内涵分析
3. 评估组工作流程及分工协调
采用书面材料学习与实地试评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评估组培训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主持 |
备注 |
11月4日 上午 8:30-11:30 |
1. 省语委办主任徐伟标同志介绍城市语言文字 工作评估有关情况 2.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绪培同志讲话 3. 专家讲授评估标准及操作办法 4. 宣布评估组分组名单 5. 分组讨论答疑 |
浙江教育学院芳 草苑二楼会议室 |
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副主任姚剑光同志 |
|
11月4日 下午 14:00-17:00 |
党政机关组赴实地预评估 |
杭州市教育局 |
各组负责人 |
|
学校组赴实地预评估 |
杭州市青蓝小学 |
媒体组赴实地预评估 |
浙江广电集团 |
公共服务行业组赴实地预评估 |
中国茶叶博物馆 |
省语委办
2005年10月20日
评估组活动安排表
组别 时间 |
第一组 (党政机关组) |
第二组 (学校组) |
第三组 (新闻媒体组) |
第四组 (公共服务行业组) |
27日 |
上午 |
8:30-10:00 10:00-11:30 |
评估组预备会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桂雨厅 评估组分组活动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九溪厅、隐秀厅、卧龙厅、景行厅 |
下午 |
2:30-5:30 |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会后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桂雨厅 |
晚上 |
7:30-9:00 |
游览西湖 |
28日 |
上午 |
8:30-10:00 10:20-11:50 |
① 杭州市萧山 区人民政府 ②杭州市教育局 |
8:00-9:00 9:20-10:20 10:40-11:40 |
①杭州市青蓝小学 ②杭州市行知幼儿园 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8:30-10:00 10:20-11:50 |
①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②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8:00-9:00 9:20-10:20 10:40-11:40 |
①铁路杭州站 ②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③杭州市浣纱路 |
下午 |
2:00-3:30 4:00-5:30 |
①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②杭州市人民政府 |
2:00-3:30 4:00-5:30 |
①杭州师范学院 ②杭州第二中学 |
2:00-3:00 3:20-4:20 4:40-5:40 |
①杭州电视台 ②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③杭州日报社 |
2:00-3:00 3:20-4:20 4:40-5:40 |
①杭州大厦 ②杭州市汽车西站 ③中国茶叶博物馆 |
晚上 |
7:30-9:00 |
评估组汇总评估情况,对所查单位打分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九溪厅、隐秀厅、卧龙厅、景行厅 |
29日 |
上午 |
8:30-12:00 |
评估组对所查单位打分,形成评估反馈报告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九溪厅、隐秀厅、卧龙厅、景行厅 |
下午 |
3:00-5:30 |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 地点:花港海航度假村桂雨厅 |
就餐时间: 早餐:7:00 午餐:12:00 晚餐:18:00
车辆安排: 第一组:1号车 第二组:2号车 第三组:3号车 第四组:4号车
评估组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一)党政机关组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8: 30-10: 00(9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8: 30-9: 0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9: 00-10: 0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机关工作用语(会议、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教育局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10: 20-11: 50(9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10: 20-10: 5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教育局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10: 50-11: 5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机关工作用语(会议、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2: 00-3: 30(9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2: 00-2: 3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浙江省广播电视局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2: 30-3: 3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机关工作用语(会议、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人民政府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1日下午4: 00-5: 30(9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4: 00-4: 3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4: 30-5: 3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机关工作用语(会议、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二)学校组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杭州市青蓝小学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8:00-9:00(6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8: 00-8: 2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青蓝小学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8: 20-9: 00,约40分钟)
①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师10人;学生10人,抽五年级学生。同时对教师、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档案);
③抽查上年度公文2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抽查五年级一个班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2份,抽查不同学科教师教案2本,学生作文本10本,查看批改作业用字情况;
⑤考查校园用语用字(校名称牌、标志牌、标语、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墙报、板报),随机听3个班的课(每班3-5分钟),检查教学用语和板书。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行知幼儿园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9:20-10:20(6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9: 20-9: 4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行知幼儿园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9: 40-10: 20,约40分钟)
①召开教师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随机听3个班的课(每班3-5分钟),检查教学用语;
③随机抽查大班教案3份;
④抽查上年度公文2份(含查公文印章);
⑤查阅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⑥考查校园用语用字(校名称牌、标志牌、标语、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墙报、板报)。
3. 评估组点评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10:40-11:40(6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10: 40-11: 0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11: 00-11: 40,约40分钟)
①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师10人;学生10人,覆盖文理科各系、各年级。同时对师生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注: 学生座谈会根据时间可同时进行)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印章抽查,师生普通话培训测试档案,2002-2005年公文、工作计划);
③抽查不同学科教师教案2份,大学二年级中文系一个班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2份,抽查2004年校报、学报任一期;
④随机听3个班的课(每班3-5分钟),检查教学用语和板书;
⑤考查校园用语用字(校名称牌、标志牌、标语、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师范学院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2:00-3:30(9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2: 00-2: 3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师范学院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2: 30-3: 30,约60分钟)
①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师10人;学生10人,覆盖文理科各系、各年级。同时对师生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注: 学生座谈会根据时间可同时进行)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印章抽查,师生普通话培训测试档案,2002—2005年公文、工作计划);
③抽查不同学科教师教案2份,大学二年级中文系一个班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2份、抽查2004年校报、学报任一期;
④随机听3个班的课(每班3-5分钟),检查教学用语和板书;
⑤考查校园用语用字(校名称牌、标志牌、标语、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第二中学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4:00-5:30(9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4:00-4: 3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第二中学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4: 30-5: 30,约60分钟)
①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教师10人,高年级学生10人。同时对师生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注: 学生座谈会根据时间可同时进行)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印章抽查,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档案,2002—2005年公文、工作计划);
③抽查高年级一个班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2份,抽查不同学科教师教案2份,学生作文本10本,查看批改的用字情况;
④随机听3个班的课(每班3-5分钟),检查教学用语和板书;
⑤考查校园用语用字(校名称牌、标志牌、标语、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
3. 评估组点评
(三)新闻媒体组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8:30-10:00(9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8: 30-9: 0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9: 00-10: 0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主持人、编辑、记者、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等10人参加,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以及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的次数(不少于3次);
③抽查单位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随机抽查某一电视频道的1个新闻节目、1个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
(注: 评估组提前抽查,并做好记录)
⑤随机查看其印刷体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字幕用字、广告用字是否符合规范。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10:20-11:50(9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10: 20-10: 5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10: 50-11: 5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机关工作用语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广播电视台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2:00-3:30(9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2:00-2: 3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广播电视台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2:30-3:3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2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以及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的次数(广播、电视均不少于3次);
③抽查单位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10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各抽查广播及某一电视频道的1个新闻节目、1个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
⑤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工作用语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日报社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4:00-5:30(9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4:00-4:30,约3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日报社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4:30-5:30,约6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报社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录入人员等参加,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报社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及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的次数(不少于3次);
③抽查单位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随机抽查1期报纸,查看其印刷体报头、刊头、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用字、内文用字、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⑤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及机关工作用语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四)公共服务行业组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铁路杭州站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8:00-9:00(6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8:00-8: 2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铁路杭州站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8: 20-9: 00,约4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随机抽查10位面向公众的工作人员的服务用语情况;
⑤实地考查站内用字和站外广场的招牌、广告、公共设施名称标志、电子屏幕用字等。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9:20-10:20(60分钟)
1. 汇报会(上午9: 20-9: 4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上午9: 40-10: 20,约4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院内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处方、病历用字情况及工作用语(会议、接听电话、医务人员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浣纱路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上午10:40-11:40(60分钟)
1. 抽查街牌、公共交通站名牌;
2. 抽查店名、招牌、广告牌以及电子屏幕用字规范;
3. 抽查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
杭州大厦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2:00-3:00(6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2: 00-2: 2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大厦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2: 20-3: 00,约4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检查杭州大厦内各类用字特别是商品出售标签牌用字、发票用字情况;
⑤考查杭州大厦工作人员服务用语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杭州市汽车西站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11月28日下午3:20-4:20(6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3: 20-3: 4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杭州市汽车西站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3: 40-4: 20,约4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实地考查站内用字和站外广场的招牌、广告、公共设施名称标志、电子屏幕用字等;
⑤考查服务用语(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中国茶叶博物馆实地考查活动安排
时间: 11月28日下午4:40-5:40(60分钟)
1. 汇报会(下午4: 40-5: 00,约20分钟)
①介绍双方与会人员;
②评估组组长主持会议,介绍评估有关事项;
③中国茶叶博物馆领导作语言文字工作简要汇报;
④国家语委观察员、评估组领导讲话。
2. 评估组分组考查(下午5: 00-5: 40,约40分钟)
①召开座谈会(10人,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②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③抽查简报、文件、讲话材料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
④考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
⑤考查工作用语(讲解、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情况。
3. 评估组点评
观摩组活动安排表
观摩 人员 |
11月27日 下午 |
11月28日 上午 |
11月28日 下午 |
11月29日 下午 |
车辆 安排 |
李水根 |
2:30-5:30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会 |
8:30-10:00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10:20-11:50 杭州市教育局 |
2:00-3:30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4:00-5:30 杭州市人民政府 |
3:00-5:30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 |
1号车 |
蓝献华 杨治平 |
8:00-9:00 杭州市青蓝小学 9:20-10:2 0 杭州市行知幼儿园 10:40-11:40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
2:00-3:30 杭州师范学院 4:00-5:30 杭州第二中学 |
2号车 |
许建强 |
8:30-10:00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10:20-11:50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 出版局 |
2:00-3:00 杭州电视台 3:20-4:20 杭州人民广播电台 4:40-5:40 杭州日报社 |
3号车 |
周 珑 |
8:00-9:00 铁路杭州站 9:20-10:20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0:40-11:40 杭州市浣纱路 |
2:00-3:00 杭州大厦 3:20-4:20 杭州市汽车西站 4:40-5:40 中国茶叶博物馆 |
2号车 |
就餐时间: 早餐: 7:00 中餐: 12:00 晚餐: 18:00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综合管理)受评单位: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A 综合管理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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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组织领导 |
16 |
A1.1 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
(1)市政府分管领导落实,1分 (2)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1分 (3)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1分 |
3 |
A1.2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城市管理,并有明确要求 |
(1)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提出明确要求,1分;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落实,1.5分 (2)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提出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要求,1分;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责任,1.5分 |
5 |
|
|
|
A1.3市、区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1)有市语委,3分 (2)各区有语委,2分;有半数以上的区有语委,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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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由主管领导担任或兼任语委主任 |
(1)由主管领导担任市语委主任,2分;由分管副市长兼任语委主任,增加0.5分 (2)由主管领导担任区语委主任,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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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A2工作机构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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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市、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
(1)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2分 (2)办事机构为独立行政机构,1分;与其他行政机构合署办公,0.5分 (3)各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1分;半数以上区设立,0.5分 |
4 |
A2.2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干部 |
(1)有公务员编制2-3个,2分;1个,1.5分;4个以上,增加0.5分。有事业编制2-3个,1分 (2)配备与编制数相应的专职干部,2分;专职干部配备少于编制数,1.5分;只有兼职干部,0.5分。半数以上的区配备专职干部,增加1分 |
4 |
|
|
|
A2.3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
(1)有专项办公经费,2分 (2)有专用的办公室,1分 (3)配备摄像、复印、传真、电脑、机动交通工具等设备中的任意三项,1分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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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4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健全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
(1)经编制部门批准建立市级测试中心,1分 (2)测试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2-3名,1分;专职工作人员1名,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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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A3 管理措施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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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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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
(1)有本市语委通过的实现语言文字工作新世纪目标的规划,0.5分 (2)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0.5分 (3)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工作,0.5分 (4)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有书面总结材料,0.5分;每年召开语委会或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增加0.5分 |
2 |
A3.2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规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
(1)对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底数清楚,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0.5分 (2)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0.5分 (3)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重大偏差,1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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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
(1)对区、街道专兼职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2)对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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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A3.4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
(1)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已经启动,1分 (2)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进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1分 (3)遵守培训测试管理规定,1分;违反有关规定,酌情扣分 |
3 |
|
|
|
A3.5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
(1)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扣0.2分▲ (2)各街道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任一街道未落实,扣0.2分▲ (3)各系统、区、街道按照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本系统、辖区的工作,1分;有任一系统、区、街道未作安排,扣0.2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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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 法制建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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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 |
3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A4.2有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的地方法规、规章 |
(1)有市人大颁布的法规,2分 (2)有市政府颁布的规章,1.5分 (3)有某一或某些政府部门颁布的法规性文件,0.5分 |
4 |
|
|
|
A4.3执法部门落实,执法程序规范 |
(1)按照法规、规章落实了执法部门,1.5分 (2)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程序执法,1.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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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宣传工作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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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
(1)市内主要街区3处以上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有1处,0.3分 (2)全市中小学、师范院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有半数以上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0.5分 (3)有5处或5处以上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增加0.5分 |
2 |
A5.2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文 稿或节目 |
(1)当地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不少于3次,1分;有一次,0.3分 (2)当地电台、电视台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和文稿不少于3次,1分;有一次,0.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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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A5.3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
(1)工作班子落实,1分 (2)宣传经费落实,1分 (3)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宣传活动,2分;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增加1分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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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60 |
总加分 总扣分 |
|
说明:
1.评估依据通过听取汇报、随机交谈、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查等形式收集。
2.▲项目为分值累计项目,其他项目根据情况汇总取平均值。
3. A3.4(2)、A5.1 、A5.2须由其他组负责实地考查印证,党政机关组负责汇总情况,量分。
填表人 (签名) 评估组组长: (签名)
2005年 月 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党政机关组)受评单位: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测查情况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普及普通话 B1党政机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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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 健全,措施落实 |
(1)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
4 |
B1.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
(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2)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3)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2分;基本做到,1.5分 |
8 |
|
|
|
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应 |
(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分 (2)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分 (3)按照本省人事部门统一规划,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5分;培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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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测查情况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普及普通话 B1党政机关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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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训率达到50%,3分;开始进行培训工作,1分。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测试,增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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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 一项条件 |
(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2分 (2)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2分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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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会用字管理 C1党政机关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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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各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要求,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机关用字规范化工作,1分;有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
4 |
C1.2名称牌用字规范 |
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1分;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3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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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公文、印章用字规范 |
(1)公文用字规范,2分;文头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3分;正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印章用字规范,1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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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测查情况记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社会用字管理 C1党政机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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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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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 刷体的标语(牌)等用字规范 |
(1)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2)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
4 |
|
|
|
总分 |
39 |
总加分 总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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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每个单位抽查简报、通讯、动态、文件等不同类别公文共5份(含查公文印章),合计25份(含市文广电出版局)。
2.▲项目为分值累计项目,其他项目根据情况汇总取平均值。
3.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以及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的实地考查由媒体组负责,A3.4(2)、A5.2测查情况交党政机关组汇总、量分;学校组协助印证A5.1(2),公共服务行业组协助印证A3.4(2)、A5.1(1)(3)指标,数据交党政机关组。
4.学校卷中B3.1和C2.1的评估数据采集和B3.5、B3.6(2)的数据印证工作由党政机关组在市教育局考查时完成。
5.公共服务行业卷中B4.1、C5.1的评估数据采集工作由党政机关组在市教育局考查时完成。
填表人 (签名) 评估组组长: (签名)
2005年 月 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学校组)受评单位: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 普及普通话 B3学校 |
36 |
|
|
|
B3.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分; 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普及普通话作为一项工作内容,1分 |
3 |
B 3.2各级各类学校将普及普通话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 要 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改进措 施,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2分 |
3 |
|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3.3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 |
(1)成为幼儿园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扣0.5分 (2)成为小学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3)成为中等学校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4)成为高等院校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5)成为师范院校的教学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不得分 |
5 |
|
|
|
B3.4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校园语言 |
(1)成为幼儿园的校园语言,1分;有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扣0.5分 (2)成为小学的校园语言,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3)成为中等学校的校园语言,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4)成为高等院校的校园语言,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5)成为师范院校的校园语言,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达到,不得分 |
8 |
|
|
|
B3.5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1)在职教师80%参加过培训,2分;50%参加过培训,1分;30%参加过培训,0.5分 (2)在职教师80%参加过测试,3分;50%参加过测试,2分;30%参加过测试,1分 (3)在职教师50%以上测试达标,1分;80%以上测试达标,增加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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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3.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
(1)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并已实施,2分;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分 (2)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要求并已实施,2分;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分 |
4 |
|
|
|
B 3.7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1)师范专业学生经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2分;80%达到规定等级,1 分 (2)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专业的学生经测试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2分;80% 达到规定等级,1分;50%达到规定等级,0.5分 |
4 |
|
|
|
B3.8小学、中等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
(1)小学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2)中等学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3)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
3 |
|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社会用字管理 C2学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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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把用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内容,2分;在进行其中任一项工作时把用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工作内容,1分 |
3 |
C2.2各级各类学校将用字规范化作为 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
(1)有用字规范化的要求,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有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 2分;有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3分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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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2.3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 字符合要求 |
(1)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3分;印刷体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手书字中出现一个错别字,扣0.3分;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又没有配放规范字副牌的,有一处扣0.2分 (2)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1分;印刷体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
4 |
|
|
|
C2.4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及 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 |
(1)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规范,2分;公文文头,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的校刊(报)头、讲义封面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内文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
4 |
|
|
|
C2.5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 |
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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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得分 |
得分 |
C2.6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
(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2分;任一教师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1分 (2)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1分;任一教师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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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
(1)80%的学生能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2分 (2)80%的小学生、师范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3分;50%的学生能正确书写,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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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61 |
总加分 总扣分 |
|
说明:
1. A5.1(2)学校宣传环境,检查各校永久性标语牌1个,数据交党政机关组。
2. B3.3 教育教学用语,中小学、幼儿园每校随机听课3个班(附带检查板书),每班3-5分钟。
3. B3.1和C2.1的评估数据采集和B3.5、B3.6(2)相关数据的协助印证工作由党政机关组在市教育局考查时完成。
4. B3.7由本组在杭州师范学院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相关专业的档案中进行查阅并采集数据。
5. B3.8 学生普通话能力(二级及以上为合格)口试在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中进行,每校10人,高校人选兼顾各年级、专业。
6. C2.4 公文、校刊(去年各2份,含查公文印章)只查高校,自办印刷物每校1份,试卷每校2份。
7. C2.6 教师用字查板书、教案(幼儿园大班教案3份,其余学校每校不同学科2本)、批改作业(学生作文本10本,高校、幼儿园除外)。
8. C2.7学生用字能力均为笔试,人选为各校参加口试者。
填表人 (签名) 评估组组长: (签名)
2005年 月 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新闻媒体组)受评单位: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 普及普通话 B2广播电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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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纳入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有本系统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 (2)各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1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建立责任制,扣0.3分 (3)各电台、电视台 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措施,扣0.5分 |
4 |
B2.2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和省政府特批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
(1)均使用普通话播音,2分 (2)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甲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不得分 (3)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2分;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扣0.2分 (4)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扣1分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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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 普及普通话 B2广播电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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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等级证书上岗 |
(1)全部参加测试,4分;80%参加,3分;50%参加,1分 (2)测试达标率80%,4分;达标率50%,2分;达标率30%,1分。已经实施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
8 |
C社会用字管理 C3出版物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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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1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 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 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
(1)主管部门把用字 规范化作为出版物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 (2)各出版单位建立 用字规范化管理责任制,1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责任制,扣0.2分 (3)各出版单位采取 了用字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2分 |
4 |
C3.2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及本地关于出版物用字规范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1分 (3)上述人员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1分;已经试行持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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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社会用字管理 C3出版物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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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印刷体报头(名)、刊名用字,封皮用字,报刊标题、栏目名称 用字符合要求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2分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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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内文用字规范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 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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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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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会用字管理 C4影视屏幕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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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主管部门和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把影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
(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影视节目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 (2)各电视台、电影电视制作单位建立用字管理责任制,1分;有任一单位没有建立,扣0.2分 (3)各电视台、电影制作单位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有任一单位没有措施,扣0.2分 |
4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
C4.2影视编辑、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影视屏幕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有关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1分 (3)上述人员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1分;已经试行持汉字规范化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
3 |
|
|
|
|
C社会用字管理 C4影视屏幕 |
20 |
|
|
|
|
C4.3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用字符合要求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2分 |
6 |
|
C4.4字幕用字规范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 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
5 |
|
|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4.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使用已有国家标准的印刷体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
2 |
|
|
|
总 分 |
60 |
总加分 总扣分 |
|
说明:
1.A3.4(2)(3)、A3.5(1)、A5.2的测查情况交党政机关组汇总、量分。
2. C3.2(1)(2)、C4.2(1)(2)抽取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字幕机操作人员共50人进行笔试。
3.C3.3、C3.4、C3.5抽查杭州日报社今年出版的任意1期报纸。
4.C4.3、C4.4、C4.5抽查浙江广电集团某电视频道和杭州电视台各1个新闻节目、1个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
5.除上述内容外,媒体组还在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进行B1.1-1.4和C1.1-1.4 的考查,数据提供给党政机关组。
6. ▲项目为分值累计项目,其他项目根据情况汇总取平均值。
填表人 (签名) 评估组组长: (签名)
2005年 月 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测表(公共服务行业)受评单位: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B4普及普通话 |
20 |
|
|
|
B4.1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商业、邮电、文化、 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要求,2分;有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0.2分▲ (2)上述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3分;有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3分▲ |
5 |
B4.2各行业所属单位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 |
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10分; 发 现一例未使用普通话,扣0.5分▲ |
10 |
|
|
|
B4.3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1)上述人员80%参加 过培训,2分;培训率50%,1分 (2)上述人员经测试 80%达到规定等级,3分;50%达到规定等级,2分;30%达到规定等级,1分 |
5 |
|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5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
20 |
|
|
|
C5.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 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
(1)商业、邮电、文化、 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1分;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0.2分▲ (2)上述部门把用字规范 化纳入常规管理,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1分;任一部门没有领导分管,扣0.2分▲ (3)上述部门有检查和改 进措施,2分;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2分▲ |
4 |
C5.2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业从业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关 于广告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能够区分规 范字和不规范字,并自觉使用规范字,1分 (3)上述人员50%参加过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的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1分;已经试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1分 |
3 |
|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5.3名称牌、招牌用字符合要求;其中的汉语拼音、外文部分书写正确 |
(1)用字符合要求,4分; 使用印刷体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 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手书字中出现一个错别字,扣0.2分;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又没有配放规范字副牌的,有一处扣0.1分▲ (2)汉语拼音书写正确, 1分;有一处书写不正确,扣0.1分▲ (3)外文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1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6 |
|
|
|
C5.4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用字符合 有关标准、要求 |
(1)街、巷牌用字规范,标注汉语拼音且书写确,2分;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公共交通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印刷体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
4 |
|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记 录 |
子项 得分 |
得分 |
C5.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 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 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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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40 |
总加分 总扣分 |
|
说明:
1.评估依据通过听取汇报、随机交谈、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
2.▲项目为分值累计项目,其他项目根据情况汇总取平均值。
3.协助党政机关组印证A3.4(2)有关内容以及A5.1(1)、(3)指标,数据交党政机关组。
4. B4.1 、C5.1 由党政机关组负责收集评估依据,本组负责汇总、量分。
5.B4.2须在实地考查单位随机调查共20个人的服务用语情况。
6.B4.3特定岗位人员指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等,规定等级参照各行业标准。
7.C5.4实地考查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大厦、中国茶叶博物馆以及铁路杭州站、杭州汽车西站广场、杭州市浣纱路的公共设施名称标志、街路名牌和公共交通站名牌。
8.C5.5实地考查各单位周边广告。
填表人 (签名) 评估组组长: (签名)
2005年 月 日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问 卷(样卷)
所在机关: 性别: 年龄: 职称:
一、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
提供tígòng( ) 即使jìshǐ( ) 档次dàngcì( ) 虎跑Hǔpáo( )
复杂fǔzá( ) 台州Táizhōu( ) 庆祝qìnzhù( ) 丽水Líshuǐ( )
酝酿yùnliàng( ) 乐清Yuèqīng( )
二、 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
布署( ) 巨州市( ) 按装( ) 兰天( ) 再接再厉( )
予备( ) 师付( ) 家俱( ) 人才( ) 滥芋充数( )
三、 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人事部与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文要求1964年以后出生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
3. 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人们在任何场合都必须说普通话。( )
4. 按音序排列,“吴”应排列在“文”的前面。( )
5. 按笔画排列,“东”应排列在“正”的后面。( )
6. 农历纪年应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
四、 选择填空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起施行。
A. 2000年10月31日 B. 2001年1月1日 C. 2002年1月1日
2. 普通话是我国的( )。
A. 国家通用语言 B. 官方语言 C. 民族共同语
3. 机关公文应当使用( )。
A. 简化汉字 B. 规范汉字 C. “第二批简化汉字” D. 正体汉字
4. 印章用字规范,指不能出现( )。
A. 繁体字和异体字 B. 错别字 C. 二简字 D. 字形不规范的字
5. “2004年”的汉字写法应该是( )。
A. 二OO四年 B. 二○○四年 C. 二零零四年
五、 问答
1. 你所在机关由哪位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2. 你所在机关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哪些要求?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问 卷(答案)
所在机关: 性别: 年龄: 职称:
一、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
提供tígòng(×) 即使jìshǐ(×) 档次dàngcì(√) 虎跑Hǔpáo(√)
复杂fǔzá(×) 台州Táizhōu(×) 庆祝qìnzhù( × ) 丽水Líshuǐ(√)
酝酿yùnliàng(×) 乐清Yuèqīng(√)
二、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
布署(×) 巨州市(×) 按装(×) 兰天(×) 再接再厉(√)
予备(×) 师付(×) 家俱(×) 人才(√) 滥芋充数(×)
三、 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人事部与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发文要求1964年以后出生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3. 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人们在任何场合都必须说普通话。(×)
4. 按音序排列,“吴”应排列在“文”的前面。(×)
5. 按笔画排列,“东”应排列在“正”的后面。(√)
6. 农历纪年应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四、 选择填空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B )起施行。
A. 2000年10月31日 B. 2001年1月1日 C. 2002年1月1日
2. 普通话是我国的( A )。
A. 国家通用语言 B. 官方语言 C. 民族共同语
3. 机关公文应当使用( B )。
A. 简化汉字 B. 规范汉字 C. “第二批简化汉字” D. 正体汉字
4. 印章用字规范,指不能出现( D )。
A. 繁体字和异体字 B. 错别字 C. 二简字 D. 字形不规范的字
5. “2004年”的汉字写法应该是( B )。
A. 二OO四年 B. 二○○四年 C. 二零零四年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 师 问 卷(样卷)
所在学校: 性别: 年龄: 任教学科:
一、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
余弦yúxuán( ) 字帖zìtiè( ) 天台Tiāntāi( )
豆芽儿dòuyá’er( ) 氛围fènwéi( ) 肖像xiàoxiàng( )
按捺ànnài( ) 粘贴zhāntiē( ) 平凡pínfán( ) 逮捕dàibǔ ( )
二、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
诵扬( ) 按装( ) 兰球( ) 坐标( ) 再接再厉( )
了望( ) 糊涂( ) 家具( ) 化装品( ) 滥芋充数( )
三、 在括号内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
2. 普通话有25个声母。( )
3. 异体字是字形不同但字音、字义完全相同的字。( )
4.“前后、先后”的“后”有对应的繁体字,“太后、皇后”的“后”没有对应的繁体字。( )
四、 选择填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1月1日起施行。
A. 2000年 B. 2001年 C. 2002年
2. 我国的国家通用文字是( )。
A. 汉字 B. 规范汉字 C. 通用汉字 D. 标准汉字
3. 《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的( )。
A. 教学规范 B. 行业技术标准 C. 国际标准
4. “万”字的笔画顺序是( )。
A. 横、撇、横折钩; B. 横、横折钩、撇
5. 不规范汉字指的是( )。(可多选)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二简字”
D. 错字 E. 别字 F. 印刷旧字形字
五、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要求声韵母、声调、分词连写、标点、大小写字母正确)
普通话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
六、 问答
1. 您是否为适龄参加测试教师?您的测试成绩?
2. 您所在学校对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哪些要求?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 师 问 卷(答案)
所在学校: 性别: 年龄: 任教学科:
一、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
余弦yúxuán( × ) 字帖zìtiè( √ ) 天台Tiāntāi( √ )
豆芽儿dòuyá’er( × ) 氛围fènwéi( × ) 肖像xiàoxiàng( √ )
按捺ànnài( × ) 粘贴zhāntiē( √ ) 平凡pínfán( × ) 逮捕dàibǔ ( √ )
二、 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
诵扬( × ) 按装( × ) 兰球( × ) 坐标(√) 再接再厉(√)
了望( × ) 糊涂(√) 家具(√) 化装品( × ) 滥芋充数( × )
三、 在括号内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2. 普通话有25个声母。( × )
3. 异体字是字形不同但字音、字义完全相同的字。(√)
4. “前后、先后”的“后”有对应的繁体字,“太后、皇后”的“后”没有对应的繁体字。(√)
四、 选择填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B )1月1日起施行。
A. 2000年 B. 2001年 C. 2002年
2. 我国的国家通用文字是( B )。
A. 汉字 B. 规范汉字 C. 通用汉字 D. 标准汉字
3. 《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的( C )。
A. 教学规范 B. 行业技术标准 C. 国际标准
4. “万”字的笔画顺序是( B )。
A. 横、撇、横折钩 B. 横、横折钩、撇
5. 不规范汉字指的是( A、B、C、D、E、F )。(可多选)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二简字”
D. 错字 E. 别字 F. 印刷旧字形字
五、 给下面一句话标注汉语拼音
普通话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
Pǔtōnghuà shì Zhōnghuámínzú de gòngtóng yǔyán.
大 学 生 问 卷(样卷)
所在学校: 性别: 年龄: 专业: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颁布10年了。( )
2. 联合国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和中文。( )
3. 按音序排列,“路”应排列在“铝”的前面。( )
4. 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 )
(二)选择填空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 )。
A. 国家通用语言 B. 官方语言 C. 民族共同语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 )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A. 汉语和汉字 B. 普通话和简化字 C. 中文和外文 D.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三)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推广普通话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四)问答:
你班上的同学或授课教师是否有人不会说普通话?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粘贴zhāntiē( ) 拓片tuòpiàn( ) 潜力qiánlì( )
哨卡shàokǎ( ) 发酵fājiào ( ) 下载xiàzài( )
结束jiésù( ) 处理chùlǐ( ) 字帖zìtiè( )
皇冠huángguàn( )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完全规范(20分)
精减( ) 巨州市( ) 胀价( ) 按装( ) 既往不究( )
度假( ) 蜡月( ) 形像( ) 再接再厉( ) 康熙11年 ( )
(三)请将下列词语中错误的字划出并将正确的字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2分)
承前毖后( ) 记忆尤新( ) 明辩是非( ) 走头无路( )
按步就班( ) 英雄倍出( ) 暄宾夺主( ) 手不实卷( )
招聘启示( ) 贪赃忘法( ) 兴高彩烈( ) 鞠躬尽粹( )
完壁归赵( ) 敷衍赛责( ) 掩旗息鼓( )
三、说话:介绍自己的家庭或爱好(50分,按普通话测试标准量分)
大 学 生 问 卷(答案)
所在学校: 性别: 年龄: 专业: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颁布10年了。( × )
2. 联合国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和中文。(√)
3. 按音序排列,“路”应排列在“铝”的前面。(√)
4. 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
(二)选择填空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 A )。
A. 国家通用语言 B. 官方语言 C. 民族共同语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 D )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A. 汉语和汉字 B. 普通话和简化字 C. 中文和外文 D.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三)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Tuīguǎng pǔtōnghuà shì dàxuéshēng yìbùróngcí de shèhuì zérèn.
推广普通话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粘贴zhāntiē(√) 拓片tuòpiàn( × ) 潜力qiánlì(√)
哨卡shàokǎ( × ) 发酵fājiào (√) 下载xiàzài(√)
结束jiésù( × ) 处理chùlǐ( × ) 字帖zìtiè(√)
皇冠huángguàn( × )
(二)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完全规范(20分)
精减( × ) 巨州市( × ) 胀价( × ) 按装( × ) 既往不究 ( × )
度假(√) 蜡月( × ) 形像( × ) 再接再厉(√) 康熙11年 ( × )
(三)请将下列词语中错误的字划出并将正确的字写在括号内(30分,每题2分)
承前毖后(惩) 记忆尤新(犹) 明辩是非(辨) 走头无路(投)
按步就班(部) 英雄倍出(辈) 暄宾夺主(喧) 手不实卷(释)
招聘启示(事) 贪赃忘法(枉) 兴高彩烈(采) 鞠躬尽粹(瘁)
完壁归赵(璧) 敷衍赛责(塞) 掩旗息鼓(偃)
师 范 生 问 卷(样卷)
所在学校: 性别: 年龄: 专业: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用 √ 或 × 判断正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颁布10年了。( )
2.联合国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和中文。( )
3.按音序排列,“路”应排列在“铝”的前面。( )
4.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 )
(二)选择填空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 )。
A. 国家通用语言 B. 官方语言 C. 民族共同语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 )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A. 汉语和汉字 B. 普通话和简化字 C. 中文和外文 D.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三)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推广普通话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四)问答
你班上的同学或授课教师是否有人不会说普通话?
二、 汉字识别(2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粘贴zhāntiē( ) 拓片tuòpiàn( ) 潜力qiánlì( )
哨卡shàokǎ( ) 发酵fājiào ( ) 下载xiàzài( )
结束jiésù( ) 处理chùlǐ( ) 字帖zìtiè( )
皇冠huángguàn ( )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版报( ) 餐厅( ) 好像( ) 按装( ) 翻天复地( )
渡假( ) 师付( ) 彗星( ) 家具( ) 前扑后继( )
三、 汉字书写:在括号内填写适当的字(30分)
( )前毖后 记忆( )新 明( )是非 走( )无路
按( )就班 英雄( )出 ( )宾夺主 手不( )卷
招聘启( ) 贪( )枉法 兴高( )烈 鞠躬尽( )
完( )归赵 ( )极泰来 ( )衍塞责
四、 说话:介绍自己的家庭或爱好(考查其普通话水平与其测试成绩是否相符)
师 范 生 问 卷(答案)
所在学校: 性别: 年龄: 专业: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经颁布10年了。(×)
2. 联合国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和中文。(√)
3. 按音序排列,“路”应排列在“铝”的前面。(√)
4. 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
(二)选择填空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 A )。
A. 国家通用语言 B. 官方语言 C. 民族共同语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 D )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A. 汉语和汉字 B. 普通话和简化字 C. 中文和外文 D.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三)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Tuīguǎng pǔtōnghuà shì dàxuéshēng yìbùróngcí de shèhuì zérèn.
推广普通话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二、 汉字识别(2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粘贴zhāntiē(√) 拓片tuòpiàn( × ) 潜力qiánlì(√)
哨卡shàokǎ( × ) 发酵fājiào (√) 下载xiàzài(√)
结束jiésù( × ) 处理chùlǐ( × ) 字帖zìtiè(√)
皇冠huángguàn ( × )
(二)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版报( × ) 餐厅(√) 好像(√) 按装( × ) 翻天复地( × )
渡假( × ) 师付( × ) 彗星(√) 家具(√) 前扑后继( × )
三、 汉字书写:在括号内填写适当的字(30分)
(惩)前毖后 记忆(犹)新 明(辨)是非 走(投)无路
按(部)就班 英雄(辈)出 (喧)宾夺主 手不(释)卷
招聘启(事) 贪(赃)枉法 兴高(采)烈 鞠躬尽(瘁)
完(璧)归赵 (否)极泰来 (敷)衍塞责
中 学 生 问 卷(样卷)
所在学校: 性别: 年级: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用 √ 或 × 判断正误
1. 推广普通话就是在任何场合都不许人们说方言。( )
2. “万”字的最后一笔是撇。( )
3. 按音序排列,“罗”应排列在“列”的前面。( )
4. 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 )
(二)选择填空
1.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A.已经颁布并施行 B. 正在制定 C. 尚未制定
2.下列每组词语均为普通话的是( )。
A.黄沙、年底、灵清 B. 滑稽、跌跤、自作主张 C. 顺便、扁豆、摆噱头
(三)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提高语文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问答
据你了解,你们学校有没有老师或同学不会说普通话?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粘贴zhāntiē( ) 字帖zìtiě( ) 发酵fājiào( ) 混淆hǔnxiáo( )
成果cénguǒ( ) 茶几chájǐ( ) 潜力qiánlì( ) 环境huánjìn( )
皇冠huángguàn( ) 创造chuàngzhào( )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版报( ) 餐厅( ) 好像( ) 按装( ) 翻天复地( )
渡假( ) 师付( ) 彗星( ) 家具( ) 前扑后继( )
三、汉字书写(30分,听写本学期已学过课文中的生词15个)
四、普通话能力考查(50分)
(一)朗读本学期语文课文片段(20分)
(二)介绍自己的家庭或爱好(30分)
中 学 生 问 卷(答案)
所在学校: 性别: 年级: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用√或×判断正误
1. 推广普通话就是在任何场合都不许人们说方言。(×)
2. “万”字的最后一笔是撇。 (√)
3. 按音序排列,“罗”应排列在“列”的前面。(×)
4. 按笔画排列,“天”应排列在“王”的后面。(√)
(二)选择填空
1. 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A )。
A. 已经颁布并施行 B. 正在制定 C. 尚未制定
2. 下列每组词语均为普通话的是( B )。
A. 黄沙、年底、灵清 B. 滑稽、跌跤、自作主张 C. 顺便、扁豆、摆噱头
(三)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Tígāo yǔwén yìngyòng nénglì shì sùzhì jiàoyù de zhòngyào nèiróng.
提高语文应用能力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粘贴zhāntiē(√) 字帖zìtiě( × ) 发酵fājiào(√) 混淆hǔnxiáo( × )
成果cénguǒ( × ) 茶几chájǐ( × ) 潜力qiánlì(√) 环境huánjìn( × )
皇冠huángguàn( × ) 创造chuàngzhào( × )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版报( × ) 餐厅(√) 好像(√) 按装( × ) 翻天复地( × )
渡假( × ) 师付( × ) 彗星(√) 家具(√) 前扑后继( × )
高 年 级 小 学 生 问 卷(样卷)
所在学校: 性别: 年级: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判断正误
1. “区”的笔画是5画。( )
2. 按音序排列,“贝”应排列在“宝”的前面。( )
3. 按笔画排列,“东”应排列在“正”的后面。( )
4. “义”字的第一笔是“点”。( )
(二)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外滩是上海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三)问答
你们班有没有同学或老师不会说普通话?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提供tígòng ( ) 复杂fǔzá( ) 一会儿yīhuǐr( ) 字帖zìtiè ( )
洞穴dòngxuè ( ) 潜伏qiánfú( ) 粘贴zhāntiē( ) 大堤dàtí( )
参与cānyǔ ( ) 剥皮bāopí( )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兰天( ) 朗颂( ) 再接再厉( )
予备( ) 既使( ) 滥芋充数( )
渡假( ) 传诵( ) 无精打采( )
安详( )
三、 汉字书写(30分,听写本学期已学过课文中的生词15个)
四、 普通话能力考查(50分)
(一)朗读本学期语文课文片段(20分)
(二)说话:介绍自己的学校或业余爱好(30分)
高 年 级 小 学 生 问 卷(答案)
所在学校: 性别: 年级:
一、 综合测查(不计分)
(一)判断正误
1. “区”的笔画是5画。(×)
2. 按音序排列,“贝”应排列在“宝”的前面。(×)
3. 按笔画排列,“东”应排列在“正”的后面。(√)
4. “义”字的第一笔是“点”。(√)
(二)给下面的话标注汉语拼音:
Wàitān shì Shànghǎi zuì zhùmíng de lǚyóu jǐngdiǎn zhīyī.
外滩是上海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二、汉字识别(2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10分)
提供tígòng ( × ) 复杂fǔzá( × ) 一会儿yīhuǐr( × ) 字帖zìtiè ( √ )
洞穴dòngxuè ( × ) 潜伏qiánfú( √ ) 粘贴zhāntiē( √ ) 大堤dàtí ( × )
参与cānyǔ ( × ) 剥皮bāopí( √ )
(二)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10分)
兰天( × ) 朗颂( × ) 再接再厉( √ )
予备( × ) 既使( × ) 滥芋充数( × )
渡假( × ) 传诵( √ ) 无精打采( √ )
安详( √ )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录入人员问卷(样卷)
所在单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一、 政策法规测查(20分)
(一)填空(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除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外,不得使用 。
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 年开始施行。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 批准。
(二)用√或×判断正误(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官方语言。(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自愿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
3. 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播出的节目,可以使用方言。( )
4.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所审的主要是汉语中有异读的词。( )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播音用语可以使用方言。( )
二、汉字规范标准(80分)
(一)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20分)
恫吓dòngxià( ) 粘贴zhāntiē( ) 哨卡shàokǎ( )
潜力qiánlì( ) 载体zàitǐ( ) 处置chùzhì( )
弦乐xuányuè( ) 粗犷cūkuàng( ) 编纂biānzuǎn( )
呆板dāibān( )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完全规范(20分)
精减( ) 巨州市( ) 胀价( ) 按装( ) 既往不究 ( )
度假( ) 蜡月( ) 形像( ) 再接再厉( ) 康熙11年( )
(三)选择填空(20分,3、4两题可选多个答案)
1. 按音序排列,“张”和“赵”的顺序是( )。
A. “张”在“赵”之前 B. “张”在“赵”之后
2. 按笔顺排列,“天”和“井”的顺序是( )。
A. “天”在“井”之前 B. “天”在“井”之后
3. 不规范汉字包括( )。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二简字”
D. 错字 E. 别字 F. 旧字形字
4. 下列词语由规范字转换成繁体字时,完全正确的是( )。
A. 饼干—餅乾 B. 皇后—皇後 C. 发型—發型 D. 斗胆—闘胆
E. 准许—凖許 F. 钟情—鍾情 G. 干部—幹部 H. 哲学系—哲學係
5. 下列词语中,“俩”字用法不正确的是( )。
A. 他们俩 B. 小俩口 C. 刚刚进去俩人
(四)在括号内填写适当的字(20分)
鞠躬尽( ) 完( )归赵 中流( )柱 相形见( )
一( )莫展 功亏一( ) 变本加( ) 黄( )美梦
委( )求全 仗义( )言
三、 问答(不计分)
你是否参加过语言文字政策、知识培训?如果参加过,何时?何单位主办?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录入人员问卷(答案)
所在单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一、政策法规测查(20分)
(一)填空(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 基本的播音用语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除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外,不得使用 繁体字 。
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 2001 年开始施行。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需要使用外国语言为播音用语的,须经 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 批准。
(二)用√或×判断正误(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我国的官方语言。( ×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自愿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 )
3. 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播出的节目,可以使用方言。( × )
4.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所审的主要是汉语中有异读的词。( × )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播音用语可以使用方言。( √ )
二、汉字规范标准(8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20分)
恫吓dòngxià( × ) 粘贴zhāntiē(√) 哨卡shàokǎ( × )
潜力qiánlì (√) 载体zàitǐ(√) 处置chùzhì( × )
弦乐xuányuè( × ) 粗犷cūkuàng ( × ) 编纂biānzuǎn(√)
呆板dāibān ( × )
(二)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完全规范(20分)
精减(×) 巨州市(×) 胀价(×) 按装(×) 既往不究 (×)
度假(√) 蜡月(×) 形像(×) 再接再厉(√) 康熙11年 (×)
(三)选择填空(20分,3、4两题可选多个答案):
1. 按音序排列,“张”和“赵”的顺序是( A )。
A. “张”在“赵”之前 B. “张”在“赵”之后
2. 按笔顺排列,“天”和“井”的顺序是( B )。
A. “天”在“井”之前 B. “天”在“井”之后
3. 不规范汉字包括( ABCDEF )。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二简字”
D. 错字 E. 别字 F. 旧字形字
4. 下列词语由规范字转换成繁体字时,完全正确的是( AFG )。
A. 饼干—餅乾 B. 皇后—皇後 C. 发型—發型 D. 斗胆—闘胆
E. 准许—凖許 F. 钟情—鍾情 G. 干部—幹部 H. 哲学系—哲學係
5. 下列词语中,“俩”字用法不正确的是( B )。
A. 他们俩 B. 小俩口 C. 刚刚进去俩人
(四)在括号内填写适当的字(20分)
鞠躬尽(瘁) 完(璧)归赵 中流(砥)柱 相形见(绌)
一(筹)莫展 功亏一(篑) 变本加(厉) 黄(粱)美梦
委(曲)求全 仗义(执)言
编辑、记者、校对、录入人员问卷(样卷)
所在单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一、政策法规测查(20分)
(一)填空(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
作必要的注释。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可以用简化字的一律用简化字,如需发行繁体字版本的,须报 批准。
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 年开始施行。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言出版物应当符合 的规范和标准。
(二)用 √ 或 × 判断正误(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汉字是我国的官方文字。( )
2.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共收入7000个字,是现行汉字印刷字形的规范。( )
3. 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出版物,可以用繁体字、异体字。( )
4. 出版物中一律不准使用方言。( )
5. 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中,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
二、汉字规范标准(8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20分)
恫吓dòngxià( ) 粘贴zhāntiē( ) 哨卡shàokǎ( )
潜力qiánlì ( ) 载体zàitǐ( ) 处置chùzhì ( )
弦乐xuányuè( ) 粗犷cūkuàng( ) 编纂biānzuǎn( )
呆板dāibān( )
(二)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完全规范(20分)
精减( ) 巨州市( ) 胀价( ) 按装( ) 既往不究 ( )
度假( ) 蜡月( ) 形像( ) 再接再厉( ) 康熙11年( )
(三)选择填空(20分,3、4两题可选多个答案)
1. 按音序排列,“张”和“赵”的顺序是( )。
A. “张”在“赵”之前 B. “张”在“赵”之后
2. 按笔顺排列,“天”和“井”的顺序是( )。
A. “天”在“井”之前 B. “天”在“井”之后
3. 不规范汉字包括( )。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二简字”
D. 错字 E. 别字 F. 旧字形字
4. 下列词语由规范字转换成繁体字时,完全正确的是( )。
A. 饼干—餅乾 B. 皇后—皇後 C. 发型—發型 D. 斗胆—闘胆
E. 准许—凖許 F. 钟情—鍾情 G. 干部—幹部 H. 哲学系—哲學係
5. 下列词语中,“俩”字用法不正确的是( )。
A. 他们俩 B. 小俩口 C. 刚刚进去俩人
(四)在括号内填写适当的字(20分)
鞠躬尽( ) 完( )归赵 中流( )柱 相形见( )
一( )莫展 功亏一( ) 变本加( ) 黄( )美梦
委( )求全 仗义( )言
三、问答(不计分)
你是否参加过语言文字政策、知识培训?如果参加过,何时?何单位主办?
编辑、记者、校对、录入人员问卷(答案)
所在单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一、政策法规测查(20分)
(一)填空(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可以用简化字的一律用简化字,如需发行繁体字版本的,须报 新闻出版署 批准。
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 2001 年开始施行。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言出版物应当符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的规范和标准。
(二)用 √ 或 × 判断正误(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汉字是我国的官方文字。( × )
2.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共收入7000个字,是现行汉字印刷字形的规范。( √ )
3. 向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海外发行的出版物,可以用繁体字、异体字。( × )
4. 出版物中一律不准使用方言。( × )
5. 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中,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 )
二、 汉字规范标准(80分)
(一)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注音是否正确(20分)
恫吓dòngxià( × ) 粘贴zhāntiē(√) 哨卡shàokǎ( × )
潜力qiánlì (√) 载体zàitǐ(√) 处置chùzhì( × )
弦乐xuányuè( × ) 粗犷cūkuàng( × ) 编纂biānzuǎn(√)
呆板dāibān ( × )
(二)用 √ 或 × 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完全规范(20分)
精减( × ) 巨州市( × ) 胀价( × ) 按装( × ) 既往不究 ( × )
度假(√) 蜡月( × ) 形像( × ) 再接再厉(√) 康熙11年( × )
(三)选择填空(20分,3、4两题可选多个答案)
1. 按音序排列,“张”和“赵”的顺序是( A )。
A. “张”在“赵”之前 B. “张”在“赵”之后
2. 按笔顺排列,“天”和“井”的顺序是( B )。
A. “天”在“井”之前 B. “天”在“井”之后
3. 不规范汉字包括( ABCDEF )。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二简字”
D. 错字 E. 别字 F. 旧字形字
4. 下列词语由规范字转换成繁体字时,完全正确的是( AFG )。
A. 饼干—餅乾 B. 皇后—皇後 C. 发型—發型 D. 斗胆—闘胆
E. 准许—凖許 F. 钟情—鍾情 G. 干部—幹部 H. 哲学系—哲學係
5. 下列词语中,“俩”字用法不正确的是( B )。
A. 他们俩 B. 小俩口 C. 刚刚进去俩人
(四)在括号内填写适当的字(20分)
鞠躬尽(瘁) 完(璧)归赵 中流(砥)柱 相形见(绌)
一(筹)莫展 功亏一(篑) 变本加(厉) 黄(粱)美梦
委(曲)求全 仗义(执)言
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问卷
单位: 性别:男/女 年龄:
一、判断(正确用√,错误或不规范用×)
(一)注音判断(20分,每个词2分)
档案dǎng àn( ) 校对jiào duì( ) 质量zhǐ liàng( ) 复杂fǔ zá( )
庆祝qìn zhù( ) 粘贴zhāntiē( ) 乐清yuèqīng( )
酝酿yùn liàng( ) 办公室bàn gōng shì( ) 广场guǎng chǎng( )
(二)词语用字判断(20分,每个加点的字2分)
人才( ) 兰天( ) 再接再励( ) 家具( ) 埸地( )
規定( ) 告诫( ) 丰富多采( ) 巨州( ) 报账( )
(三)说法判断(24分,每题4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
2.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当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
3.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
4. 因为有港澳同胞来南宁参加会议,所以会场的横幅要用繁体字。( )
5. 按《汉语拼音方案》声母排列顺序,“干”应排在“部”的前面。( )
6. “象”字的笔画有12画。( )
二、 选择填空(20分,每题4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起施行。
A. 2000年10月31日 B. 2001年1月1日 C. 2002年1月1日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以( )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A. 汉语拼音字母 B. 汉语拼音方案 C. 汉语拼音文字
3. 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语委规定公务员的普通话达到( )以上水平。
A. 三级甲等 B. 三级乙等 C. 三级丙等
4. 2005年的汉字写法是( )。
A. 二00五年 B. 二○○五年 C. 二零零五年
5. “景宁畲族自治县”7个字的读音中有两个翘舌音,是( )。
A. 畲、族 B. 畲、治 C. 自、治
三、 翻译(将汉字写在汉语拼音下面,16分)
Xiǎo Zhāng:xià bān shí bié wàng jì guān bì diàn nǎo,suǒ hǎo mén chuāng.
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问卷(答案)
单位: 性别:男/女 年龄:
一、判断(正确用√,错误或不规范用×)
(一)注音判断(20分,每个词2分)
档案dǎngàn( × ) 校对jiàoduì(√) 质量zhǐliàng( × ) 复杂fǔzá( × )
庆祝qìnzhù( × ) 粘贴zhāntiē(√) 乐清Yuèqīng(√)
酝酿yùnliàng( × ) 办公室bàngōngshì( × ) 广场guǎngchǎng(√)
(二)词语用字判断(20分,每个加点的字2分)
人才(√) 兰天( × ) 再接再励( × ) 家具(√) 埸地( × )
規定( × ) 告诫(√) 丰富多采( × ) 巨州( × ) 报账(√)
(三)说法判断(24分,每题4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
2.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当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3.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4. 因为有港澳同胞来南宁参加会议,所以会场的横幅要用繁体字。( × )
5. 按《汉语拼音方案》声母排列顺序,“干”应排在“部”的前面。( × )
6. “象”字的笔画有12画。( × )
二、 选择填空(20分,每题4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 B )起施行
A. 2000年10月31日 B. 2001年1月1日 C. 2002年1月1日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以( B )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A. 汉语拼音字母 B. 汉语拼音方案 C. 汉语拼音文字
3. 国家人事部、教育部、语委规定公务员的普通话达到( A )以上水平。
A. 三级甲等 B. 三级乙等 C. 三级丙等
4. 2005年的汉字写法是( B )
A. 二00五年 B. 二○○五年 C. 二零零五年
5. “景宁畲族自治县”7个字的读音中有两个翘舌音,是( B )。
A. 畲、族 B. 畲、治 C. 自、治
三、 翻译(将汉字写在汉语拼音下面,16分)
小 张 :下 班 时 别 忘 记 关 闭 电 脑,锁 好 门 窗。
广告、牌匾制作人员问卷(样卷)
所在单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一、 政策法规测查(20分)
(一)填空(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 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 。
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 。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 年开始施行。
(二)用 √ 或 × 判断正误(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的是普通话和汉字。( )
2. 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
3. 不规范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异体字。( )
4. 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中,可以保留或使用
繁体字、异体字。( )
5. 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
二、汉字规范标准(80分)
(一)选择(20分,第3题可选多个答案)
1. “标志”和“标识”这两个词( )。
A. 读音不同,意义相同 B. 读音相同,意义不同 C. 读音和意义都相同
2. 数目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 )。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大写形式
3. 将下列词语由规范字转换成繁体字时,完全正确的是( )。
A. 饼干——餅乾 B. 钟表——鍾錶 C. 发廊——髮廊
D. 斗胆——闘胆 E. 准许——凖許 F. 哲学系——哲學係
4. 面向对联,( )边的是上联。
A. 左边 B. 右边
5. 竖式招牌的文字书写应( )。
A. 从左向右 B. 从右向左 C. 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都可以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20分)
巨州市( ) 按装( ) 藉贯( ) 欢度( ) 腊烛( )
装潢( ) 家俱( ) 师付( ) 予付款( ) 化装品( )
(三)按拼音提示,在括号内写出相应的字(20分)
成fèn( ) 混xiáo( ) 丰富多cǎi( ) 完bì( )归赵
参yù( ) 温情mòmò( ) 瑕cī( ) 鞠躬尽cuì( )
兴高cǎi( )烈 陈词làn( )调
(四)按分词连写规则给下列词语注音(只用大写字母,不标调;20分,16个字每字1分,分词连写每个词组1分)
江南旅馆 人民日报
西藏北路 地质大学
三、问答(不计分)
你是否参加过语言文字政策、知识培训?如果参加过,何时?何单位主办?
广告、牌匾制作人员问卷(答案)
所在单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一、 政策法规测查(20分)
(一)填空(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 基本的用语用字 。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3. 《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 汉语拼音 。
4.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 规范汉字 。
5.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 2001 年开始施行。
(二)用 √ 或 × 判断正误(10分)
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指的是普通话和汉字。( × )
2. 广告中如需使用汉语拼音时,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 √ )
3. 不规范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异体字。( × )
4. 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中,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 )
5. 不得在同一广告语句中夹杂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 )
二、汉字规范标准(80分)
(一)选择(20分,第3题可选多个答案)
1. “标志”和“标识”这两个词( C )。
A. 读音不同,意义相同 B. 读音相同,意义不同 C. 读音和意义都相同
2. 数目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的( C )。
A. 繁体字 B. 异体字 C. 大写形式
3. 将下列词语由规范字转换成繁体字时,完全正确的是( AC )。
A. 饼干——餅乾 B. 钟表——鍾錶 C. 发廊——髮廊
D. 斗胆——闘胆 E. 准许——凖許 F. 哲学系——哲學係
4. 面向对联,( B )边的是上联。
A. 左边 B. 右边
5. 竖式招牌的文字书写应( B )。
A. 从左向右 B. 从右向左 C. 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都可以
(二)用√或×判断下列词语的用字是否规范(20分)
巨州市(×) 按装(×) 藉贯(×) 欢度(√) 腊烛(×)
装潢(√) 家俱(×) 师付(×) 予付款(×) 化装品(×)
(三)按拼音提示,在括号内写出相应的字(20分)
成fèn(分) 混xiáo(淆) 丰富多cǎi(彩) 完bì(璧)归赵
参yù(与) 温情mòmò(脉脉) 瑕cī(疵) 鞠躬尽cuì(瘁)
兴高cǎi(采)烈 陈词làn(滥)调
(四)按分词连写规则给下列词语注音(只用大写字母,不标调;20分,16个字每字1分,分词连写每个词组1分)
JIANGNAN L GUAN RENMIN RIBAO
江南旅馆 人民日报
XIZANG BEILU DIZHI DAXUE
西藏北路 地质大学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语委、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部署,按照“实现跨世纪奋斗目标,城市要先行”的要求,我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语言文字工作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通过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有效措施,逐步建立依法管理监督语言文字社会应用和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及程度和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全方位推进了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下面,将我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作一汇报。
一、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前期准备情况
2000年,国家教育部、国家语委下发了关于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文件后,我市立即开始了迎接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赴哈尔滨、上海、海南等地参加有关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观摩,组织市语委成员单位和区语委办有关人员参加省语委办组织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培训班。市语委办还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写出了调查报告。
2003年起,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正式列入我市重要工作日程。2004年上半年,市语委办拟定了迎评方案和任务分解表,通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和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形成了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2005年上半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79号),市语委下发了《关于杭州市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任务分解表》,并编制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习资料》。市政府召开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会上做了迎接评估工作总动员。各区和各有关部门也先后召开了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思路,全面开展各项迎评工作。
我市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点面结合、以面为主的方针,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各区语言文字工作上。市语委办定期召集各区语委办联络员,专题研究评估工作;各区充分发挥语委成员单位的作用,认真做好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上城区、江干区、萧山区等召开了规范社会用字工作会议,开展社会用字检查和整改;各区和各部门都积极开展工作,做好迎接国家检查组对我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
二、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主要特点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促进民族间交流、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我市非常重视城市形象和语言文字面貌,各级各部门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加以实施。我市主要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2005年初,宁夏一位老同志给市委王国平书记写了封信,王书记立即作出了批示,这充分说明了市委领导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视。我市把提高规范语言文字水平,与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扩大开放增进交流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现顺畅交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城市。
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支持。在两会上,每年都有语言文字的提案和议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献计献策。日常工作中,市语委办也会接到市民的热情来电和来函,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出谋划策,这为我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机构,构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体系
早在1992年4月,我市就成立了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副市长任主任,市教委副主任、市广电局副局长任副主任,26个部门和5个区负责人为成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教委,各语委成员单位确定了联络员。目前市语委办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并有日常工作经费和推广普通话宣传等活动专项经费。199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该中心有事业编制5人,有专门的办公用房(面积150平方米),并配有各类办公设备。
2003年,全市8个区均成立了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参照市里的做法,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并根据工作变动,及时增补和调整市、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和联络员。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和各新闻单位也都确定了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有的还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或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三)健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为优化文化陈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2004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38号),建立了市城市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20个部门负责人、13个区县(市)政府领导和语言文字、人文艺术等有关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规范文字标识,协调处理有关用字规范、图案陈设、景观和街道(乡镇)、社区(村)风貌等方面有关问题,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
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平台。联席会议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在市语委的整体规划、协调和督促下,宣传部门将规范社会用字、文化陈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负责新闻媒体社会用字规范,管理新闻媒体文化陈设;教育部门负责协调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和文化陈设;园文部门负责规范各公园名称、标志牌、指示牌、宣传品用字及文化陈设,规范和管理街头人文景观;旅游部门负责管理和规范饭店、旅行社社会用字及文化陈设;交通部门管理交通系统社会用字和文化陈设;民政部门负责规范地名名称和用字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建设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公交社会用字,管理车站、码头文化陈设;贸易部门负责管理并规范商场和商店社会用字、文化陈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规范文化团体社会用字和文化陈设、各类报刊社会用字;文广集团负责规范电视节目用字和管理文广系统文化陈设;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公安系统社会用字和文化陈设;卫生部门负责规范和管理卫生系统社会用字和文化陈设;规划部门负责城雕、人文景观的审批把关和本单位、本系统社会用字;工商部门负责规范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标用字和广告用字;信访部门及时做好群众反映的信息分流及反馈;各区县(市)负责协调和管理本辖区内社会用字和文化陈设。
通过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促进了城市文化设施管理工作。同时,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还得到了省语委的大力支持和在杭各省属单位的积极配合。目前,我市已形成了省、市、区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新格局。
(四)健全法制,奠定语言文字工作坚实基础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1996年,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1号),1998年,又发布了《杭州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对各类公共信息标志中使用文字,必须按杭州市社会用字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规范汉字作了明确规定。《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中强调,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要求中,必须符合杭州市公共信息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杭州市社会用字规范化管理办法规定使用规范汉字。市工商局建立了广告审批、发布事前防范、事后监管制度,在广告登记审批中,凡发现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的,坚决予以驳回补正,对已发布的广告严格进行管理,一旦发现用字用语不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的,立即予以改正。市公安局专门制作了宣传单发给市区印章刻制业主,通过上门服务、组织开会、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企业业主进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防止印章不规范用字现象。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为纠正社会用语用字混乱现象,推进语言文字的依法管理奠定了基础。
(五)不断创新,推广普通话宣传日益深入
为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社会环境,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我市都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推广普通话活动不断创新,范围不断拓展,内容年年出新。
2002年第五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我市将推广普通话活动深入到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如市语委利用吴山广场电子滚动屏幕广泛宣传倡导说普通话;江干区语委深入采荷广场,向居民展示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广告设计作品,受到了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杨光司长一行的充分肯定。
2003年第六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各区和各学校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市语委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市总工会与市广电局在共同举办的“连心桥”栏目中宣传推广普通话活动周;市旅委在各景点挂出宣传推广普通话活动周的横幅,组织“新西湖、新杭州、新天堂”导游知识演讲比赛和景区讲解员讲解等比赛。
2004年第七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市语委和上城区语委在利星广场联合开展了第七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暨上城区首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表彰及授牌仪式。萧山区语委与城厢街道团工委联合开展了由团员教师参加的“规范社会用字——我的责任”为主题的摄影比赛,市工商局萧山分局和萧山区广告协会联合举办了社会用字制作单位相关人员培训班,学习《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从社会用字源头进行治理,进一步改善了社会用字环境。
2005年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省、市语委联合在武林广场举行了浙江省暨杭州市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市语委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市委联合发出了《实现顺畅交流 构建和谐社会——“说普通话从我做起”倡议书》。中国移动杭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杭州分公司也加入推广普通话宣传行列,给部分杭州用户编发了推广普通话短信;拱墅区举办了区语委成员单位和区级机关单位演讲比赛;下城区德天实验学校对新生家长和社区干部进行普通话培训。
(六)加大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领域不断拓展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推广普通话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早在1993年10月,市教委、市语委就联合发出《关于对幼师生实行普通话等级考核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1999年,我市成立了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日益深入到各行各业。广电系统与教育系统于1997年开始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要求凡进入广电系统人员都要求有普通话测试证书。对新招聘人员,每年都提供培训测试机会。到2000年,在职人员基本做到持证上岗。
为全面推广普通话,2002年12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杭州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杭政〔2002〕16号),明确要求从2003年起要面向全体市民开展以普通话、日常外语和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2003年,市语委办组织编写了《市民普通话读本》,全面开始市民普通话培训。2004年,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还连续播出了市民学校的“市民普通话基础”节目。
经过几年努力,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已从教育系统、广电系统向窗口服务行业、国家公务员等领域进一步拓展。杭州列车段75名在岗广播员均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实现了持证上岗。杭州大厦有限公司、杭州百货大楼、各银行和各类服务性单位也非常注重员工普通话工作,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成立6年来,共培训近5万人次、测试10多万人次,6万余人次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被评为国家和省先进测试站。
(七)采取措施,社会用字规范成效显著
1992年,我市就开展了推进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1993年5月,我市接受了国家语委社会用字整顿工作的检查。检查组认为,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在受检单位已得到了根本性扭转,达到和超过了国家语委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
1996年,为迎接文明城市检查,市、区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和监督整改,分管副市长带头上街检查,亲自撕下不规范用字,并对店家进行宣传教育,接受新闻记者采访。各区分管副区长多次亲自带队对本辖区内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整改。1997年,配合省文明城市检查,我市再次进行大规模检查、整治不规范用字,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市语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社会用字进行检查,不断加大整治不规范用字的力度。民政部门按照规范用字的要求,完成了750多条道路和2万多幢住宅楼楼(门)牌更新设置任务,较好地解决了地名标志以往存在的“缺、少、乱”现象。2004年9月,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戴司长对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地名设置工作。2005年8月,市民政局还获得民政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和质监总局联合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的称号。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卫生行业用字加强文化陈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用字和文化陈设日常规范工作,公文、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广告牌用字要规范,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系统用字和文化陈设规范工作进行检查。市贸易局注意发挥协会和工会中介组织作用,要求各协会所属企业加强对员工“双语”培训,把好语言文字关,并对所属商场、超市促销广告和营业员、服务员提出规范用语和“双语”教育等要求。市旅委以“提高国际化程度,规范和改善旅游环境”为着眼点,在本系统内大力推行旅游语言多语化标识,在三星级以上饭店、AAA级以上旅游景区、部分大型商场和商业特色街区启用规范的中、英、日、韩四国文字,使四种语言的大型旅游信息工具书《杭州旅游宝典》进宾馆,组织编印五种文字的(中文简体、中文繁体、英语、日语、韩语)《杭州旅游指南》和外文旅游地图,并进入中高级饭店,供游客免费取阅。
今年以来,市语委办多次召开各区语委办和有关单位会议,专题研究语言文字工作。多次与工商、城管、建设等部门联合开展社会用字调查。江干区语委办在区城管执法局的配合下进行规范用字检查,对不规范用字的立即发出抄告单。下城区组织学生暑期社会用字夏令营,学生和街道工作人员一起上街进行社会用字检查。1997年,我市被评为国家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
(八)重点推进,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1. 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带头作用。
我市党政机关依法落实“以普通话、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的有关规定。2004年底,市语委向市区党政机关印发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检索》、《市民普通话读本》等学习资料。并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署机关用语用字工作,并对机关印章等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用字立即要求整改,发放了《杭州市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调查表》,要求各单位了解本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经实地考查和调查,我市各党政机关用字基本规范,并能做到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
2002年1月,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和2002年更新知识培训的通知》(杭人〔2002〕15号),明确把普通话、外语和电子政务三门课程纳入公务员更新知识公共技能课培训考核内容。上城区、下城区、萧山区等先后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水平测试。2002年,上城区在闸口街道组织干部和所属社区干部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今年8月,上城区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将作为其任职资格条件之一。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市人事局、市语委、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目前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等已制定了工作计划,准备在近期完成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2. 积极发挥媒体宣传和示范作用。
在杭各新闻媒体切实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氛围。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各新闻媒体对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给予了高度关注和积极报导,杭州电视台各频道不断滚动播出推广普通话宣传口号,《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刊登推广普通话公益广告,《杭州日报》在每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免费刊发1-2个通栏。今年6月,市语委办组织语言文字骨干培训,在杭12家新闻单位进行了现场采访。今年以来,杭州电视台各频道播发40余篇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的报道。
我市各广播电视媒体在全力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广播电视媒体主持人、播音员普通话的资格考试和上岗培训。目前,杭州文广集团134名播音员和主持人都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要求,参加了学校或省级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资格考试,并全部获得了普通话测试一级甲等和一级乙等资格证书。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和杭州文广集团都对相关人员开展了用字规范培训。
杭州文广集团所有广播电视节目,除几档特色节目(栏目)经特批外,全都用国家规定的通用语言,严格使用规范标准的国家语言文字,严格审稿把关,为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水平发挥了表率和带头作用。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规范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杭州文广集团对开设的方言节目进行梳理和自查,以“控制总量、规范管理”为原则,除几档知名度较高、观众喜爱的方言节目经报省广电局批准备案后保留外,其余方言节目都予以撤除。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还专门将100个容易出错的常用词复印给新闻部每位采编人员,并张贴在剪辑室和演播导控室等关键位置。
3. 充分发挥学校基础作用。
1994年4月,市教委、市语委对全市小学进行了普及普通话检查验收工作。同年5月,我市承办了全国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汇报会,与会代表考察了部分中小学推广普通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近年来,教育系统将推进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基础在教育的认识贯穿于教育教学每个环节。2004年上半年,我市开展创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活动,上城区有10所学校成为区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余杭区有10所小学、5所中学、2所幼儿园成为区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2005年,我市明确了市级示范学校评估具体指标和要求,结合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市区各中小学都进行了认真自查。
2001年开始,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已列入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晋升必备条件,全市33560名教师有3140名参加了普通话培训,培训率达到88.7%(校级培训率达到100%),有29751名教师参加了普通话测试,27301名教师达标,达标率为91.76%,普通话已成为学校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我市广大中小学生作为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力军,在校内外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调查和监督等活动。
4. 努力发挥公共服务行业窗口作用。
公共服务行业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我市不断深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卫生、贸易、旅游、交通、建设等部门语言文字工作,各部门对下属窗口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检查制度,不断提高了各领域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必须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杭州大厦购物中心把提高员工普通话水平作为提升企业形象的重要措施,从1996年以来,每年组织员工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水平测试,已有396名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我市还开展了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100多位调查员深入街道、农村、机关和学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为国家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2004年,市语委办荣获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先进集体称号。
三、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使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语言文字的应用现状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某些滞后现象,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进一步重视和研究解决。
(一)公共场所用字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
社会上仍有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的现象,最突出的是手书繁体字用于店招,直接使用印刷体繁体字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企业热衷于取洋名、洋字号;在营销活动中乱造音译词;不少出版物、广告、商店招牌、商品包装和说明中滥用外文。
(二)普通话推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有些地区方言盛行,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还未真正形成风气,党政机关、学校、宾馆商店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在工作时有些未说普通话。
(三)语言文字现象研究相对滞后
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需要作为课题进行认真研究。杭州处于吴方言区,研究吴方言和学习普通话、杭州话和普通话的对比研究等,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开展。
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下一步打算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参与。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握新要求、探索新途径,继续做好我市语言文字工作。
(一)加强领导,把语言文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我们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实现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高度,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中关于语言文字的规定,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加强对社会用字现状和对策研究,全面推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
(二)创新观念,不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
针对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要遵循其规律,把握其特点,不断创新观念、转变工作思路,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既重视培训教育,又重视考核测评;既进行认知教育,又开展检查纠错,积极探索公共场所用字事前审核把关、事后监督管理等有效机制,形成说教结合、审核监督、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格局。
(三)形成合力,营造语言文字工作良好环境
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党政群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语言文字营造良好环境。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增强全体市民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社会语言问题,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反对和纠正语言文字使用混乱现象,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们将以这次评估为契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把语言文字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首先,我代表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向教育部、国家语委观察员和省评估组莅临市政府办公厅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我就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情况作一简要汇报。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加强领导,增强意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语委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厅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把它列入日常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成立了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任组长,负责领导全办的语言文字工作。为强化全办人员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意义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学习。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印发到各处室,要求各处室组织认真学习。同时,将其有关内容列为办公厅“每日一题”内容,组织全办人员进行竞答。在处长月度例会上,办领导反复强调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办公厅带头贯彻、执行、宣传语言文字法,每一位公务员身先示范,做执法守法的楷模。通过学习,全办人员深刻认识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对国家机关及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是建设服务型、学习型、知识型、法治型政府的内在需求。它不仅体现了一个人基本的文化素养,也反映了政府机关的外在形象。思想认识的统一,提高了全办人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自觉性,促进了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狠抓落实,促进规范
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方针和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通过公文的形式向机关单位和社会发布的。公文作为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因此,公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准确的传达和贯彻,关系到政令能否畅通,关系到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影响着全市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确保公文的质量,按照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在原有公文处理工作有关制度的基础上,修订了《杭州市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格式细则》,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差错内部通报制度》等有关规定,提出了办公厅年度公文明显病疵率不超过0.7%、公文校对差错率不超过0.5‰的指标要求,使公文处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加强对公文的审核把关,坚持承办处室、分管秘书长、秘书一处、分管办领导四级审核工作程序,落实各级审核责任,明确秘书一处为主要职能处室,负责公文的统一审核和制发。坚持承办处室初校、秘书一处终校制度。从公文的谋篇布局、逻辑层次到语言结构、文字表述等进行认真修正,杜绝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确保公文逻辑层次清楚、语句语法正确、用字规范。同时,根据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情况,落实专门的责任部门,加强对政务内网、政务外网、政府门户网站上电子公文的审核把关,较好地保证了网上公文的语言文字规范。
除抓好办公厅公文质量外,充分发挥办公厅在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方面的指导作用,加大对政府系统上报公文的审核把关力度,对报送的不符合规范的公文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予以退文;加强对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公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系统公文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水平,仅今年一年就组织了两期政府系统公文工作培训班,较好地保证了政府系统公文的质量。
三、注重引导,提高素质
近年来,办公厅将提高全办人员语言文字素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办人员在工作中除执行公务确需使用方言外,都要讲普通话;提倡在公共场合讲普通话,在家也讲普通话,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积极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办机关内的标语、张贴物、指示牌等上的文字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其用语规范、文字正确。严把选人用人关,将语言文字规范程度、应用能力纳入公开招聘公务员的条件之一,纳入干部竞聘和考核评优的重要考核条件。同时,通过开展文稿纠错比赛等,不断推进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目前,说普通话已成为办公厅干部面向公共的会议用语,成为在媒体和公众场合的讲话用语,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用规范字已成为办公厅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虽然我办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办公厅承担的重要职责相比,还存在差距。我们将以这次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契机,更加深入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首先,我代表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教育部、国家语委观察员和省评估组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就我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情况作一简要汇报。需要说明的是,我局是今年新组建的局。根据中央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我市于1月17日宣布撤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组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局5月22日正式合署办公,6月底“三定”方案下达,至10月底,局中层干部任命完毕。我局所有工作都是在边组建、边调整的状态下进行的。语言文字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一定会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指正。
一、加强领导,强化意识
自新局组建以来,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市语委的统一领导下,我们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放到重要的工作位置,以“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为目标,结合日常工作抓好落实。在局“三定”方案下达不久,立即成立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领导局机关及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
为加强全局工作人员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意义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学习。由局机关党委将《国家语言通用文字法》发到各处室,要求各处室组织学习。并于今年上半年,为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了由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检索》一书,规范日常语言文字工作。利用新局组建的机会,提倡向原担任电台播音员工作的同志学习,提高普通话水平。在全局大会上,局领导经常强调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带头贯彻、执行、宣传语言文字法,在讲话和发言中一律使用普通话。在平时工作中,对个别带有地方口音的同志予以善意纠正,并根据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特殊性,要求机关每一位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做语言文字工作执法守法的模范。通过学习,全局工作人员普遍认识到,“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对国家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是建设服务型、学习型、知识型、法治型政府的内在需求。它不仅体现了一个人的基本文化修养,也反映了政府工作部门的外在形象。工作中的严格要求和思想上的统一,提高了局机关工作人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自觉性,促进了全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根据系统内所属单位有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实际,局机关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把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普通话作为一项基本要求,杜绝使用方言,同时严格规范执法文书中文字的严谨性,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在市图书馆和少儿图书馆等窗口单位,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一律使用普通话,并将其列为优质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艺术学校和市群众艺术馆的教学、辅导工作中,除地方戏曲和曲艺外,都强调使用普通话。对市艺术创作中心的艺术创作,要以规范语言为基础,对地方戏曲和曲艺节目的创作,要求文学脚本使用规范语言,自觉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注重细节,促进规范
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通过公文的形式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布的。公文作为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因此,公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准确的传达和贯彻,关系到政令能否畅通,关系到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影响着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确保公文质量,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格式细则》和修订的《杭州市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规范本局的公文工作,并制发了我局《关于规范公文工作程序的通知》,要求“用语规范简练”,同时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对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公文内容进行把关,最终由局办公室负责文秘工作的主任核稿报局领导签发。从公文的布局谋篇、逻辑层次到语言结构、文字表述等进行认真修订,杜绝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确保公文逻辑层次清楚、语句语法正确、用字规范。根据我市和我局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对政府门户子网站上文字工作的把关。
同时,对重大活动中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把关。根据市里的部署,今年我局承办了大量全市性重大活动,这些活动往往场面大,参与的群众多,影响面广,其中既涉及语言又涉及文字的规范。我局注意从源头上把关,在节目的创排中,要求其用语规范,如果是地方戏曲或曲艺节目,则在保持其地方语言特色的基础上,配用普通话的电脑字幕,而节目主持人则必须使用普通话。在宣传广告上,严格规范语言文字,不使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出现。
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严格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鉴于我局没有直属的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单位,对不直接隶属本局的市级广播电视台开办的方言类节目,按照有关规定,正式行文协助有关单位报省级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对未获省广电局批准的方言类节目通报其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建立审读通报制度。对出版物中文字差错率超出行业允许范围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报纸中出现的语言不规范现象以通报形式予以指正。同时,在今年九月份,与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开展广电系统相关人员用字规范培训;我们还会同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文明办、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杭州市委等单位发出《实现顺畅交流 构建和谐社会——“说普通话 从我做起”倡议书》,提倡社会各界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要为让更多的人学习使用普通话创造条件。
三、注重引导,提高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把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基本素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全局在工作时都应讲普通话;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尝试在小范围内进行语言文字试卷的测试,取得经验后将在全局进行推广;作为《实现顺畅交流 构建和谐社会——“说普通话 从我做起”倡议书》的发起单位之一,从我做起,提倡在公共场合讲普通话,做推广普通话的模范;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局机关内的标语、张贴物、指示牌等上的文字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其用语规范、文字正确;积极落实市人事局和市语委制发的有关文件,将语言文字规范程度、应用能力纳入公开招聘公务员的条件之一,纳入干部竞聘和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将在适当时机组织普通话比赛和测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语言文字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行业。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直属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除根据单位工作性质不同提出相应要求以外,还将使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并分阶段进行普通话的培训。对一些窗口部门,将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实行持证上岗。
对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业单位,将在配合市语委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的同时,依法加强管理。同时,积极筹建市、区、县(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内容进行监测,对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出版物,坚决予以查处。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虽然我们在语言文字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新局刚刚组建,许多工作做得还很不够。通过这次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必将推动我们更加自觉地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我局和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根据《杭州市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的部署,萧山作为八城区之一接受国家语委、省语委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评估。区委、区政府对此非常重视,以“迎评”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宣传、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拓展和深化我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努力营造与大都市强区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
一、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管理体制,落实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要求
1998年9月全国第一个推普周之际,经杭州市语委批准,原萧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府办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和教委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下有文明办、文化局、工商局等12家委员单位,委员会在教育局设办公室。
同时,各镇街、开发区、人事局等单位都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工作网络。每年区语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一个由语委统筹协调、各委员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条块互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基本形成。
今年上半年,区委宣传部将此项工作列入萧山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和迎接明年休博会活动的重要内容。下半年,区政府通过下发《萧山区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通过召开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全体委员单位坚持宣传教育和推进整治并重,以迎检为契机,以督查为手段,以整改为目标,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将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纳入了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进一步渗入到各行各业,为树立萧山大都市强区良好形象、加强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龙头作用,提升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党政干部带头讲普通话,对于营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2001年,我区党山镇政府率先进行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益农、衙前等镇也相继开展。2002年区委区政府两办发出《关于在全区党政干部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的通知》,在全区党政干部中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鼓励公务员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区委宣传部、组织部、语委、人事局配合“钱江时代萧山人”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体公务员中开展学讲普通话的培训活动,并首先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组织实施。为此,特地编写了《领导干部学讲普通话》的教材,制作了多媒体的教学网页,在萧山信息港开辟了网上普通话培训专栏,至今仍在发挥作用。
2002年,我区普通话测试站(教师进修学校)策划了“普通话测试进机关”活动,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了考点,区人大副主任、分管副区长带头参加测试,公安、司法等重点领域的同志紧随其后,活动让很多机关同志在场外驻足,引起较大的反响。不久,机关人员中掀起要求参加普通话培训的热潮。同年下半年,在区委党校分期举办各部委办局、镇、街道区管干部的集中培训班,首期培训对象为各镇、街道的宣传委员、文教卫镇长(主任)100人。
2003年上半年,区政府、区语委选派辅导员为各部委办局、镇、街道的其他党政干部进行岗位用语培训。下半年,又按照普通话等级测试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共举办了4期培训班,瓜沥镇、益农镇、衙前镇、法院四家单位的参训人数达289人,测试通过率(三甲及以上)为79%,其中法院班高达95%。
今年区委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和语委等四家单位又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规定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含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要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规划这项工作从2005年9月起至2006年12月底前完成,同时还明确从2006年起,我区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必须取得三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通知发出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响应,或到区培训测试站报名,或聘请测试员、学校老师、机关内部普通话水平较好的同志在单位内部培训。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踊跃报名参加测试。截止到10月20日,51家单位的803位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培训、测试。首期测试已于11月20日开始。
据统计,几年来,我区各级党政领导和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中参加过各种形式普通话培训的人员比例已在80%以上。
正是由于领导重视,萧山区的语言文字迎评工作能够得到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区委办公室、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都对机关公文用字规范、格式规范下发通知和处理办法。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语委的迎评自查汇报情况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语用字的通知》,审计局、总工会、供销社、湘湖管委会、义蓬镇等机关单位在自查自评中自觉弃用繁体字简报报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做好协调工作,在机场高速路、市心路设立了5处宣传语言文字的广告。区教育局把教师普通话水平纳入人事管理要求,在全区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区文广新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的意见》,对各镇、街道文化(广播电视)站,各下属单位、窗口行业等,分别提出要求,他们对全系统10个单位,30多处场所的社会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12份,基本消除了不规范用字的情况。区文化稽查大队在对文化经营单位的依法检查中自觉担负起社会用字规范的监督管理。区民政局、地名办认真学习对照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习资料,对城区所有路、街牌进行了照片拍摄,根据地名标准设置要求和我国现行汉字国标,逐一对照照片中的文字和标注的拼音,查找错误和缺漏。区司法局通过《萧山法制宣传》刊登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行量达2万余份,使全区宣传、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到实处。区老干部局通过老年大学把语言文字培训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今年9月5日起开设普通话培训课程,首期学员56人,每周安排2课时。有效地把“说普通话方便你我他”宣传进了社区,宣传进了家庭。
各机关、镇、街道纷纷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贯彻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迎评任务分解、第八届推普周工作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义桥镇为镇语委办添置了数码摄像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戴村镇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小册子和年历人手一册发放到党委政府班子;闻堰镇在各单位、办公室显眼位置设置“请讲普通话”标牌;北干街道召开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联络员会议,对辖区内的社会用字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同时聘请本街道内的三位教师为街道推普工作服务。在自查自评阶段中,区广播电视台、区公安分局、旅游局等部门也纷纷出台对本机关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
三、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管理
1999年9月第二届推普周期间,讨论并通过了《各部委办局有关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工作职责》。推普周伊始,《萧山日报》刊登了严格规范城区社会用字的消息,分管副市长到萧山电视台就推普工作发表讲话,市政府和语委发出《关于对萧山市城区社会用字应用管理工作进行整治检查的通知》,各委员单位组成社会用字联合督查组,依照《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对城区人民路、体育路、市心路等三条主要街道和市心广场、商业城等商贸集聚区不规范社会用字进行督查整改,并发放宣传资料和整改通知书,家电中心、联通公司等80多家单位按要求整改了不规范用字。
2001年1月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同年萧山撤市建区,该届推普周期间,区政府、区语委抓住各单位更换牌匾标牌的机会,及时下发《关于悬牌等更换时必须依法使用规范字的通知》。
2004年9月,区语委、工商分局、广告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会用字制作单位相关人员培训的通知》,沿承上年继续举办与社会用字密切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培训。工商、城管等委员单位在审批执照、广告等时,已十分注意依法对申请单位(个人)用规范字进行把关。
今年,区政府、区语委抓住推普周这个契机,积极营造迎评氛围。组织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电大萧山学院、第十高级中学的团员志愿者上街调查社会用字不规范情况,向沿街工商户赠发推普周年历卡,宣传“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的法律规定、迎评要求。9月15日、16日两天,区政府召集城管、工商、公安、街道等委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由副区长、区府办等领导带队先后到人民路等老城区街道、机场路、金城路等新区路段进行不规范用字的督查整改工作。市心南路刻在花岗岩上的“萧山体育中心”、金城路上写在大型广告上的那两处“心意广场”与印在近80只灯箱上的“温兴风情苑”、机场路两边大幅广告“三弘国际”、“华兴集团”因为用了繁体字,被依法责令整改,现都已经整改完毕。
四、认真对待迎评自查发现的不足,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要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组建执法队伍,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从而提高我们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社会用字整治。建立社会用字规范化管理机制,强化依法治理。我区市场经济发达,各种行业形态和经济成份纷繁复杂,标牌、广告使用不规范字的现象时有产生,我们要积极探索稳妥、有序、有效的社会用字管理整治办法,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要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在我区教师普通话持证上岗,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已经全面启动的基础上,探索公共服务行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通过强化堵源措施,提高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逐步形成由从业人员自律、政府职能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社会用字管理的新格局。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首先,我代表杭州市教育局对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莅临我局检查指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杭州市教育局近几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请各位领导、专家审议。
一、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沟通的桥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基本工具。杭州作为省会城市和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应该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方面走在前列,因为这直接影响着杭州能否具有较高的文明程度和良好的开放度,影响着杭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教育局作为主管杭州市教育和语言文字的政府职能部门,既要抓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又要承担起协调各部门抓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因此,她必须在语言文字工作上走好步、带好头。
早在1992年3月,市教育局就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市教育局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组员由各相关处室和有关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
1992年4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语委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广电局副局长等任副主任。语委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分管局长兼主任,高教师范处处长兼副主任,并与高教师范处合署办公。语委办有专职人员编制、工作干部及工作经费。之后,区、县(市)也先后成立了语委,教育部门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杭州市教育系统及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教育发展和文明城市建设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1999年,经市编委批准,杭州市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有事业编制5人。全市共有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11人,省级普通话测试员135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及语委办设有独立用房150平方米,安排有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等办公用房5间。配备电话机、传真机、电脑、网络服务器、证书打印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累计资产16万元。
为了优化文化陈设、净化社会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2004年8月,市政府又建立了杭州市城市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规范文字标识,协调处理有关用字规范、图案陈设及景观、社区风貌等方面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与语委办合署办公。这一制度的建立,使语言文字工作能借助这一崭新的载体,更好地融入到文明城市的建设中去。
二、从自身做起,在语言文字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认为,要抓好教育系统和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局机关必须带好头。因此,班子不但经常研究语言文字工作,班子成员都能做到在公务活动中努力用好普通话、规范字。我们明确要求,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不定期地安排语言文字知识讲座和政策介绍,分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检索》、《市民普通话读本》、《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习资料》等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学习资料。全体机关干部在会议上都能做到用普通话发言,平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也能注意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机关35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中已有28名参加了普通话测试,并获得了三级甲等及以上的成绩。
我们把抓好机关用字规范作为提高机关办事水平和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印发了机关公文格式。所有公文在各处室拟稿、处室负责人核稿后统一由办公室文字秘书和负责人再次核稿,然后交局领导审核签发。打印稿出来后,再进行认真的校对,以保证公文用字、用语的规范。市教育局机关的公文头、各处室印章统一由局办公室制作,全都使用规范的宋体字。
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已成为全体机关干部的共同责任。各有关处室经常派出同志参加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等活动,有的还参加社会用字检查。为了做好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准备,有关处室一起对机关内的名称牌、公文头、印章及宣传栏上的用字等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一律整改。
三、切实抓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
(一)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机制。近年来,根据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市教育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相关职能处室的职责,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学校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师范学院等高校还成立了语委。
几年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对幼师生实行普通话等级考核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高中普及普通话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和发动各地、各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活动,评选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语言文字工作已成为教育系统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经常性工作。
(二)进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为促进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市教育局经常组织对全市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994年5月,“全国中小学普及普通话工作汇报会”在杭州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部分中小学的推普工作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近几年来,我们着重在提高校园普通话水平和用字规范方面对学校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的用语用字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普通话已成为校园语言,规范用字的程度也不断提高。如学军中学在名人题写的校名旁加挂了有机玻璃的规范字副牌,杭州电大、育才高复等学校也加挂了规范字副牌或重做了校名牌。在下沙新建的杭州师范学院主校区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也一律使用了规范的校名牌。
(三)开展创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活动。2004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市语委转发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创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的文件,要求各地各校以此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上城区为推动学校更好地参与这项活动,于2004年9月率先评选公布了第一批共10所区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并授了牌。余杭区也评选出了17所区级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2005年,我们又发文明确了市级示范校评估的具体指标和要求,市级示范校将于近期评估认定。
(四)重视教师的语言文字素质。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1993年10月,市教育局就发出《关于对幼师生实行普通话等级考核的通知》,率先启动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接着,又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列入了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近几年,在引进教师中又严格把关,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作为必备条件之一。到目前为止,杭州市区33560名教师中有31420名参加了培训,培训率为88.7%。其中29751名教师参加了普通话测试,有27301名达标,达标率为91.76%。我们还要求语文教师把推行规范汉字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其他教师也有义务推行和用好规范字。
四、努力做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市语委的日常工作放在市教育局,但由于市教育局不是市政府的综合管理部门,因此要真正做好全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困难还是不少的。几年来,我们从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高度,从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这项工作,动脑筋,想办法,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的力度。
(一)发挥教育系统的辐射作用。市、区教育局每年都组织学生上街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语言文字调查或被称为“啄木鸟行动”的查字活动。学生参与语言文字工作又往往带动了家庭、社区的参与,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完成好查字任务,常常陪同孩子一起上街检查不规范字。教育部门派出了较多的干部和教师上街检查和整改不规范用字,或到窗口行业、社区、学校进行普通话辅导,较好地发挥了教育系统在规范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和指导作用。
(二)依靠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配合。我们十分注意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语言文字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有力支持。各级政府都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不但支持语委部门的工作,而且经常主持、协调牵涉到各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可以说,杭州市及每个区,都有副市长、副区长上街检查过社会用字,有的甚至是多次,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市政府在1996年颁布了《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条例》;2002年颁发了《关于杭州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市市民中开展包括普通话在内的学习培训活动;在文明城市的建设中,也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作为任务目标。
(三)加强宣传舆论工作。无论是教育局机关、教育系统,还是全社会的语言文字工作,都需要得到广大干部、教师和市民的支持。几年来,我们一直比较重视宣传舆论工作,经常依托在杭新闻单位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内容有语言文字知识和政策介绍、接受采访、先进典型介绍、各种活动报道、广告宣传等。同时,印发各种宣传学习资料,认真搞好每年9月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干部、教师和广大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高,出现了许多关心语言文字工作、有的也能提出积极建议的教师、市民和人大、政协代表,为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增加了推动力。
几年来,我们在语言文字工作中作出了一些成绩,市语委被评为全国和省的先进单位,市语委办被评为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先进集体,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也被评为全国和省级先进测试站。但我们仍感到还存在着不足,主要是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不规范用语、用字的现象时有出现,在语言文字工作的研究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还较薄弱。市教育局处在搞好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位置,我们将趁这次检查的东风,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争取把语言文字工作做得更好。
二○○五年十一月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作为省政府主管全省广播影视行业的直属机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近年来,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及省语委部署,积极配合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努力规范全省各级广播影视节目及局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努力使我省广播影视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轨道。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对全省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以语言文字为主要载体、传播范围最广的现代传媒之一,是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的重要示范单位。广播电视的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全行业每一位工作人员。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能否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特别是编辑记者以及播音员、主持人是否规范使用语言文字,都在广播电视节目中直接、具体体现出来,在群众中有巨大影响力。而语言文字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推广,更是离不开广播电视这一影响力最大的现代传媒。
我局作为全省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全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是我局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局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抓好广播电视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对国家广电总局及省语委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部署及时进行研究,并要求有关处室和人员认真落实。各有关职能处室根据各自职能,既相互合作,又各司其职,从对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积极进行引导,大力促进编辑记者以及播音员、主持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能力的提高等多方面,从健全机构制度,严格检查监督等多种行业管理手段入手,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做好全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根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建立广播影视系统普通话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站的通知》精神,1997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全省广播影视系统普通话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同时还建立了普通话测试站。并要求各市广播电视局也成立普通话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点,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普通话测试工作。
二、从抓队伍建设入手,全面推进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提高播音员以及主持人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普通话是我们国家的民族共同语,说普通话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方面。播音员、主持人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也是在传播语言规范。推广普及普通话,是广播电视工作者特别是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应尽的责任,也是从事该项工作的基本工作技能。1997年4月,以国语〔1994〕43号《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和广发人字〔1997〕146号《关于建立广播影视系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站的通知》为法规依据,结合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的要求,我局认真抓好全省广电系统在岗的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测试的培训和测试工作。经过近6年的努力,对全省各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1200多人进行了培训和测试,合格率达到93%左右。另外,在具体工作中,我局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基础,结合全省实际,针对不同地区、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重点要求,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测试工作,务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语言、文字是广播电视节目的主要构成部分,节目中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也是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题中应有之意。多年来,我局一直把规范语言文字使用作为节目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否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是各类节目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节目监听监看中,我局也一直十分关注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性,一发现有不好的倾向和苗头就以简报形式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如播音员主持人的口头用语和广告用语等都是节目监听监看的重要内容。
对我省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出现的广播电视“方言热”现象,我局十分关注,2004年底,邀请了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业内人士,召开了方言类节目专题研讨会。会后,综合专家们指出的问题,专门编发一期视听评议《方言节目谨防一哄而起》(2004年第30期),对全省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办方言类节目及时进行引导。今年4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规范管理的通知》(浙广局〔2005〕71号),明确规定播出方言类节目必须报省局审批,并以“控制总量、规范管理”为原则,对方言类节目开办条件,播出内容、时间、数量、范围以及主持人管理等均提出了具体规定。通过严格报批管理,我省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得以规范发展。
四、严格公文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加强局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省广播电视局作为行政机关和全省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局机关本身的语言文字工作对全系统乃至整个社会也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多年来,我局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内部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文字工作的力度
一是严格公文管理,加强公文语言文字的规范性。行政机关公文,特别是面向社会广播影视业具有行政执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更为准确的语言规范、内在的逻辑关系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其影响面大、权威性强,涉及社会不同主体,受到关注。因此,我局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办文程序,强化办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行政公文的用语规范水平。我局严格规定,公文的流转必须按照文件的拟制、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局领导签发、编号付印、留档报送的一般程序,不能越级流转,否则文责自负。在办公室核稿的环节中,我局采取三审核稿制和疑义询问制,一审秘书核、二审分管文秘的办公室副主任核、三审办公室主任核,主要审核文件是否合适、文字是否简明扼要、文意是否表达清楚、文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一般文字、词句等小问题办公室当场改正,政策性、事实性、依据性等问题退回主办处室修正。这样层层把关、全程把关,尽量减少文件差错。我们还通过办公室核稿中与具体经办人探讨公文写作、举办全省广电系统办公室文秘人员培训班、局机关工作人员短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公文写作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局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全国广电系统文秘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国广电系统首次文秘工作评比中获得全国先进的称号。
二是在局机关内部推广普通话,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不断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使普通话成为公务用语。这点我局工作人员普遍做得很好。
另外,我局还十分注意在机关组织的会议、大型活动、省政府公开网站以及印章、指示牌、标牌、奖状、证书、电子屏幕等方面的规范用字。
五、促进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
多年来,我局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和省语委的部署,努力促进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都积极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每年推广普通话活动的宣传,及时报道各地进行的有特色的推普活动,对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普法节目进行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全社会使用、推广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国家的统一与国民的凝聚力,关系到文化的传承、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是法律赋予广播电视的神圣责任,也是广播电视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局要以这次评估检查为契机,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立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继续加强局机关内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社会作好表率;另一方面继续从抓队伍建设和节目监督入手,严格管理,切实深入做好全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同时积极促进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充分发挥宣传优势,为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日报社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
首先,我代表杭州日报社对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莅临杭州日报社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杭州日报》是中共杭州市委机关报,是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的核心报纸。国内统一刊号:CN33-0002,日出对开16—20版。目前日均发行量25万份。在中共杭州市委领导下,杭州日报编委会一班人带领全体员工,按照打造新型城市媒体的办报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创新,报纸质量稳步提高,初步实现党委满意、读者喜爱的目标。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报社全体员工的努力,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各级领导机关的关心支持帮助密不可分。特别是多年来,市语委在工作上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支持和悉心指导,对于《杭州日报》规范汉字表达,提升报纸采编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此,谨对各级语委给予杭州日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感谢。
杭州日报社是市语委的成员单位,更是我市广大读者了解新闻信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窗口。《杭州日报》始终坚持国家和省市关于语言文字规范的诸项要求来出版报纸,积极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语言文字规范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报社编委会也随之将此项工作列入了报社常规工作范畴,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且严格督查落实。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对此项工作历来重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都积极支持。一是支持市语委工作的开展,集团副总编辑李黎同志担任市语委工作委员会委员,参与市语委工作;二是对内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考虑到报社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市语委的要求,报社编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专门的“杭州日报报业集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报社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由集团总编辑任组长,两名副总编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编办,杭州日报和集团其他子报子刊也都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三是多次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报社文字应用规范和普通话工作。为了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的检查,集团专门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对报社语言文字工作再次进行回顾总结,查找不足。
二、建章立制,突出工作重点
集团编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自查与初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报社语言文字工作。首先是建立和健全相关的标准和管理制度,报社制定下发了《杭州日报社关于在采编工作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的规定》,对各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编委会认为作为公开传播的报纸,我们的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在报纸编辑出版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做到文字规范表达,为此编委会结合国家对新闻出版方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出版流程监控实施办法》、《杭州日报报业集团采编人员把关防错五十条》、《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关于严格稿件审核制度的规定》等制度,对报纸宣传中规范文字表达作出了程序要求和奖惩规定。
三、出版前“三审三校”,出版后“阅评指正”
报社编委会规定,所有记者采写的稿件、所有广告版面必须经过发稿部门主任一审,责编、编辑、编辑中心主任(编委)二审,值班总编副总编终审的“三审”制度,校对组初校、清校和查校的“三校”制度。这“三审三校”六道关口,每一道关口都要对稿件的文字使用是否规范进行审校。此外,报社还抽调专人担任一读,在报纸印刷出来的第一时间对质量进行校读,发现明显问题,及时停印改正,决不让有问题的报纸出现在读者手中。
为提高报纸质量水平,报社编委会建立了专门的报纸质量阅评考核小组,由报社一名副总编直接领导,抽调新闻采编经验丰富、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记者、编辑和中层干部参加,每天对报纸质量进行阅评。报纸文字使用是否正确、计量单位是否规范都是其每天阅评检查的内容之一,同时在报社内部信息平台开展内部网上评报制度,并对不规范使用情况进行批评和监督。集团总编办还每月定期出版《业务交流》内部刊物,至今已出版282期。
通过规范流程、严格审核、自查自纠,《杭州日报》文字表达水平始终保持在省内媒体的先进行列之中。
四、窗口部门倡导使用普通话
杭报集团作为读者和外界了解杭州的窗口,作为杭州市的一个党政重要部门,在当前全市提倡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环境下,集团自觉地在报社内推广使用普通话。一是明确要求广告中心、新闻热线值班室、总机值班室等窗口部门工作时必须使用普通话办公;二是要求记者外出采访,尤其是到公共场所采访应使用普通话;三是要求行政部门人员工作时努力使用普通话。
五、重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语言文字水平
随着报纸发展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新进的采编人员专业性越来越强,不再局限于中文、新闻等文科专业,语言文字水平参差不齐。为不断提高报社员工语言文字水平,编委会很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一是组织新闻业务讲座,由报社编委会成员和经验丰富的老新闻工作者向新进人员进行基本采编业务和技能的培训;二是邀请省市大学教授、省市新闻出版系统专家上门授课,讲授新闻编辑规范;三是在报社内部网络上开辟业务学习专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常用易错以及不规范的字、词都公布上网,提醒全体员工随时对照学习。2004年和2005年,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的统一安排,报社组织全体采编人员分批进行了为期两周时间的从业资格培训并参加了考试,全报社661人参与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为提高职工的普通话应用水平,报社今年又专门从市语委请来老师对采编人员进行了普通话培训。
六、大力宣传,推动全社会关注语言文字工作
杭州日报社在抓好自身语言文字工作的同时,在报纸的日常新闻报道工作中,自觉地大力宣传国家规范文字推广普通话工作。2000年来,《杭州日报》报道纠正规范使用汉字、推广使用普通话稿件159篇,特别是在每年的推普周期间,报社还专门拿出版面,开辟专栏,对全市推普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道,仅此一项两年就发稿近20篇。在做好新闻报道的同时,报社还自行设计了多组推广普通话公益广告,经常在本报刊发,形成了关注和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舆论氛围。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报社深知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路还很长,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报纸版面上一些技术性文字差错还偶有出现;二是报社员工在普通话实际运用率上与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差距。对此我们还要不断地改进,并恳请各级语委领导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五年十一月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浙江广电集团作为我省主流传媒,作为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作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公众媒体,担负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传达人民群众心声的重要责任;承担着打造综合经济“软实力”,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职责;履行着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推广标准规范语言文字,促进全民学习使用普通话的神圣使命。对于广播电视而言,语言文字是除了电视画面、广播音响等特色优势以外的最重要的常规武器,广泛的收视收听,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更使广播电视成为全社会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示范窗口。
我们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范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对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对弘扬中华民族的灿烂优秀文化,具有十分重大的促进作用。我集团历来重视内容生产和播出过程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始终将之列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团广播电视概况
浙江广电集团于2001年底成立,共有广播电视16个频道。浙江卫视和广播新闻综合频道是集团的龙头频道,专业频道有14个,其中,电视有钱江都市、教育科技、经济生活、影视文化、体育健康、公共频道、留学世界(付费频道)、少儿频道9个频道;广播有经济、文艺、音乐、交通、城市、旅游7个频道。目前,电视有164档栏目,广播有225档栏目,广播电视总共389档。每天播出358小时,其中,电视204小时,广播154小时。浙江卫视和广播新闻综合频道通过卫星发送,覆盖全国及周边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他频道通过无线发送、有线或光缆传输,覆盖全省4600万人口,并有8套广播电视节目在美洲、欧洲、澳洲等地区的部分国家落地。集团广播电视在全国的宣传影响力名列前茅,在浙江范围内具有绝对领先优势。
随着覆盖范围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节目质量也日益提升。仅最近两年,集团广播电视就推出了像《八八战略在基层》、《百名村支书实话实说》等一大批高质量的重点和主题报道;制作了像《大道之行》、《和谐家园》等一系列优秀电视专题片;打响了像《十月的阳光》、《浙江骄傲》等许多品牌活动,还有近300件新闻、社教、文艺、影视类作品,分别获得了省级一等奖以上的各种政府奖项,有效配合了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也有力推动了全民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健全机制,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高度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是广播电视宣传和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集团自成立开始,就陆续出台了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宣传管理规定》、《宣传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审稿审片条例》、《节目评价试行办法》、《优秀节目评比办法》、《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播音员主持人考评暂行办法》、《广告专题节目管理意见》等20多个规章制度,对包括广告节目在内的所有节目,对采访、编辑、制作、播出每一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为便于广大员工的参照执行,集团每年还将这些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到每一位员工的手中。各宣传单位根据自身的节目编排和队伍素质状况,都因地制宜地制订了配套的宣传管理规章,形成了集团和宣传单位两个层面齐抓共管的制度体系。尽管各种规章制度各有侧重,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始终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没有语言文字的标准规范,就没有节目的高质量、高水平。制度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使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三、强化内部管理,做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在日常的宣传管理和节目评优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文字语言的规范、标准和健康,作为衡量节目质量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提高节目质量、提升宣传影响力的一个重要抓手,着力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加大质量评比力度等多种手段,不断推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带动节目质量上台阶。简单说来,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 把住源头。这些年来,集团将能否运用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作为衡量员工基本素质,决定其能否录用、上岗、加薪、晋级的准入门槛以及重要依据。对播音员主持人,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考核。无论是广播电视,哪怕是广告专题节目,没有获得一级甲等资格,一律不得上岗,并对他们实施定期的业务考评。比如,《播音员主持人考评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就包括舆论导向、风格设定、表述方式及技巧、驾驭能力和艺术感受力、文化素养等八个方面,奖优罚劣。目前,全集团具备一级甲等资格的主持人124人。即便是对广播的出声记者、电视的出镜记者,集团也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对其普通话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准入审核,通过审核才获得出声、出镜资格。对一般的文字记者,在招聘、考核、签约每一个环节,同样必须通过书面考试,考核他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水平。全集团具有中级、副高和高级职称的记者编辑,分别是280人、126人和20人。较高的从业队伍素质,确保了所有出稿、出声、出镜内容,都具有与省级媒体相当的水准。
2.抓好环节。强化广播电视内容生产和播出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审稿审片制度。比如,在过去推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级四审”制度、重播重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集团广播电视宣传的实际,新近又推行了《浙江广播电视审稿审片条例》,共六章、十七条,讲的就是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抓好环节管理、程序管理、责任管理,促进用心、用力,到位、到人。今年推行的《广播电视宣传责任考核办法》,则将宣传质量、宣传效果与频道、栏目、员工的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又促使这样的管理成为各个层面的自觉行动,不单重视在思想上,还真正落实到了在日常的新闻写作和各类节目的播出中。与以往相比,在播出语言和节目质量的把握上,更趋严格,对广播电视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严格的程序,细致的审查,规范的播音,净化了声屏,提升了节目,也为全社会做出了表率。如今,我们的稿件和节目中病句错句基本被消灭了;移动字幕中的别字错字基本没有了;播音主持中不规范、不准确的语言文字基本绝迹了,既树立了媒体自身形象,也增强了对受众的有效引导。
3.动态监督。除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集团还通过成立播音主持研究会、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评估小组,通过聘请节目社会监督员,举办广播电视节目受众见面会等多种方式,强化对所有节目和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管理和内外监督。比如,通过每月一次的宣传工作例会、宣传管理例会,每周一次的新闻例会、编务例会,开展业务总结交流。组织每季一次的优秀节目评比、重点节目评估,促进节目质量。再比如,集团宣传管理部门通过节目回放系统,展开不定期的回放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与在杭大专院校合作,请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的师生,撰写视听报告,为节目挑刺纠错等等,主动把我们的节目摆放在全社会的聚光灯下,接受全方位的质量监督。
4.活动促进。通过各式各样的活动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也是我们的一项常用手段。每年的“普通话推广周”,集团以及各频道甚至栏目,都会走上街头,在杭州武林广场、吴山广场等地举办丰富多彩的推广普通话活动,听取广大听众观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意见。去年,集团还与省广电局一起发起组织了“全省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风采联赛”,通过播音主持展示、现场即席演讲、综合才艺表演,以群众投票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评出了“浙江省十大播音主持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今年,集团继成功举办“员工演讲大赛”活动后,又与浙江传媒学院合作,正在对全集团800多名采编播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在岗培训,并协同省广电局正在举办全省青年记者职业联赛。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形成了浓郁的业务氛围,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四、认真查找差距,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通过不懈努力,浙江广电集团基本实现了声屏净化、语言规范、质量提升的目标,身体力行地为广大受众提供了一个“绿色文化空间”。但也应该认识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是一个漫长持续的过程,对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广发编字〔2002〕428号文件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正在参照《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由职能部门牵头,采取“加强学习、完善落实、细致检查、强化考核”的工作步骤,重点对各部门、各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正常开展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自查自纠。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把推广普通话,净化语言文字环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广播电视台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广播电视作为传播语言文字的重要窗口,肩负着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重要任务和使命。杭州广播电视台(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是我市的主流传媒,其前身为杭州广播电视集团,共有广播电视8个频道(率)。其中,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和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为集团的两个主频道。其他专业频道(率)6个,电视有西湖明珠频道、生活频道、影视频道、少儿频道等,电台有西湖之声、交通经济广播等。集团历来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始终将之列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并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确保广播电视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广播电视语言文字的传播质量,发挥了广播电视媒体在语言文字方面的示范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语言文字规范管理
集团领导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自集团成立开始就在以前的基础上又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宣传管理制度。首先从集团管理部门开始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制定了《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公文处理制度》、《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总部管理制度》、《杭州市广播电视局(集团)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将普通话作为集团的工作用语,公文、简报等一律使用规范文字。集团结合广播电视实际,还先后制定下发了《杭州市广播电视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制度》、《杭州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电视游动字幕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电视节目审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明确要求各频道(率)将普通话作为播音主持的基本用语、出声出镜记者的采访用语,并将电视屏幕用字的准确作为考核节目质量的重要依据。各频道(率)也根据自身的工作要求,包括频道定位、节目编排和队伍素质状况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配套的管理规章加以细化执行。如综合频道制订的《新闻中心工作手册》、《电视宣传报道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西湖明珠频道《关于规范节目制作、播出若干意见》、《新闻部员工手册》、《主持人队伍管理、培训、包装工作的意见》等。各频道(率)严格实行节目三级审片制,把好节目审查关,从源头上防止电视节目用字用语的不规范,不将方言作为基本用语,不用繁体字、错(别)字,也不用非正式公布的简化字。
二、学习培训,不断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监督检查体系
在日常的宣传管理和节目评优过程中,集团始终把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和健康,作为衡量节目质量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等手段,不断推进节目质量的稳步提高。今年上半年,集团总编辑室专门派人参加了市语委组织的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广播电视语言文字规范的深入认识。集团还于10月18日组织各频道(率)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字幕机操作人员等120余人参加了由市语委、市文广新局举办的用字规范培训,下发了市语委办编写的《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检索》,作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规范用语用字的学习参照标准。
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用语用字的监督管理,集团还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通过宣传工作例会进行传达通报,通过《视评听评》等进行监督反馈,并要求有关频道(率)及时进行整改。如《浙江新闻工作社会监督简报》第15期对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我和你说》节目错别字情况的批评,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频道加强整改,避免错别字的出现,频道认真反思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例会上强调准确使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并制订了《语言文字防错纠正的办法》和播前审看、修改制度,确保节目用语用字的准确、规范。经过整改,该栏目移动字幕中的别字错字得以基本消灭。此外,集团视听研究中心还从1999年起专门组建了一支监听、监视员队伍,由退居二线的资深编辑、记者和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组成,依靠他们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素养,每个月将在广播电视上发现的问题汇总、编辑成《视评听评参考》发至各频道(率),要求及时整改,并于每个季度将各频道(率)的整改情况集结成《视评听评反馈》供集团领导审阅。
三、持证上岗,确保播音主持用语规范准确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是广播电视的形象代表,在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进步方面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确保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集团严格按照《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要求,坚决执行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的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考核。集团76名播音员、主持人全部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的要求,即新闻播音员一级甲等,专业主持人一级乙等水平。今年7月份,通过考核认证,集团共有412名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证》,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的要求。
为了在播音员主持人中间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在推广普通话、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方面自觉发挥示范作用,集团还在各频道(率)推行首席播音员(主持人)制度,首批首席播音员(主持人)已于今年记者节期间揭晓,其中有5位同志获得各频道(率)首席播音员(主持人)称号。
今年4月份以来,集团还根据省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对集团各频道开办的方言类节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自查,除保留《阿六头说新闻》等5档经省广电局批准备案,知名度较高、深受广大市民群众包括外地群众喜爱的方言节目外,其余方言类节目一律要求停办。
四、加强宣传,发挥广播电视舆论导向作用
在每年的推普周期间,集团所属各广播电视频道(率)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在做好推普周新闻报道的同时,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把推广普通话宣传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结合起来,做到寓教于乐,生动活泼。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各频道(率)也将报道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常规性任务,以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重点,积极制作、播出有关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公益广告,让广大群众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的语言文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今年以来,各广播电视频道共播发有关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报道40余篇,主要报道有《语言文字不规范 杭城进行“大扫除”》、《潮王桥的“潮”字错了吗?》、《推广普通话 先练绕口令》、《户外广告牌不规范文字大扫除》等。此外,各频道(率)制作的各类公益广告及宣传片,也对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不懈努力,杭州广播电视台(杭州文广集团)基本实现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在提高节目质量的同时,也成为了推广普通话的重要宣传阵地,为广大受众提供了一个学习规范用语用字的窗口。但我们也意识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我们的工作离国家对语言文字的要求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以评促改,把推广普通话,净化语言文字环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五年十一月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首先,我受学院院长王立人教授、党委书记胡礼祥教授的委托,代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体师生,对教育部观察组和省评估组领导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我院把你们的到来作为检验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机遇,希望通过你们的检查,进一步促进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大学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中国首家由国家重点大学创办的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被教育部列为独立学院的办学典范。
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秉承浙江大学的优良传统,校园内从建院一开始就形成了以说普通话、用规范字为荣的风尚。2004年成立学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后,学院上下更是提高了认识,加强了领导与组织工作,使“推普”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建院来,我们深入贯彻《通用语言文字法》,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学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示范性作用。
为迎接国家教育部观察组、省评估组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学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周密的部署,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和改进措施明确。我们认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自身具有的基础功能,提升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是学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按照《城市工作达标对学校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整改。
现将学院近年来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自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校积极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2004年成立了由一名副院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分院(直属系)负责人和教师参加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常设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全面协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
同时建立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学院党政办负责出台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和通知,对公文及校内公开出版物的用字规范严格把关,并负责对行政人员的用字规范落实培训计划;宣传办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舆论氛围营造,并对校报、自办刊物、校内标牌、横幅、张贴物等的用字规范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能;教务部(语言文字办公室)及时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收集并编写工作简报;教务部负责将使用普通话、规范用字的要求列入教师工作规范,对教师课堂用语和备课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并加强考评,对相关专业的普通话教学特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组织人事部负责相关政策的配套制定并组织教师上岗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实施工作;学工委负责学生普通话普及推广和学生院内活动语言使用规范的监督;传媒学院具体负责全院师生的普通话培训,总务部负责落实语言文字环境整治工作;各二级分院院长负责所在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
二、师生共同努力,制度到位,措施有力,推广与提高相结合,营造了良好氛围
对于学校来说,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是依法办学的重要内容,并且对于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师生文化素质、增强学生就业实力,都是十分必要的。学院充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工作和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学院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高等教育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历史责任结合起来。
学院出台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意见》,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经常化、制度化活动常抓不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工作细则,组织人员培训,实施普通话测试,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考核。同时,学院也非常重视语言文字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教师参加省级测试员培训考试。
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学院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具体采取的措施有:
(一)在教师工作规范中,有相应的上课必须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要求,在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对教师的听课表中有教师普通话水平及用字规范的考核项目。学院督导组已在“听课评议表”中专门列入了“普通话流利”一项,作为评分标准之一。
(二)按教师资格认定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条件之一,坚持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情况作为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新教师获得上岗资格证的条件之一就是要通过国家普通话设定标准,传媒学院专门为全院教师开设了普通话培训班。
(三)将普通话等级要求纳入相关专业学生教学环节和教学要求。对新闻、广播电视、中文专业学生的普通话要求有明确规定。
(四)配合每年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院内“普通话竞赛”和“用字规范趣味竞赛”等活动。
(五)学院专门出台《关于公文及院内公开刊物(报纸)用字规范要求的通知》,所有公文和院内公开刊物(报纸)都由党政办(宣传办)把关,并制定了行政人员“用字规范”的培训计划。
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到位,措施有力,同时学院将常规检查、定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得以落实制度,工作的实际成效突出。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开创了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局面
我院语言文字工作向来重视发挥学生的作用。在教务部、学工委、团委及各分院(直属)系的支持下,学生中纷纷成立了演讲与口才协会社、书美社、声屏话剧社、爱斯通讯社(新闻类)、I SAY(访谈类)、读书俱乐部、晨韵文学社、广告协会等社团,社团成员成了学生中“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骨干力量。多年来,在演讲、朗读、书法大赛中,学院涌现出一批批获奖学生,有力地推动了全院推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另外,学院经常组织各类主题辩论赛、朗诵会、大合唱、文艺宣传、青年志愿者活动等。各分院系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传媒学院每年进行的普通话比赛、用字规范趣味竞赛、读书报告会、论文报告会和新生辩论赛,法学院组织的模拟法庭审判活动,等等,这些都作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规抓手,扎实开展,坚持不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同时,学院充分依托高校学科特色和专业特色,积极创新语言文字工作,在强调学以致用并为社会服务方面做出了一定的特色。如2004年5月16日,城市学院英语2002(4)班的同学冒雨走上杭城街头,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形形色色的双语广告牌、标牌等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并将错误处一一拍摄下来,做好纠错工作,并将相关报告送达有关部门。
接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评估文件后,学院立即成立了迎评工作小组,召开“迎评”动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向学院所有单位做了动员部署,学院特别强调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东方休闲之都”、“文化名城”的角度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要从学院力争办成名牌教学型大学,为杭州市乃至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高度认识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有关部门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学院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及时制定了迎评工作计划,根据迎评任务分解书,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把普及和提高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坚持深入、持久地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我们相信,此次考查评估是进一步做好“推广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重要契机,学院上下已积极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院师生以良好的姿态和规范的工作做好了迎接检查的准备。我们将通过评估检查,研究落实进一步改进提高的措施,改善薄弱环节,创造新的成绩,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更好地发挥高校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杭州市乃至浙江省的社会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师范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杭州师范学院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地方属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现有下沙、文一路、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00多亩。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基础部,有3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9个本科专业和6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16000多人,教职工2098人,专任教师1088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5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近600人。目前全校上下正在为筹建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
学校是传承精神文明、弘扬先进文化的育人场所,语言文字工作从来就是高等师范院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我校早在18年前就设立专门机构,开展语言文字工作。随着学校的发展,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是高等教育、对外交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地方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2003年杭州市动议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以来,我校语委有关负责人多次参加省、市语委组织的专题培训、会议和大型活动,提高了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意识,加大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规划之中,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从组织、人员、经费、制度等方面加强落实,把它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我校于1987年12月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是全省乃至全国较早设有这一机构的高校之一。最初语委的人员构成还比较简单,只设主任(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处长和语言文字专家担任)和宣传部、团委、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委员。后来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多次进行调整。尤其是2005年9月机构调整后,校语委除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务处、宣传部、团委负责人担任正、副主任外,还将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内涵涉及的校办、人事处、学生处、产业后勤管理处、后勤发展总公司、图书馆、学报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列为成员。这有利于加强对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如宣传栏、标语(牌)、校报、广播台等舆论宣传阵地的用语用字规范由宣传部把关,学校会议、公文、公章等的用语用字规范由校办负责等,使管理职责更为明确。语委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由分管处长兼任语委办主任,具体负责全校语言文字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作为校语委成员的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则负责本单位的推普宣传和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由此形成校、院二级的网状管理体系。
二、建立规章,规范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
(一)制度建设
我校历来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多年前就制定了《关于净化校内用字的规定》、《关于加强校内用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普及普通话工作,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目标的意见》等管理规章,对全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将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纳入教育教学要求。近年来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杭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意见》,重新设计了《杭州师范学院师生员工使用普通话情况检查表》、《杭州师范学院校园用字规范情况检查表》,继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检查措施。
(二)明确规定
学校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在一系列文件中明确规定:“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工作和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文字必须合乎规范”。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我们的校园用语和用字,“人人说普通话,个个写规范字”是我们的口号。
(三)落实检查
为了加强校园用语用字规范管理,学校把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教学督导听课,学校按不同学科设计了《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共七份),普通话是否标准、板书是否规范成为督导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这在听课记录本上有反映;又如期中教学检查,不仅教务处文件中有规定,而且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也把教师的用语用字规范情况作为检查内容之一;还有校语委也组织人员对校园用语用字进行普查,发现不规范之处通过会议、简报或当面的形式予以通报、指出,督促整改。
(四)素质教育
为提高师范专业学生的教学基本技能,学校不同时期的教学计划都设有《普通话》和《书法》(含三笔字)两门公共必修课(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时数各为18学时)。规定教育实习前这两门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实习成绩降级处理。后根据《杭州市中学教师教学常规》进行调整,将普通话、板书列为实习生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评指标要素。同时,面向全校学生(含非师范专业)开设了《朗读》、《普通话水平测试训练》、《实用口语交际》、《演讲与口才》等公共选修课,加强综合素质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还开设了《普通话与方言音辨正》、《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等专业限选课和《书法艺术》等辅修课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等与语言文字关系密切的专业,相关二级学院都组织学生开展“普通话天天练”的晨读活动。学校一年一度的“北极星”朗诵比赛,也对推广普通话和提高学生普通话水平起了重要作用。
三、通过语言文字工作三大抓手,增强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
推普宣传周、“北极星”朗诵赛和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是我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三大抓手。通过这些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
(一)推普宣传周活动
每年9月份的第3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出的通知精神和省、市语委的具体部署,我校积极响应,拟订推普周工作计划,布置推普宣传任务,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并进行书面总结。
1.校内系列推普宣传活动
每年推普周期间,我校都围绕当年的宣传主题,在主校区悬挂宣传横幅,在各校区张贴宣传画;向各二级学院、部门分发推普年历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手册等宣传资料;发动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出宣传海报,制作推普宣传单(卡),开展校园用语用字检查,举办纠错比赛、语言文字知识竞赛、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演讲、朗诵、辩论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校内营造了浓郁的推普宣传氛围。
2.校外大型推普宣传活动
在历年推普周期间,我校根据省、市语委的工作部署,举办了多次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大型推普宣传活动。如2003年9月14日由初等教育学院承办的吴山广场推普宣传活动,制作海报、宣传横幅、板报、宣传画若干和1000份推普宣传单;数十名志愿者身着统一服装,边发传单边向过往群众宣讲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法规;选派6名优秀推普员,通过喇叭不间断地向行人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范读绕口令;组织群众在写有“说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字样的推普横幅上签名;邀请本校省级普通话测试员为观众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并提供普通话水平模拟测试。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吸引了广大市民和游客,也引起了《杭州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再如2005年9月11日上午在武林广场举行的“浙江省暨杭州市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活动启动仪式暨文艺演出”由我校牵头、音乐艺术学院承办,由于准备充分,一个多小时的启动仪式暨文艺演出在雨中有序进行,独唱、合唱、联唱(含大、小学生合唱《推普歌》)、舞蹈、诗朗诵等节目精彩纷呈,吸引了广大市民观看,得到了应邀出席的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市教育局副局长周训亮等领导的好评。对于这些大型宣传活动,我校语委主任丁东澜、副主任周建国都到场观看、指导。
(二)“北极星”朗诵比赛
“北极星”朗诵比赛是我校高扬时代主旋律、推广普通话的一项传统赛事。由校宣传部、语委、团委联合主办,校广播台承办,聘请专业教师和普通话测试员担任评委,邀请校领导莅临指导。自1988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至今已成功举办了十四届。比赛先由各二级学院选拔出代表各自学院的选手,再经过预赛、决赛的层层选拔,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到目前为止,累计已有1500多名学生参加了历届决赛,在各二级学院参加预选的学生更是不计其数。通过比赛,使学生们感受到普通话的魅力,体会到有声语言的艺术之美,从而主动配合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对推广普通话、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该项赛事也是挖掘和培养未来朗诵、演讲、辩论、主持、表演人才的舞台。从比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在赛后往往会被吸收进校广播台,进行更专业的播音培训和实践。他们中有许多都在各级各类朗诵、演讲、辩论、主持、表演比赛中获得荣誉,还有10多位毕业后成了新闻媒体的知名节目主持人和播音员,如明珠电视台的唐雨红、周莹和杭州人民广播电台的张甜等。
(三)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
1. 学生方面
我校历来重视对学生的普通话能力培养和水平测试。新、旧教学计划除设置上述与普通话能力培养有关的各类课程外,还明确要求师范类专业学生参加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委规定的二级乙等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并与毕业挂钩。这已被列为基本培养规格之一。而经测试取得的普通话成绩,则纳入学籍管理。因此,学校从1998年开始每年两次组织师范类专业学生参加全省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由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组织测试员,我校教务处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经测试,近三届师范毕业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情况如下:2003届共835人参加测试,821人通过,通过率为98.32%;2004届共1162人参加测试,1159人通过,通过率为99.77%;2005届共1546人参加测试,全部通过,通过率为100%。对于普通话未达标的学生,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准予结业或申请延长学制,若在弹性学制年限内经测试普通话达到规定等级,发给(或换发)毕业证书。
对于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学校除开设《朗读》、《普通话水平测试训练》等公共选修课外,还开设“师范教育”辅修系列课程(含《普通话》、《书法》等课程)。学生选修积极,并主动到省、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希望通过证书考核为今后就业拓宽渠道。
2. 教师方面
根据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我校积极组织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并从2000年始,组织他们参加省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到目前为止,全校在职专任教师共1088人,其中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达到相应普通话等级水平要求的为1015人。另外,在录用教师时,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而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等级则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
四、通过新校区环境建设,形成规范用语用字的文化氛围
下沙校区是我校新建的校区,也是目前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主校区。在基本建设即将完工之时,新校区环境建设已提到议事日程。从语言文字工作角度说,如何规范校园用语用字,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和文化氛围,也是当务之急。
学校对此高度重视,把规范用语用字作为校园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在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现代教育技术楼、体育中心、图书馆、食堂、一卡通中心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立由省、市语委统一制作的“请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等永久性标语牌,还自行制作并在教学区和生活区设立“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人人说普通话,个个写规范字”等宣传标语牌。新设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指示牌等,都由职能部门把住文字关。对实验楼管理规章的制作,学校也作了统一规范(包括用字)。对于曾有过用字不够规范的沿街店面房、食堂、宣传栏和广告牌,相关部门、学院先自查,校语委办组织人员进行普查,身兼语委主任的丁东澜副校长也亲自带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现在,在杭州师范学院校园内,标语、广告、海报、标牌、指示牌等已经实现了规范化。
普通话是学校的校园语言,也是教职员工的工作语言。全校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工作和集体活动等场合都能自觉并坚持讲普通话。总之,规范用语用字的文化氛围已经形成。
五、加强普通话测试员队伍建设,配合省、市语委开展各项工作
语言文字工作需要一批专业人员的支持和带动,因此学校加强了普通话测试员队伍建设。目前,我校有普通话测试员20名,分布在人文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音乐艺术学院等二级学院,其中国家级测试员5名,省级测试员15名。他们除完成省、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的有关测试任务外,还积极参加省、市语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会议和委托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取得了可喜成绩。如2003年3月杭州市语委对全市在编国家级、省级测试员进行的培训考核中,我校吴雪青、周敏等6人获得了笔试项二等奖。再如2004年5月段晓平主持承担了市语委委托的“杭州市社会用字规范调查”课题,完成了调查细致、内容丰富、数据确凿的长达15000多字的调查报告,为杭州市开展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提供决策依据。陈永华、段晓平等人还主编了多部语言文字应用方面的教材或读本,如《普通话水平测试训练教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训练手册》、《市民普通话基础》等,促进了地方普通话测试和普及工作。
在我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历史上,还获得了许多荣誉。如1992年12月国家语委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表彰会上,殷作炎作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995年8月我校荣获国家语委、团中央宣传部、语言文字报社颁发的全国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竞赛先进集体奖,学生周强获个人三等奖;2004年12月吴雪青被省语委授予优秀测试工作者称号。
杭州师范学院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党政和上级语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推普工作不平衡,执行制度、落实措施不够有力等不足之处。我们将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推普力度,努力创建更为规范文明的语言文字环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使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作出贡献。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第二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杭州第二中学,是杭州建立最早的现代中学。这是一所百年老校,同时又是对外开放学校,这里名师荟萃,学生优秀,“追求卓越,创造一流”是二中的目标。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具有优良传统,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普通话进课堂,要求教师必须用普通话上课,学生在学校用普通话交流,坚定地将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积极推广和努力提高。尤其是在近几年,我们坚持站在塑造师生职业人格的高度,更加自觉地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全校上下逐渐认识到,语言文字的正确使用,是教师职业人格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现代教师个人素养的重要标志。抓好这项工作,关系到培养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教师队伍的建设,是学校工作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
为迎接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的评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周密的部署,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和改进措施明确。我们按照《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定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整改。现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
我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将其列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并加以实施。成立了由一名副校长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教师参加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融入学校日常工作,使之常规化、普及化。
组长:张慧慧(副校长)
成员:陈婕 蒋弃疾 戈航 钱增兴 顾来 王钢 方阿娟 邱明峰
(二)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我校有一系列不断完善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制度。通过多年来的持续努力,我校已形成了说普通话、练普通话、用规范字的好传统。早在80年代就明确提出了普通话进课堂,要求教师必须用普通话上课,学生在学校用普通话交流。校领导发挥表率作用,老教师也坚持讲普通话,坚定地将普通话作为校园语言积极推广。近年,随着学校语言环境的不断完善,在继承、发扬以往传统的基础上,从更高要求的层面上不断提高我们的语言文字工作的水平,制订了《杭州二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规定》。
同时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健全,各部门积极配合高效开展工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语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处室、各班级对用字进行了认真自查和改正,并把布置、督促、检查、咨询结合起来。由于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措施得当,校园社会用字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大到学校建筑物的标志牌,小到张贴在墙上的奖状都进行了不规范字的整改。
我校除了有校领导直接牵头的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外,在学生中还成立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志愿者”组织,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整改,他们不仅在校内对语言文字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而且还充分利用名校的优势,把这项活动延伸到校外。
由于领导的重视、组织的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虽然渗透到学校各个部门、各条线路——课堂教学、德育工作、团队活动、食堂用语用字、电台广播、外出交流等,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三)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
我校认真制定学期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推普宣传周”活动计划,将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并付诸实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有详细的记录,有关文件、资料齐全并装订成册归档。
学校各部门都把语言文字的贯彻、落实和整改内容列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教学处把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列入教师业务考核方案之中,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成为学校教育教学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教师的课堂用语、板书、课件、批改都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学生处、团委、学生会重点检查各班学生的日常用语、板报、网页当中是否有不规范用字,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情况作为班主任班级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学校更强调将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纳入学生的文明行为规范,同时通过量化的考试加以规范,建立语言文字测试档案,便于管理和落实。
(四)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的业务考核工作结合
我校将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列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在优质课评比中,课堂教学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是评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教师作业评改情况的调查中也包括教师批改用语的规范性及教师对学生规范用语的指导;把学生日常生活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使用情况作为班主任班级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我校在引进外地优秀教师和从高校招收优秀毕业生时,都把普通话是否过关作为一条重要的标准来把握,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也成为我们招聘教师的先决条件。
二、用语规范
普通话是我校全体师生(包括职员和工人)的校园用语。
(一)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逐步提高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我校对教师普通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体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普通话水平,要求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学科的教师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水平。
我校特别注重对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广大教师的普通话培训。由我校的普通话测试员担任辅导,提供学习资料,组织教师进行学习,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还多次请语言文字专家来学校进行指导,并且利用假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近年来,普通话达标已成为教师专业水平考核的标准之一,教师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自身自主发展的要求,全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率近90%,甚至连我们的部分职员都拿到了普通话合格证。
(二)把普通话作为教师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学校规定普通话是教师教育教学的语言,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外语课除外),在会议、集体活动中也必须使用普通话;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园中必须用普通话、文明语进行交流,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方言大声喊叫。
目前,随着年轻教师的不断加盟及全国各地的优秀教师的引进,普通话自然成了二中教师的校园用语。教师的教学语言力求做到准确性、规范性、形象性、典雅性;职员在工作场合都能讲普通话;工人,诸如厨房工人、保洁人员甚至水电工,都在努力学习说好普通话。
(三)学生用语规范,在课堂内外都说普通话
《杭州二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规定》中明确学生分组讨论和代表发言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是学校的校园用语、交际用语;全体师生(包括学校的职员及工人)在校园中必须用普通话、文明语进行交流,不得在公共场所使用方言大声喊叫,因此二中的学生无论在教学区还是生活区都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四)学生坚持在社会上、家庭中说普通话
二中的生源是杭州市最好的,学生们从小的规范化学习使他们有很好的普通话的基础,也养成了说普通话的好习惯,有部分学生能听懂杭州方言,但不会说杭州话。学校认真组织好每年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推普周”为抓手,对说普通话进行积极的舆论宣传,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绝大多数的同学借此进行社会调查,参加校外普通话实践活动,制作宣传卡片、散发宣传,趣味强,效果好,既提高了学生自己的普通话水平,又起了很好的带头和辐射作用,使普通话由校园辐射到校外,传播到家庭和社会,努力营造普通话使用的大环境,同时也为家庭、为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尽了一份力量。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第一,通过学习测试考级。我们将对全校学生进行杭州二中学生语言文字规范达标测试,未通过测试的学生将对其进行定期测试帮助他们达标,语言文字规范是否达标将成为合格二中学生的一个标准。第二,请校外专家进行观摩指导,省普通话测试员,省市著名的电视和电台主持人都曾来过我校对学生进行辅导。行家的指点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普通话水平,二中的毕业生普通话均能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水平。
三、用字规范
针对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对教学语言文字使用,宣传教育语言文字使用,标志、办公语言文字使用及后勤服务工作语言文字使用都有明确的要求。
(一)教师用字规范
学校对教师的课堂用字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教师的教案、课件、文章、板书、评语、试卷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在评课和对作业批改情况的检查时,这些都是重要的评判标准。
教师除了自己要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外,还必须督促学生掌握规范的汉字,语文教师除了自己要熟练地掌握汉字规范标准外,还必须将用字的规范纳入教学要求,帮助学生熟练地掌握汉字规范标准。
(二)学生用字规范
二中学生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并能正确地书写规范汉字。鉴于全体教师对用字规范的正确认识,尤其语文教师的努力,二中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通过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考级,这一切使得学生的语言文字工作做得扎实,我校在常规语文学科教学或高考等一系列考试中,语言文字基本无障碍,考试得分率高,始终名列杭州市前茅。
(三)校园用字规范
学校的公文、通知、通告、通报、财务报表、印章、宣传条幅、宣传标语、电子屏幕、教职工个人名片、学生教室和教职员工办公室的门牌等使用的汉字均没有不规范字,学校的自编教材、讲义、试卷、教辅读物、校办报刊、网络和教学软件、橱窗、墙报等使用的汉字规范程度很高,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以及书写评语使用的汉字符合规范要求,学校内部的牌匾、奖状、菜单、食谱、宣传海报等出现的极少量的不规范字我们都及时进行了整改。二中在校园用字上一向是比较谨慎的,这次为了迎接一类城市的语言文字的评估,在上级语委的指导下,全校师生又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对校园中不规范的用字及时进行整改,净化校园文字。
四、宣传及特色
(一)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
在教学处、学生处、团委的组织下,成立了学生电视台、学生广播站、演讲社、书画社、话剧社和“桃李”文学社等团体,这些社团是二中经常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阵地,社团中的成员是二中学生中“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骨干力量。
校园里多处设置有关语言文字重要性及具约束性内容的标牌,经常更新,在形式上使之新颖、鲜明,努力起到既悦人眼目,又警示监督的作用。同时我们还广泛利用广播、橱窗、专栏、黑板报等传媒手段,营造推普正字的气氛,不断地、经常地增强全校师生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
我校结合校园环境和班级文化、寝室文化的建设,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传媒导向,创造出浓郁的舆论氛围。
(二)积极开展“推普”宣传活动
每年的“推普周”都能掀起“推普”宣传活动的高潮。全校上下积极行动,从实际出发,认真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具体工作如下:
在校内以“推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校园用语、用字的规范性,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气氛。做好我校学生与教职工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水平的统计和报名等工作。组织学生对学校内各公共场所特别如餐厅等进行用字规范调查,并对有关部门提出规范用字整改意见。为了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我们在全校举行了一系列以“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为主题的比赛。如今年高一进行诗歌朗诵比赛;高二进行了绕口令比赛展示;高三进行语言文字规范竞赛。
在校外进行范围广泛的社会宣传,起到名校学生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由校团委、学生会负责,积极参与配合市语委所组织进行的推普周活动,学生制作推普宣传卡片,并将此发送给所在小区街道居委会,向他们宣传普通话的重要性,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
组织学生到街道和社区进行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及相关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自己的特色
结合学校自身的特点,我校制订了《杭州二中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规定》,不断从规范语言文字入手来提升我们的教育教学境界。
完善“杭州二中学生语言文字规范考级制”。每学年进行一次语言文字规范等级考试,未过关的学生可在第二年继续参加考试,合格的二中毕业生必须拿到“语言文字规范合格证”。
建立语言文化站(在二中校园网中),为老师提供规范语言文字的培训教材——《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等,并计划在校园网设置语言文字规范的在线考试,用现代化手段将语言文字规范管理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成立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志愿者”,他们是语言文字规范的倡议者,也是语言文字规范的带头人。他们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整改,带动了全校语言文字环境氛围的整体改善。
举行青年教师“钱江杯”基本技能的比赛,其中普通话、板书和作文比赛,请各方面的专家担任评委,进行指导,在教师中营造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的氛围。
明确语言文字规范与教师业务能力及学生文明素质之间的必然关系,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充分体现语言文字的规范性。
开展系列活动促进语言文字规范。结合艺术节、推普周、语文周的学校活动日,每个年级根据本年级的特点分阶段举办各种比赛——演讲比赛、朗诵比赛、讲故事比赛、黑板报比赛、推普小报比赛、话剧表演、辩论会、语言文字规范竞赛。班主任会结合班级工作的特点开展了“每日一讲”、任课教师会结合教学内容进行“课前演讲”等诸如此类的活动,对学生语言文字的运用起到了规范的作用。
(四)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
多年来,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营造了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的水平。我校教师在杭州市青年教师“红烛杯”比赛中频频获奖,其中张英娜、黄科获得一等奖。在各级各类的演讲、朗读、辩论、书法大赛中,也涌现出一批批获奖学生,其中胡芸璐获“新苗杯”全国中学生节目支持人大赛浙江赛区金奖,王一君获杭州市中学生校园电视台、电台主持人大赛金奖。这又进一步有力地推动了全校推普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更可喜的是在这许许多多的活动中,我校师生不仅规范了自己的用语和用字,也在活动中养成了严谨、文明的习惯,提升了自己的素质。我校先后获得了许多荣誉:1983年,学校被评为“全国‘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先进集体”;1997年,学校党总支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宣传的“先进基层党组织”;1999年,学校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03年,再次被确认为“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既是教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载体,对校园文化建设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保持民族特征,促进信息、知识快速准确流通传递,推动社会现代化、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第二,抓好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对提高市民综合素质,树立城市形象有重要的意义,是创建现代化的文明城市的一项实质性工作;第三,教育教学作为一项传授知识、培养人才、推动社会文明化发展的工作,必须在语言文字的使用上做到高度严谨和规范。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借鉴兄弟学校的有效方法,继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师生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提高师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表达水平,以推动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青蓝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杭州市青蓝教育集团学校青蓝小学前身系杭州市下城区第三小学,创建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五月,是杭州市最早创办的小学之一。2001年8月,为顺应教育发展之需,原东海小学、新华二小合并于下城三小,更名为青蓝小学,并作为浙江教育学院附属小学。
青蓝小学现有教学班25个,在校学生数754人,教职员工68人,其中特级教师1名,中学高级教师3名,市、区教坛新秀及学科带头人44名,优秀班主任12名,师资力量雄厚。在合并建校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校内自上而下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在工作中积极创设氛围,搭建平台,寻找载体,努力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响亮地提出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打造特色学校品牌”的口号。现将我校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把握方向,明确定位,找准基点
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项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工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的,是奠定孩子终身发展的基础,也是孩子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敏感期和最佳期。我们牢牢把握这个敏感期和最佳期,努力培养孩子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良好习惯,是培养学生文明素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所以,我们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定位为:高扬素质教育旗帜,规范语言文字,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语言文字基础,打造特色学校品牌。
二、规范工作,管理到位,落实责任
(一)健全机构,完善网络
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所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为切实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使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书记、副校长为副主任,中层干部为成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副校长为组长,教科研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语文教研组长、学校推普辅导员为副组长,全体语文组教师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各班还推出一名优秀“推普规范用字员”具体负责班级推普用字工作。
(二)建章立制,加强监督
学校认真贯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纳入一渗透”的要求,每年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并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了学校发展目标、学生素质培养目标、办学特色工作中,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成立了监督和考核小组,监督小组定期对各备课组长进行监督,考核小组定期对各年级备课组进行考核,对老师和学生平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妥善保存资料,确保了校园语言的纯洁和用字的规范。结合本校实际,形成自己的监督管理办法,在校规、教育管理、教学评优、教师录用、学校工作计划、学生评比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并形成制度,且执行严格。
(三)精心规划,科学组织
结合每年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学校精心规划,科学组织,创建良好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教师演讲比赛、朗读课文比赛、“三笔字”比赛、“推普”知识竞赛;学生的诗歌朗诵、推普标志设计、漫画征集、征文活动、黑板报评比、电脑小报设计评比、手抄报评比;教科研室的推选校园“推普”形象大使、“推普”形象大使展示,“走社区,穿街道”活动、征集“推普”口号、学生“用规范字”优秀作品展、开辟推普专栏、家长普通话培训;大队部的发出一份倡议书、当好一回“推普”有心人、“火眼金睛在行动”雏鹰假日小队活动、“推普”周里“画”推普;团支部组织的团员老师和各班“推普”形象大使共同走进社区,开展学校、社区“手拉手”推普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参与面广、宣传教育影响力大,将个性化、特色化、严肃性、趣味性、创新性相结合,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四)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将学生晨间的升旗集会、国旗下讲话和值周小结与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规知识结合起来;将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和学习交流会与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规知识结合起来;将学生的晨读、朗诵和比赛与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规知识结合起来;将校园文化建设的标牌内容与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规知识结合起来,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系统和校门口宣传窗以及学校各班的“推普”形象大使,加大宣传力度,开拓宣传渠道,拓宽宣传面积,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三、注重过程,创造特色,个性鲜明
特色之一:写好规范字,用捆绑式推进,注重二结合
为了把写规范字与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有机结合,我们提出了捆绑式推进法。捆绑式推进法,即把写规范字与“推普”的主题内容、形式和方法相结合,相互捆绑、融合在一起。
(一)写规范字主题内容与“推普”相结合
教师写规范字主题内容选择与“推普”有关。如:“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 与形象相伴” “实现顺畅交流 构建和谐社会”、“说好普通话 文明嘴边挂”、“说好普通话 走遍天下都不怕”、“快乐在哪里,快乐就在辛勤劳动中”等等。
学生写规范字“硬笔书法”比赛内容选择与“推普”有关。如学生硬笔书法比赛的内容就选择了“2010年以前要实现奋斗目标”的那一段话。
(二)写规范字形式方法与“推普”相结合
学校在一般情况下,对教师的普通话培训以后,紧接着就是写规范字的培训。写字的内容,来自于普通话中的多音字或变声字或儿化词语等,要求老师一边读一边练字。通过“立足校园,走进社区”的形式,对校园用字规范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社区用语用字进行调研,得到了群众的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特色之二:讲好普通话,实施“1+2”工程,做好三结合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我校每学期初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普通话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在辅导过程中,我校推行了推普“1+2”工程,即一位普通话水平较高的教师带两名较低的教师,建立相应机制,结合日常教学工作,定时举行普通话比赛,演讲比赛,并相应记入教师素质考评中。
(一)自主与辅导指导相结合
教师的普通话训练主要靠自己挤时间学习,自己学、自己练,自觉地学、自觉地练,当然也离不开指导。成立以俞晨老师为辅导老师的普通话训练班,把周前会议的前半小时作为集中辅导时间。给各科教师定出详细的训练计划,达标要求。各科教师必须选一级标准,分期、分类达标。集中辅导以《教师口语表达》为教材,按照发准声韵母调、读准常用词、掌握语言音变规律、普通话与方言词语辨析等内容进行辅导和练习。
(二)“练口”与精通理论相结合
口语是声音传递的,教师的普通话培训,突出“练口”内容,遵照口语训练的规律,严格训练,要克服不好意思说,拉不下脸的现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种活动。课堂教学中突出普通话的要求,语文教师要求高一些。在注重练的基础上,进一步精读理论,以达循序渐进,脚踏实地,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工作。
(三)日常培训与教育教学相结合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教师日常教育和教学是学习和运用普通话的最好实践。要掌握好普通话,必须结合日常工作不断运用。依照规律制定出台了学校推广普通话的有关规定。校园内一律说普通话,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校园语言”。结合本校实际,形成一套的管理办法。在教学管理中,教师评优、评先、聘任,学生评比等方面作明确规定。各种活动中对教师进行培训。结合日常工作不断运用,在运用中不断提升,在学习——实践——提升——再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总之,通过特色活动,使师生在研讨中明理,在评比中督促,在比赛中提高,在实践中提升,真正使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通过特色活动,最大化地向全校、社区宣传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义,普及说普通话和用规范字的人数、面积和质量,使学校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教育、承传、辐射的作用,有力地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肯定成绩,再接再厉,展望未来
作为语言文字工作重要场所,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学校68名教师中已有两人达到一级乙等水平,其他语文教师都达到了二级甲等水平。数学、综合学科教师和非教学人员达到了二级乙等水平。
2.在首届“全国语文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一人获一等奖,一人获三等奖。
3.毕业班学生普通话水平,100%达到语文课标对听、说、读、写的基本要求。100%能正确地认读音节,熟练运用音序查字法学习。师生100%在日常学习、实践活动中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交流沟通。
4.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利用学校网络建设为师生推普活动提供交流平台。
5.灵活利用校园硬件环境建设,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定期开辟了“语言文字”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展示台,如画廊、宣传橱窗、海报等。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不只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能机构的共同责任,更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要积极、主动指导、督促全校师生切实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行知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汇报
如果是西湖的美,带给杭州以“天堂”之誉的话,那么位于西湖之畔的杭州市行知幼儿园就是渲染这美誉的一个小小的亮点。净化、美化、绿化、儿童化的园容园貌使她多次成为中外来宾的参观之地;文明的仪态和规范的言语交流,使它成为西博会“名师名校长论坛”展示上绚丽的一笔……杭州市行幼儿园作为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杭州市第一批甲级幼儿园,特别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两年以来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参加了浙江省普通话培训并都通过测试,其中77%的教师达到了二甲的等级。我们觉得,给幼儿创设一个良好语言环境,是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要求,也是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的体现。目前我园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拓展语言文字工作的内涵与途径,从小为幼儿开启“规范语言”之门。
“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是我园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学校”过程中的自我标准,也是我们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感受着并不断理解着的“语言规范”工作的内涵。在实践中我们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功用,实现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工作的三个结合点:即语言与幼儿园管理相结合,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生活教育相结合,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环境建设相结合。
一、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管理相结合
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管理相结合是第一个结合点。幼儿园行政班子注重组织建构、成立了由园长担任组长的语言文字创建工作小组,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目前在职教师的普通话测试合格率为100%。同时幼儿园不断增强广大教师规范言语交流、规范语言教育的意识与行为,工会、团支部还结合“五四”活动开展包含普通话内容的教学基本功比赛,一位教师获区幼儿园教师才艺表演一等奖、市三等奖。组织教师参加推广普通话的征文比赛,2003年、2004年“推广普通话”征文一等奖、二等奖。组织教师辅导幼儿参与童话剧的排练与表演,幼儿节目《爱捡垃圾的布布》获区“七色花”艺术节童话剧二等奖;教师童话歌舞剧《城市》获上城区教师艺术节“一等奖”。组织教师参与“找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的活动”等。幼儿园通过管理带动语言文字工作,通过语言文字工作促进管理,相辅相成地完善与提高。
二、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生活教育相结合
(一)学科渗透
孩子是幼儿园教育的主体,当然也是语言教育中的主体,在实践中我们觉得语言教育只有与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相结合,才能达到真正的效果,于是我们以“主题活动的形式和渗透教育的手段”在显性的学科中落实教育目标,在隐性的活动中挖掘显性的教育内容。例如:幼儿园明确了个年龄段幼儿语言教育的目标:小班——乐意用普通话进行交往,并逐步学会使用普通话;中班——能运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意愿,学会使用规范的语言;大班——正确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与表达。又如:小班的弟弟妹妹说不好普通话,我们大班的小朋友主动充当起小老师,于是就有了“弟弟妹妹跟我说”的教育活动。在学科中渗透语言教育是落实语言教育目标的最好途径,因为幼儿园的孩子没有书写的要求,那么我们就将说的目标落实好,为今后的书面交流打好基础。
(二)活动参与
幼儿园在学科渗透的同时,更重视活动的参与,通过一些有形的活动载体实现语言教育与宣传的效果,并通过整合家庭资源,丰富幼儿的体验。
开展一次优美语言的征集活动——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爱岗敬业的工作美语的征集活动。教师们通过美语征集,规范了语言文字的组合与运用,提升了师德教育。同时幼儿园在“创建杭州市绿色学校”的基础上组织全园幼儿开展“环保美语”的征集,孩子们有的说:“小树,我是你的朋友,你有困难告诉我!”有的说:“请别踩小草,它会疼的。”……从一句句稚嫩的话中,让我们感受到他们对人、对物的那份纯纯的情,浓浓的意。规范的语言是社会文明的标志,这种标志显现在孩子们的世界中总是那样的纯真与美好,这就是孩子们学习语言、使用语言的真谛。
组织一次推广普通话的家庭秀——每年的九月行知幼儿园都有一次推广普通话主题活动,这是我园实践语言文字工作的良好契机。我们觉得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不能忽略家庭资源。我们希望通过“教育一个孩子”,来实现“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功效。所以翻开“推广普通话”的像册,我们可以看到孩子的身影,也能看到家长的身影,这些都是在“推广普通话”活动中留下的精彩瞬间。2003年行知幼儿园以“我是中国娃,我说普通话”为主题推出了“普通话接龙趣味游戏活动”、“动画片配音活动”,让孩子们、家长们自主报名、自行准备,主动参与,活动效果非常显著,杭州电视台“新闻夜班车”进行了宣传与报道;2004年9月,幼儿园以“你说,我说,大家说”为主题,组织幼儿园的教师参与普通话征文、组织家长参与推广普通话长卷画活动;2005年,幼儿园以“孩子——我的朋友”为主题开展了家庭教育征文活动,其中5篇选送浙江省家庭教育征文参赛。值得高兴的是,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孩子们对语言运用与表达的经验,而且也锻炼了幼儿的胆量。我们非常清楚地记得,家长在活动以后的感想中这样写道:“……一直以来,我觉得我的孩子非常内向,不敢多说,让我难以置信的是今天的她那么自信,行知幼儿园的活动不仅让我们意识到普通话的重要性,更让我们在工作之余体会到亲子之情。”我们也同样非常清楚地记得,在活动中不仅有年轻的爸爸妈妈,更有年迈的老人,这样的活动既达到向家长宣传规范语言的效果,又使家长在活动中感受默契与亲情。同时教师充分挖掘家长的资源,请“故事大王爸爸”来幼儿园讲故事;请“语文老师妈妈”给孩子们组织教学活动。活动的开展既为幼儿创设了良好的校园环境,又为幼儿创设了良好的家庭语言环境,在幼儿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一颗语言的种子,对幼儿规范语言的学习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举办一个“小陶子”广播电台——以前行知幼儿园有一个“小陶子艺术团”,现在行知幼儿园又多了一个“小陶子”广播电台。电台的播音员主要是每个班级的孩子。每隔一天的下午4:15-4:45就是我们小小播音员的广播时间,有趣的故事、诙谐的笑话、好听的儿歌都是我们的广播内容。这是行知幼儿园语言活动的又一个载体。每一个孩子都非常乐意来“小陶子”广播电台讲故事、念儿歌、说笑话,孩子们的认真参与,孩子们的积极投入,激发了青年教师的劲头,不知从何时开始,教师们也加入了广播的行列。现在“小陶子”广播电台成为大家向往的一个地方,我们语言活动又多了一个内容。
(三)行为养成
规范语言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良好的行为习惯。幼儿园的孩子正处在口语发展的重要阶段,口语的规范与丰富,将直接影响孩子今后书面语言的发展。我们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够打好口语的基础,养成正确规范言语的习惯。于是我们重视平时的养成性训练,在这个方面教师的示范、学校的氛围、家庭的环境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幼儿园用永久性标志时时刻刻提醒教师、家长规范言语;幼儿园通过教学五认真的检查,检查教师的语言规范性,幼儿园每个年级组都有语言示范员,我们聘请语言等级二甲的教师做年级的语言文字示范员,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平时教师之间、幼儿之间、家园之间都用普通话交流,促进幼儿在良好的语言环境环境中养成良好的语言行为。
三、语言文字工作与幼儿园环境建设相结合
在有形的环境中实施有效的语言教育,通过幼儿与环境的接触达到教育孩子的效果。幼儿园虽然没有文字的书写要求,但只要有文字出现的地方,都要求是规范的文字,让孩子从小接触与感受规范的文字,为语言文字教育创设相适应的环境。
语言是人类的交流工具,语言是人类思维的外在表现,从小让我们的孩子接触规范的语言文字,学会并使用规范的语言,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杭州市行知幼儿园将根据国家语委、市语委、区语委的要求,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为我们的孩子开启“规范语言”之门。
二○○五年十一月
中国茶叶博物馆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中国茶叶博物馆是我国唯一以茶与茶文化为专题的国家级博物馆,于1991年4月正式对外开放。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杭州西子湖畔龙井茶乡,占地约4.7公顷,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集茶文化收藏、研究、社会教育、文化传播及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中国茶叶博物馆是中华茶文化的展示中心;是系统收藏茶文物、茶叶文献资料的专业场所;是茶文化研究的重要力量;是茶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机构;是茶艺师的摇篮和传播茶文化的重要窗口;是爱国主义教育及未成年人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中国茶叶博物馆由茶文化陈列大楼、国际茶文化交流中心、茶艺培训教室、茶艺品茗休闲区及办公大楼等建筑构成,以其丰富的茶文化内涵和独具江南风味的园林造景每年吸引了15万左右的国内外游客,其中未成年人占到了10%的比例,是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首批对外传播基地之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茶叶生产贸易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茶文化旅游和茶文化产业迅速在全国升温,中国茶叶博物馆自诞生之日起,就始终关注着文化展示上的推陈出新,除基本陈列之外,每年还向社会公众免费推出临时展览2-6只。基本陈列——《中华茶文化展》参加了由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学会、中国文物报社主办的第五届“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2003年荣获“全国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这是我国博物馆陈列方面的最高奖项,被国家文物局董保华副局长称为“著名的文化品牌”。2004年《中华茶文化展》远赴法国巴黎参加中法文化年,开展茶文化交流,引起世界观众和媒体的极大关注。作为一个茶文化专题博物馆,从展示意义而言,文化内容上要广博,要包罗万象;从文化传承意义而言,她是一所“社会学校”,在信息的传递上更要准确而规范。这是中国茶叶博物馆的历史使命所在。
博物馆主体业务的开展时时刻刻与语言文字结缘。其文化的展示和传播必须借助书面语言和口头表达,不仅要做到辞达意明,更应准确规范,这是作为一个文化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因而,博物馆自对外开放以来,始终关注着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围绕国家提出的到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根据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历年来下达的有关精神文明的要求和近期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案,我馆历年来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上做了一系列基础性工作。
一、坚持语言文字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不放松,强化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名胜区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制订本馆工作计划,强化推行力度。2002年对基本陈列实施了全面改造,不仅更新了展示手段,同时聘请专业人士对陈列内容进行了勘误,在表达、用词、标点符号和英文翻译上给予了很大的关注,避免错字、别字和语法错误。2004年中国茶叶博物馆实施了环境整合工程,在工程建设中,对温馨警示牌、便民服务设施指南、说明牌、标识牌上的四国文字和标识符号进行了一次整体纠错,特别是总说明牌和游览须知,文本进行了多次修改和纠正。在语言文字工作上的关注,不仅体现在大小陈列展览设计、改造和工程实施中,更体现在日常工作中。中国茶叶博物馆重视讲解员的培训教育,注重提高讲解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每年组织讲解员到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等地学习和交流,组织讲解员参加本馆、本系统的各项针对性培训和讲解比赛。自2003年以来,茶叶博物馆有两名讲解员被授予为浙江省优秀讲解员;对博物馆其他工作人员,比如行政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求规范行文,使用规范字和规范简称,并提出要尽量避免方言,使用普通话;对外的宣传展版和宣传作品,在制作时工作人员在内容和规范使用上每次都下了很大的努力,如中国茶叶博物馆的宣传VCD,文稿撰写及朗读聘请专业人员完成和实施,如2005年即将付梓的新的宣传册对文字稿进行了多次修正,有疑义的细节则请教专业教师。
二、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形成良性管理机制,成效显著
历年来,中国茶叶博物馆的上级领导组织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就十分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以文件形式将其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景区的要求。中国茶叶博物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2003年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2005年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景区领导小组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对普通话的使用要求写入《中国茶叶博物馆ISO质量/环境管理手册》,并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特别是在2005年,在做好语言文字基础工作的前提下,根据上级要求,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制订《中国茶叶博物馆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责任人和职责。各人员按照分工,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推广和规范。同时强调了要将推普工作和规范文字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出实效,对工作起到促进和提高的作用。馆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做好服务窗口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全馆职工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相关的《文明礼仪ABC》、《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具体指导性书籍和规定,提出了规范语言文字的具体做法。从工作管理机制上来看,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健全,实施有力,建成长效管理,以下几个方面成效显著:
(一)逐步推进推普工作
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茶叶博物馆根据人员构成情况,持续实施了普通话四项培训工作:一是组织讲解员、服务人员和茶艺表演队员参加由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举办的讲解员培训班,取得了本系统的上岗证。二是组织行政岗位人员参加馆内举办的语言文字规范学习班,历年来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及公文行文格式的规定等等,并在每年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通过办专栏橱窗和茶叶博物馆网站宣传等形式在全馆大力开展推普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推普舆论氛围。三是鼓励全馆人员自愿参加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于本系统对讲解员有特殊要求,故一直采用系统内部达标标准复核讲解员,2005年在杭州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本馆10名特殊岗位人员(讲解员)和部分行政人员参加了杭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另有部分行政人员于2002年前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成绩在三甲以上。以后将持续开展对馆内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认定工作。四是由馆部派员组织临时工和保安学习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
(二)推行使用规范文字,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全面开展纠错和整改工作
一是工作人员的普通话使用情况调查,将此项工作纳入我馆的日查、周查和馆部检查的日常项目中,特别向窗口服务人员提出必须使用普通话的要求。二是馆内公共服务设施说明牌、标志牌、匾额等文字(特别是错字)检查,茶博共有环境保护宣传标牌5块、室外危险警示标牌10块、现有说明牌指路标识牌9块、便民服务指示总牌1块,对其文字进行了核查,发现“绿草如荫”中“荫”字用字错误,并进行了修正。三是对公文、简报格式调查。要求秘书工作者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格式细则》,规范公文格式规范。四是组织博物馆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展开对中国茶叶博物馆网站内容的勘误,在勘误过程中,得到社会热心人士的极大帮助,对网站内容提出了具体指正。
在日常工作中,茶叶博物馆接受了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认真对待西湖风景名胜区宣传部门、杭州市教育局专业人员的督查意见,落实责任部门,半个月内全部整改完毕。主要涉及了部分展版、馆名的繁体用字、错字及落款日期的不规范使用这两个细节问题。
近年来中国茶叶博物馆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职工对语言文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一致;临时性职工由于自身文化水平较低,要求规范使用普通话存在一定难度;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手段和模式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茶叶博物馆作为传播茶文化的重要窗口,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管理,使我馆语言文字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为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全体员工的语文素质,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适应卫生发展需要,近年来,我们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为要求,结合医院工作特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汇报如下。
一、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科学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医院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高炎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院办,各科室通讯员兼管本科室语言文字工作,该组织全面负责医院的语言文字工作。制订医院中长期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由此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各司其责、分工合作的局面。
医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办公室专门聘有浙江大学新闻系毕业的人员专事文字工作,并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院部议事日程,讨论、研究、部署医院语言文字工作,通报“推普”工作情况。将突击性检查和持续性检查结合起来,利用每月一次的行政查房或是相关部门会同一起,检查院区标识标牌、窗口人员服务用语、规范用字执行情况等。
二、广泛宣传发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环境
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如利用宣传栏、内部局域网、悬挂宣传标语、周会等方式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多渠道、多层次地组织窗口人员深入学习,加深大家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和规范用语、用字的自觉性。
医院向窗口人员发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语言文字规范知识问答”等资料,并要求多读熟记,带资料回科室回家,让更多的人了解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员工对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激发大家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推普”环境。
三、以“推普”宣传周为契机,促使“推普”工作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推普”宣传周的作用,增强其实效性,使“推普”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精神,我们从实际出发,在历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期间,制订活动计划,围绕各届主题组织全院积极开展“推普”宣传活动,在“推普”宣传周期间全院张贴宣传画50多幅,分发“推普”宣传材料数千份,医院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一条“推普”宣传主题标语,出版一期“推普”宣传专栏,组织员工进行一次社会用字检查,护理部举办一次面向全院的普通话演讲比赛,财务科全体窗口人员开展一期普通话及礼仪培训并向全院职工作汇报表演。
四、与时俱进,全面促进语言文字工作
与时俱进,不断研究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和时代要求,接受主管局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整改。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窗口单位人员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80%人员参加过培训并达到规定等级。
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同时我们结合等级医院评审,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对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作了明确的要求,定期组织专家对病历书写进行检查,利用我院计算机网络优势,门诊实行医师工作台,为病人提供清晰明了的电子处方,病房试行医师工作台,施行电子医嘱,进一步酝酿实行电子病历。医院还投入巨资完善PACS系统,所有化验单检验单报告均用电脑完成,让医务人员在充分领略现代高科技的同时也能约束自己的用字用语行为,进一步规范自我的语言文字,提高全员语言文字素质。
完成医院VI设计,有自己的院徽,有统一的使用汉字和英文的标准及主、副色调,全院固定标识标牌统一归总务科管理,凡是增添标牌均需先由科室提出报告,总务科提交制作方,制作方根据要求出具小样,院办和相关专家(外文)初步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再实施制作。
医院还聘有本科档案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为专职档案员,医院综合档案室在“十五”期间通过了省级档案馆评审,档案收集时能按照规范要求对其进行审核,坚持以规范汉字为公务用字,各类文书文件更趋规范,各个部门的归档资料均能按要求规范整理,我院的档案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通过近年的努力,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我院的语言文字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员工们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医患之间、同事之间的交流更趋融洽。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还将继续努力,真正符合“文化名城”窗口单位的要求,为构建和谐医院、和谐杭州尽力。
二○○五年十一月
铁路杭州站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铁路杭州站是上海铁路局直属客运一等站,位于沪杭、浙赣、杭甬、宣杭四线交汇处。客站建筑为“立体广场—主站房(综合楼)—高架候车室”的纵向组合布局,集行车指挥、客运服务、商业销售、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于一体,其中站用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设计能力5200人。主要经营旅客、行包到发、中转客运业务,担当列车接发、转线、摘挂及车辆段专线车辆取送等作业。作为浙江东大门和杭州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杭州站每天迎送中外旅客数万人次,其语言文字的使用是否正确、规范,不仅直接关系到车站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杭州市的文明建设。近年来,在杭州市语委会和铁道部、铁路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车站从服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出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车站根据浙语办〔2005〕1号文件及杭州市“社会用字管理办法”的精神要求,重新调整了“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车站副站长、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车站职工教育科、党群工作办、技术科及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职工教育科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在工作计划中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对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自觉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
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以来,作为重要的城市“窗口”,车站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和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既是铁路行业的自身需要,也是铁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目标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车站积极利用普法教育、业务培训、星级评比、黑板报、杭站简讯等形式宣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义,宣传杭州作为旅游城市的窗口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社会作用和具体要求,使职工明白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客运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行业良好形象的树立。同时利用“推普周”活动进行专项宣传,进一步营造氛围,增强宣传针对性。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车站干部职工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2004年,车站抓住铁路第五次大提速的契机,积极开展普通话培训,编发了《接发列车人员普通话培训资料》,录制了配套光盘和磁带,并组织了职工考试。
三、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语言文字
根据铁道部、教育部、国家语委〔2000〕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市语委会的工作要求,车站对语言文字工作作出进一步要求。车站要求每个服务人员在服务中必须使用普通话,特别是对车站广播员和软席候车室服务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必要的普通话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在公文规范方面,车站要求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严格把关,使用规范文字。
车站加强对各类揭示、广告的规范管理,针对车站商业网点较多、用字规范管理难度较大等情况,加强日常检查与沟通,确保用字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落实要求,抓好推普周等专项工作
车站紧紧抓住“推普周”等活动契机,开展抓好规范语言文字专项工作。车站专门发文开展“推普周”活动,在活动中设立咨询服务台,向过往旅客分发有关推普活动宣传资料与印有推普宣传内容的小礼物,回答旅客的问询,积极向旅客宣传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专门编制推普活动广播稿,利用车站广播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滚动式广播宣传,取得较好效果。为增添宣传气氛,车站在进站大厅醒目处悬挂《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等横幅,在候车室、职工点名室、软席候车室等处张贴推普周活动宣传画,利用站内宣传栏、黑板报、进站大厅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开展推普宣传,大力推广普通话。
五、规范制度,不断提高
规范工作用语。把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在全站车站干部职工中要求使用普通话。通过活动,职工使用普通话的自觉性与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水平有较大提高,使各客运岗位因语言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投诉大为减少。
规范办公用字。车站公章、公文、时刻表、价格表、票据、报表等必须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站内广告用字应符合国家关于广告用字规范规定,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不准使用字形不规范的计算机中文软件。车站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化操作要求,对站内图形标志、宣传揭示、广告用字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
规范岗位作业标准。为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车站把普通话水平作为部分岗位职业技能之一,并把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有关竞赛的评比条件。
六、做好自查自验工作
车站“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时地对车站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对外揭示、图形标识、导向揭示、时刻表、广告牌及车站广播用语、职工使用普通话情况、车站有关公文用字情况全面自查,确保用字正确、用语规范。
车站结合铁路公共服务行业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铁路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中的窗口作用。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与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要求相比,车站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我们将以这次评估为契机,虚心接受指导,积极改正缺点,努力提高车站语言文字工作水平。谢谢!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大厦有限公司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杭州大厦成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购物中心为主体,集住宿、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多项经营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型服务企业。建厦20年来,杭州大厦已连续13年保持了平均二位数的经济增长幅度。今年10月26日又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作为一家全国著名百货商场及杭州市服务行业中的重要窗口,杭州大厦一直对语言文字工作十分重视,十多年来自觉努力地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用字,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在,我将最近三年的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建章立制,依法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应用管理
杭州是一个国际性的风景旅游城市,每天都要接待成千上万的外地游客。而杭州大厦的服务人员亦来自四面八方,不仅有来自本省的绍兴、温州、桐乡、慈溪等30多个县市地区,还有来自安徽、山东、河南、江西内蒙、西藏等20多个省市。为了展示杭州市的美好形象,并促进交流,提高服务水平,杭州大厦在1993年就制定了新的员工服务规范手册,把“服务中必须用普通话接待顾客”写入工作条例中,并严格执行。
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后,杭州大厦即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该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杭州大厦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杭州大厦还建立了公司、部门、柜组三级培训网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兼职培训员工作职责及要求》、《培训员例会制度》、《部门培训工作考评细则及得(扣)分标准》,以保证部门及班组各类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2003年,杭州大厦又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大厦语言文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最近,也就是在今年10月,杭州大厦又对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力量。
二、普及普通话,坚持用标准的普通话接待宾客
为了形成良好的说讲普通话氛围,杭州大厦于1993年就规定“从业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接待顾客”,进而要求干部带头学好普通话,规定凡是会议主持人、发言者,包括例会、员工早会,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1996年,杭州大厦要求在购物中心营业员岗位的所有职高生都持普通话资格证书上岗。这是浙江省第一家对营业员服务用语进行国家级普通话考核的单位。当时普通话等级考核只对中学语文教师有一定要求,还没有对企事业单位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而杭州大厦则走在了服务行业的前端,在省、市语言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杭州大厦按国家普通话等级标准考核员工,成为省内第一家参加考核的企业。
1999年,国家语委在杭州调研窗口服务行业推广普通话工作时,杭州大厦作为代表进行了主题发言。回来后,杭州大厦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对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尤其在2001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后,杭州大厦进一步加强了对普通话的培训,建立了以人事培训部专职培训员为一级、各部门及班组兼职培训员分别为二、三级的培训网络,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杭州大厦在此时都开办一个为期10天的员工普通话培训班。每次培训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员工都要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而测试的成绩直接与其绩效收入挂钩。这不仅调动了员工学习普通话积极性,同时为企业员工普通话的培训建立了良好的激励机制。
为了巩固员工的普通话水平,提高他们学习普通话的积极性,每隔两年,杭州大厦都要举办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竞赛活动。活动前,培训部门会对员工进行一个多月的专门培训,活动中员工以朗诵、命题演讲及小品表演等各种形式来展现自己的语言和普通话水平。这些有针对性的活动对在员工中推广普通话、提高普通话水平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2004年公司人事培训部对中高层领导进行了普通话等级培训和测试。通过近二个月的集中培训和练习,61名中高层领导,除二人因故没参加培训和测试,一人测试不及格外,其余58名都取得了级别不等的证书,二甲6名、二乙20名、三甲24名、三乙8名。对这次培训和测试,杭州市普通话测试中心副主任陈永华先生给予了很高评价,他说,杭州大厦的中高层领导普遍年龄偏大,方言习惯势力很顽固,不刻苦学习和练习是不可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的,他们在十分繁忙的工作中抽出大块大块的时间培训学习,这种精神令人感动,这不仅充分体现了领导干部的高素质,也为员工树立了很好的榜样。
十多年来,杭州大厦已有3.4万人次进行了各种专业培训,特定岗位员工普通话的培训率达到100%,其中83%达到了规定等级。企业内有效的培训机制保证了管理层及从业人员的语言水平不断提升。目前绝大部分员工拿到了普通话、英语、手语的“三语”资格证书。
三、坚持规范用字,为提升企业和城市形象作贡献
杭州大厦地处杭州市经济、文化、交通、商贸中心的武林广场,是杭城重要的窗口,其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直接体现了整个城市的规范化水平。我们深知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制定了《杭州大厦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办法》,对规范用字作了具体规定。
通过几年来的严格执行和督查,现在,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已经形成了良好的用字习惯。每月初,公司定期检查规范用字,对各商场专柜的更衣室、商场共享空间、导购指示系统、洗手间、宾馆、大厦外围建筑立面等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部门及时整改。
90年代初,杭州大厦购物中心率先提出了国际化、时尚化的品牌经营之路,经过十多年的苦心经营,已成功地把时尚精品店的经营和传统百货有机地结合起来,现在已拥有了来自世界50多个国家的国际一流商品。由于商品种类繁多,世界各地,特别是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与我们内地的规范用字口径不统一,造成了我们工作许多的不便。为了规范用字,我们把该项工作紧紧和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抓,购物中心充分发挥商品准入审批制度,在把好品牌预审关、装修审批关、消防验收关、合同审批关、货品验收关、价格审查关、服务承诺关、产品质量跟踪关等的同时,把好语言用字规范关。
对一些商品使用老字号、繁体字等应用在商标、店堂广告、摆放宣传资料的,全部以国家商标局通过注册并获取商标注册证书为准,提交的相关证书与实际使用保持一致。目前,购物中心有“李宝赢堂”、“老凤祥”、“国窖”等老字号、繁体字注册商标57个,并全部达到注册商标与实际使用保持一致,使“老字号”传统产品焕发出青春的光彩。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不同语言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使社会语言生活更加纷繁复杂,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诸如大量使用繁体字成为热点。特别是来自海外或台湾的客商,由于受当地教育的影响,在商品品牌洽谈后,进入装修过程中使用已报国家商标局受理(尚未公告通过注册)的繁体字作为品牌名,应用在商标、店堂广告、摆放宣传资料等。我们特别加强管理,一经发现立即给予指出,督促其供货商全面整改,直至符合规范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专柜开业。
这次,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组将对杭州市进行考查评估,我们从促进杭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工作以及企业新一轮全面发展高度来认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公司上至总经理,下到每一个员工都十分重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对户外广告、共享空间和各商场中的612个品牌专柜进行了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品牌宣传、店堂陈列等不规范的文字立即进行了整改,为认真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国家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我们将更认真探索在商业经营中所出现的有关语言文字中的新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语言文字的管理机制,加强普通话管理,规范文字工作,促使杭州大厦的语言文字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五年十一月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党政机关组反馈意见
浙江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党政机关评估组副组长颜洽茂教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我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党政机关组组长吴金水同志委托,代表党政机关组对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和党政机关的语言文字工作实测情况作一反馈。
11月27日到11月28日,党政机关组在吴金水组长的带领下,先后检查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杭州市教育局、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家单位。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组织座谈、问卷调查、实地抽检、随机提问等方式进行评估,评估组一致认为:杭州市党政机关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能自觉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识到位,工作扎实,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发挥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龙头”作用。
一、主要成绩
(一)注重机制建设,发挥龙头作用
早在1992年初,杭州市教育局就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同年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又把办公室设在了杭州市教育局,1999年杭州市教育局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近年来,市教育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每年的工作计划,明确相关职能处室的职责,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2004年8月,杭州市政府依托市教育局建立了杭州市城市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在规范文字标识、协调处理社会用字规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萧山区人民政府的工作富有特色。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下有文明办等12家委员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人事局等单位相继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工作网络,区语委颁布实施了《各部委办局有关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的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在开展“普通话测试进机关”活动时,区人大副主任、分管副区长等带头参加测试,在机关中掀起了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热潮,区语委办还对公务员在“萧山新闻”电视栏目中出镜时是否使用普通话实施监听。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从严格管理监督机制入手,切实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成立了全省广播影视系统普通话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同时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公文管理,加强公文语言文字的规范性,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全国广电系统文秘工作先进集体。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立了办公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杭州市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差错内部通报制度》等规章制度。还将语言文字规范程度、应用能力作为招聘公务员、干部竞聘和考核评优的条件之一。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新局组建之初,立即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读通报制度,对出版物中文字误差率超过行业允许范围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报纸中出现的语言不规范现象以通报形式予以指正。
(二)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规范意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印发到各处室,要求各处室认真组织学习。在处长月度例会上,办公厅领导反复强调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工作人员带头贯彻、执行、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做执法守法的楷模。
杭州市教育局十分重视机关内部语言文字工作,不定期举办语言文字讲座,介绍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使自身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整体得到提高。同时还注重对社会宣传,组织编写并向市民分发了《市民普通话读本》等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学习资料;另外依托在杭新闻单位广泛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传播语言文字知识。
萧山区十分注重将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分管副区长、语委主任就推普工作发表电视讲话,并亲自带队上街检查社会用字;司法局通过《萧山法制宣传》刊登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萧山日报》报道了严格规范城区社会用字的有关情况;学校师生向工商户赠送推普周年历卡2万余份。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配合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报道各地有特色的推普活动,为全社会使用、推广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丰富活动载体,提高规范水平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内容,通过“每日一题”形式,组织竞答。同时,通过举办政府系统公文工作培训班、开展文稿纠错比赛等活动,不断推进本单位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从自身特点出发,充分认识到“营造规范的语言文字环境是广电媒体的责任”,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力度。针对我省近年来出现的广播电视“方言热”现象,召开了方言类节目专题研讨会,先后编发了三期相关的视听评议材料(如《方言节目谨防一哄而起》等),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我省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和引导。
萧山区组织公务员积极宣传推广普通话,要求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并编写了《领导干部学讲普通话》的教材,制作了多媒体的教学网页,开辟了网上普通话培训专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拓展了普通话宣传和培训的空间。
杭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积极创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落实教师和相关专业学生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要求学校组织学生上街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展社会用字调查活动(“啄木鸟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市语委被评为全国和省的先进单位,市语委办被评为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先进集体,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也被评为全国和省级先进测试站。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与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开展对广电系统相关人员用字规范培训。还会同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发出了《实现顺畅交流 构建和谐社会——“说普通话从我做起”倡议书》,提倡社会各界使用普通话。
(四)抓住迎评契机,切实落实整改
杭州市教育局以评促改,成效明显。针对评估要求,积极做好机关自身和全市的迎评工作。认真总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萧山区政府专门下发《萧山区迎接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召开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以迎检为契机,以督查为手段,以整改为目标,宣传教育和整治并重,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在社会用字规范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下发了有关迎评文件,以问卷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汇编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资料”,同时对机关内的标语、张贴物、指示牌上的文字进行认真检查。
二、问题和建议
一是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个别系统、部门和单位还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建设,少数单位和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还不强。为此,相关系统、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用语用字的规范水平。
二是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推广普通话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还需加大推普力度,广播电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的审批、监督和管理。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招牌、指示牌使用繁体字时有发生,要加大社会用字管理力度,强化依法治理。
三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长效机制还需完善,从而不断提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水平,为优化全社会的语言环境,促进城市经济文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国家语委观察组张世平同志全程参与并指导了我组的评估工作。在此,我代表党政机关评估组表示衷心感谢!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学校组反馈意见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学校评估组副组长傅惠钧教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我受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学校组张绪培组长的委托,代表学校组,作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学校领域的评估情况汇报。
共汇报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情况;二、主要成绩和突出特点;三、希望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按照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体安排,我们学校组一行7人,在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绪培组长的带领下,于11月28日对杭州市青蓝小学、杭州市行知幼儿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杭州第二中学等五所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国家语委观察组的郝阿庆同志参加了上述单位的评估,对评估工作给予了具体指导,省语委办主任、教育厅语管处处长徐伟标同志和观摩组的篮献华同志也参加了上述单位的评估。在各迎检单位,我们依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听汇报、看环境、查资料和座谈问卷等形式,对照《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检查评估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管理机构、制度建设、语言文字实际应用等方面,共听取汇报5次,查看档案资料70多卷,试卷8份,学生作文本20多本,教师教案11本,校报、校刊、自编印刷物15份,听课15班次;召开座谈会9次,参加座谈会的教师50人、学生40人,发放并回收问卷90余份;巡视了校园的语言文字环境,随机访谈教师、学生50多人次,圆满完成了检查评估任务。
二、主要成绩和突出特点
从总的情况看,杭州市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扎实有效,能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和学校管理的内容,师生的用语用字规范意识较强,规范化程度较高。
(一)主要成绩
1. 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
教师普通话水平较高。这次考查的杭州市行知幼儿园,在职教师100%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77%的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青蓝小学的68名教师也均达到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有两位教师还达到一级乙等水平;杭州市第二中学教师普通话合格率达到90%;杭州师范学院1088名专任教师,有1015名教师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316名专任教师有181人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率也达到了57.6%。资料表明,到目前为止,杭州市区33560名教师中有31420名教师参加了培训,培训率为88.7%。其中29751名教师参加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有27301名教师达标,达标率为91.76%。
受检学校教师都能以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学生也都用普通话交流。在校园中,教师、员工和学生都能自觉使用普通话,未发现有用方言交谈的情况,普通话已成为学校的校园语言。
抽查表明,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普遍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大学非师范类学生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师范类学生均严格接受普通话培训,毕业班学生普通话达标率达100%。
2. 汉字使用普遍规范。
评估组检查了5所学校的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等,均未发现不规范用字现象。
通过对教案、学生作文本、试卷,公文、学报、校刊、自办印刷物等的认真检查,仅发现8处有错别字,其余均符合规范书写要求。
我们还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师生规范用字的能力进行了实测,被测的90位师生基本上都能规范用字,其中青蓝小学的师生规范用字能力较强。
(二)突出特点
1.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管理到位。从幼儿园到大学,各单位领导都充分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分管校长(园长)为组长(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骨干教师参加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员会)每年都要召开几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浙大城市学院为迎接教育部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还专门成立迎评领导小组,编发《语言文字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为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上级管理部门和各单位都根据实际需要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把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到了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之中,纳入到了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的条件之中,纳入并渗透到了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要求之中。如杭州师范学院较早制订了《关于净化校内用字的规定》、《关于加强校内用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普及普通话工作,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目标的意见》、《杭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规定师范类学生普通话不达标不得毕业;行知幼儿园则将语言文字检查结果与教师的奖惩挂钩。各种监督检查、评比的措施的出台,特别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使学校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 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为了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各学校都开展了形式多样且富有特色的活动,如:杭州二中充分利用名校的优势,组织学生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志愿者”组织,定期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整改,他们不仅在校内对语言文字的规范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又把这项活动延伸到校外。青蓝小学则在每班设立“推普规范用字员”,具体负责班级推普用字工作;推选校园“推普”形象大使;举办家长普通话培训班,开展“走社区,穿街道”活动等等。杭州市行知幼儿园针对幼儿特点,以“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为指导思想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有意识、有目的地在教学中以游戏等多种形式,为幼儿创造交往的条件,在与人接触中学习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愿;通过幼儿带动家长、亲朋好友说普通话;通过“我是中国娃,我说中国话”、“你说、我说、大家说”、“孩子,我的朋友”等为主题的活动,激发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这些活动参与面广、宣传教育影响力大,将个性化、特色化、严肃性、趣味性、创新性相结合,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
3.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具特色。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呈现出了各自不同的特点。
行知幼儿园的由小朋友播音的“小桃子”广播电台成为幼儿语言活动的载体,也吸引了教师的积极参与;青蓝小学的推普“1+2”工程,让每一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都不断得到提高;杭州二中实行“杭州二中学生语言文字规范考级制”,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语言文字规范等级考试;杭州师范学院利用高校优势,在师范类专业开设《普通话》和《书法》(含三笔字)两门公共必修课,同时,面向全校学生(含非师范专业)开设《朗读》、《普通话水平测试训练》、《实用口语交际》、《演讲与口才》等公共选修课;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充分依托高校学科特色和专业特色,积极创新语言文字工作,在强调学以致用并为社会服务方面做出了一定的特色。
4. 各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培训人数多,测试合格率较高。
三、希望和建议
1. 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的法律意识,深化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希望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识,从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现代意识的高度认识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学校的日常工作中去,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化为每一位师生的自觉行动,形成长效机制。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工作的延伸,有关的制度措施必须不断地更新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创新,语言文字工作的质量需要不断提高。
2. 要继续加强规范用字的教育、监督、检查,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用规范字的水平。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师生对规范字的辨认能力相对较弱,档案材料中出现的用字、用词、用语、标点符号不规范的问题较多,希望各校能够重视这一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提高师生的用字水平。
3. 要继续加强普通话的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普通话水平。从这次评估的情况看,尽管学校师生的普通话水平达标率较高,但从座谈与随机访谈的情况看,师生的实际普通话水平似不尽如人意。一些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需要关注。我们推广普通话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任重道远,还需继续努力。
4. 要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应用的研究,特别是要探索新形势下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大力推广。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新闻媒体组反馈意见
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新闻媒体评估组副组长俞樟华教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我受黄书孟组长的委托,代表新闻媒体组,向评估总结会作反馈发言。
一、基本情况介绍
2005年11月28日,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新闻媒体组在黄书孟组长的带领下,实地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杭州电视台、杭州人民广播电台、杭州日报社等5家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检查。国家语委观察组甘肃省语委办主任钱旭同志全程参与了指导。根据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的要求,评估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座谈、随访、问卷测查、实地考察等形式对上述受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方面工作进行了评估考核。听取了上述受评单位负责人的语言文字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受评单位的相关档案材料91卷;召开4次共40人参加的座谈会;随机组织40人进行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的问卷测查;随机抽查了报纸3期,新闻节目5个,专题电视节目4个,自制广告12条,访问受评单位网站3个;并实地检查了受评单位的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和标语等环境用字情况。
经评估小组认真检查后认定:受评单位能够做到认真对待语言文字工作,使之融入到日常管理环节中,其语言文字工作均达到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要求。受评单位能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辐射和示范作用,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浙江省和杭州市各领域广泛深入地贯彻执行,为全省树立优雅的城市形象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为杭州市基本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达到《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较高水平,为语言文字工作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强化意识,成效明显
受评单位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如今年刚刚成立的杭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在成立后不久就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担任领导组长,各相关处室和所属基层单位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领导局机关及系统的语言文字工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了专门的“集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总编辑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编办, 并提出相应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和要求,同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都积极支持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建章立制, 完善机制,监督有力
根据新闻媒体的行业特点和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受评单位均将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纳入了行业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并以此推动和促进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如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制定了《宣传管理规定》、《宣传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审稿审片条例》、《节目评价试行办法》、《优秀节目评比办法》、《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规定》、《播音员主持人考评暂行办法》、《广告专题节目管理意见》等20多个规章制度,对包括广告节目在内的所有节目,对采访、编辑、制作、播出每一环节,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为便于广大员工的参照执行,集团还将这些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到每一位员工的手中。杭州广播电视台制定了《杭州市广播电视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制度》、《杭州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电视游动字幕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电视节目审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明确要求各频道(率)将普通话作为播音主持的基本用语、出声出镜记者的采访用语,并将电视屏幕用字的准确作为考核节目质量的重要依据;该单位视听研究中心还组建了一支监听、监视员队伍,由退居二线的资深编辑、记者和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组成,每个月将在广播电视上发现的问题编辑成《视评听评参考》发至各频道(率)及时整改,每季将各频道(率)的整改情况集结成《视评听评反馈》供集团领导审阅;今年根据省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方言类节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各频道开办的方言类节目进行了认真梳理,除经省广电局批准备案的《阿六头说新闻》等节目外,其余方言类节目一律停办。杭州日报制定了《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出版流程监控实施办法》、《杭州日报报业集团采编人员把关防错五十条》、《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关于严格稿件审核制度的规定》等制度,对报纸宣传中规范文字表达作出了程序要求和奖惩规定。报社实行稿件和广告版面采用“三审三校”制,“三审三校”制要对稿件的文字使用是否规范进行审校。此外,报社还抽调专人担任“一读”,在报纸印刷出来的第一时间对质量进行校读;同时报社建立了报纸质量阅评考核小组,每天对报纸质量进行阅评;报社内部网设立评报制度,对报刊用字不规范情况进行批评和监督。
此外,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将规范标准的语言文字能力纳入评价员工素质体系,作为录用上岗和加薪晋级的条件之一;对播音员主持人,执行国家规定的持证上岗制度,并定期进行业务考评。严格的程序,细致的审查,规范的播音,净化了声屏,提升了节目质量,也为全社会做出了表率,既树立了媒体形象,也增强了对受众规范用语用字的有效引导。上述措施对提高干部员工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不断学习进取,立足长效管理
各受评单位经常举办包含用语用字规范的各种形式的业务竞赛和培训,重视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如举办“全省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风采联赛”,通过播音主持展示、现场即席演讲、综合才艺表演,评出了“浙江省十大播音主持人”。今年浙江省广电集团在对全集团800多名采编播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在岗培训,日前正在举办全省青年记者职业联赛,这些活动形成了浓郁的业务氛围,既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又提升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杭州广播电视台76名播音员、主持人目前全部通过普通话等级测试,达到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的要求;今年7月份,通过考核认证,集团共有412名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证》,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的要求。同时他们还组织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字幕机操作人员等120余人参加了由市语委、市文广新局举办的用字规范培训,下发了《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检索》。杭州日报定期组织各种培训,如组织新闻业务讲座、由报社编委会成员和经验丰富的老新闻工作者向新进人员进行基本采编业务和技能的培训、邀请专家教授上门讲授新闻编辑规范知识;报社还在内部网开辟业务学习专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常用易错以及不规范的字、词公布上网,方便员工随时对照学习;2004年至今,报社组织全体采编人员分批进行了从业资格培训并参加了考试,全社661人参与培训并全部通过了考试。为提高职工的普通话应用水平,报社今年又市语委派测试员老师对采编人员进行了普通话培训。
(四)立足行业,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此次迎检的新闻媒体单位均为我省大型知名媒体及行业主管单位,不仅自身的语言文字工作基础扎实、效果良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同时充分发挥了传媒的优势,通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关注和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舆论氛围。每年的“普通话推广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频道,都会走上街头,在杭州武林广场、吴山广场等地举办丰富多彩的推广普通话活动。杭州广播电视台今年以来,共播发有关推普工作的报道40余篇,主要报道有《语言文字不规范 杭城进行“大扫除”》、《潮王桥的“潮”字错了吗?》、《推广普通话 先练绕口令》、《户外广告牌不规范文字大扫除》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挥新闻媒体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对不直接隶属本局的市级广播电视台开办的方言类节目,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有关单位报省广电总局确认,对未获省广电局批准的方言类节目通报其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改正;对出版物中文字差错率超出行业允许范围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报纸中出现的语言不规范现象以通报形式予以指正。会同有关部门发出《实现顺畅交流 构建和谐社会——“说普通话从我做起”倡议书》,提倡社会各界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为更多的人学习使用普通话创造了条件。杭州日报近五年来报道语言文字稿件159篇;近两年推普周期间,报社还专门拿出版面,开辟专栏,发表对杭州市推普活动的报道稿近20篇。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受评单位还需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基础工作建设。
2. 个别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未能坚持使用普通话,还需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职工用语用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
3. 各新闻媒体应严格控制方言栏目或方言版面,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
4. 各媒体的节目主持人应坚决杜绝用方言采访的现象,为推广普通话水平做出表率。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公共服务行业组反馈意见
浙江工业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公共服务行业组副组长孙力平教授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我受组长胡瑞庭同志的委托,代表公共服务行业组,向评估总结会作反馈发言。
一、基本情况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第四组由胡瑞庭、孙力平、严卫平、邹学伟、李贞、赵伟雯、雷法全等7位同志组成,参加了对杭州市公共服务行业的评估工作。教育部、国家语委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观察员、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贾正国同志也与我们一道参加工作。一天时间共评估了5家单位以及市区的一条主要街道,分别是铁路杭州站、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大厦、杭州汽车西站、中国茶叶博物馆和浣纱路。评估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实测、随机提问、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检查,共查阅档案资料180份,现场问卷调查52人,召开座谈会5次,参加座谈及随机走访90人。经过实地考查,评估组成员一致认为:杭州市公共服务行业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措施具体得力,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窗口服务人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普遍增强,能够主动学习,对社会和行业起到了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体现了高效的服务水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有效发挥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窗口”作用。
二、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上述单位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明确要求,有领导分管,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认识达到一定的高度,工作才能做出一定的水平,上述单位在这点上认识都十分明确。例如:铁路杭州站的同志们认为,作为浙江东大门和杭州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杭州站每天迎送中外旅客数万人次,其语言文字的使用是否正确、规范,不仅直接关系到车站的整体形象,也关系到杭州市的文明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同志们认为,医院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既承担着治病救人的重要使命,也承担着传播文化的重要社会职能,医院的工作性质与口语、与文字表达关系密切,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既是服从于社会对医院规范服务的客观需要,也是医院提升自身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市第一人民医院还把“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医院语言文字工作总的目标追求。中国茶叶博物馆的同志们认为,博物馆与语言文字密切结缘,其文化的展示和传播必须借助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来表达,不仅要做到辞达意明,更应准确规范,这是作为一个文化工作者的职责所在。杭州大厦的同志们认为,杭州大厦地处杭州市经济、文化、交通、商贸中心的武林广场,是杭城重要的窗口,其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程度,直接体现了整个城市的规范化水平。汽车西站的同志们则认为,在车站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于加速提升城市人文素质和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上城区的领导同志认为,加强城市街道用字的规范,是体现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之所以这些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能够呈现出较高的水平和质量,就是因为有了这种深刻认识所带来的良好效应。
(二)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认识到位是前提,制度健全是保障,措施落实出成效。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发现上述服务行业都制订了一系列的语言文字规范检查制度和整改措施。杭州大厦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大厦语言文字管理办法》、《兼职培训员工作职责及要求》、《培训员例会制度》、《部门培训工作考评细则及得(扣)分标准》等制度,并将参加普通话培训的员工测试的成绩直接与其绩效收入挂钩。这不仅调动了员工学习普通话的积极性,同时也为企业员工普通话的培训建立了良好的激励机制。中国茶叶博物馆根据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具体部署,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服务人员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规定,如《中国茶叶博物馆语言文字工作计划》,以讲解员文明用语为主,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的管理中去。
(三)有效监管,常抓不懈
上述部门都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融入到了日常管理工作之中,领导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整改。例如:中国茶叶博物馆馆名为著名书法家沙孟海的题字,其中有用繁体字的情况,他们便及时在大门口竖立了一块规范汉字的副牌。铁路杭州站针对车站商业网点较多、用字规范管理难度较大等情况,加强了日常的检查与沟通,确保了用字的规范。杭州大厦每月初定期检查规范用字,对各商场专柜的更衣室、商场共享空间、导购指示系统、洗手间、宾馆、大厦外围建筑立面等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部门及时整改。汽车西站坚持每天现场巡视,每月2至3次综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发放“整改通知单”或服务质量通报及时督促改正。市第一人民医院则通过定期组织专家对病历书写等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落实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
(四)加强宣传,营造环境
评估中,我们每到一处,都能看到推普宣传的标语和提示。在受评的浣纱路口,还竖有三幅“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大型宣传画。上述单位配合每年的推普宣传周,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推普宣传活动。如铁路杭州站在“推普宣传周”活动中设立咨询服务台,向过往旅客分发有关推普活动宣传资料和印有推普宣传内容的小礼物,回答旅客的问询,积极向旅客宣传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又如杭州大厦每隔两年都要举办各种形式的推广普通话竞赛活动,活动前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门培训,活动中员工以朗诵、命题演讲及小品表演等各种形式来展现自己的语言表达和普通话水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汽车西站也同样开展经常性的推普宣传和普通话演讲比赛等活动。
三、几个突出亮点
1. 杭州大厦自觉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纳入到了企业的文化建设中去,并且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境界。杭州大厦的领导们语言文字规范意识非常明确,且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身体力行、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在用语、用字方面起到了带头和表率作用。比如:大厦规定领导必须带头说普通话,工作场所不说方言,61位中高层领导,除2人因故没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1人测试不及格外,其余58位都取得了级别不等的证书。此外,杭州大厦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还有一种明显的超前意识和持之以恒抓建设的意识。早在1993年,杭州大厦就制定了新的员工服务规范手册,把“服务中必须用普通话接待顾客”写入工作条例中,并严格执行。1996年,杭州大厦又提出了在购物中心营业员岗位上的所有职高生都必须持普通话资格证书上岗的要求。这在当时,可说是浙江省第一家对营业员服务用语进行国家级普通话考核的单位,且走在了我省对教师普通话全面测试之前。就我们考察的情况来看,杭州大厦的领导和职工的语音面貌也是最好的。
2. 市第一人民医院在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与医院的人文环境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医院利用院计算机网络优势,门诊和病房实行医师工作台,为病人提供清晰明了的电子处方和电子医嘱。医院还投入巨资完善PACS系统,所有化验单检验单报告均用电脑完成,让医务人员在充分领略现代高科技的同时,也能约束自己的用字用语行为,从而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提高全员的语言文字素质。医院的引导系统、诊疗系统实现了与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结合,从而实现了人文化医疗环境的建设目标。
3. 中国茶叶博物馆以评促建成效显著。中国茶叶博物馆在自评过程中加大了整改力度,对自评中发现的少数用语用字不规范之处,花大力气、花大投入作了纠正,并且在近一个月内已有17名职工参加了普通话培训测试,均已拿到了合格等级证书。这种有错必纠,有不足就补上的做法,也成了这次公共服务行业评估中的一个突出亮点。
四、存在问题
1. 从查阅资料的情况来看,我们没有发现邮电、银行、保险三个服务行业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材料,这是一个明显的不足之处。
2. 从考察问卷上看,我们发现有些岗位个别人员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尚欠扎实,有待进一步“充电”提高。
3. 实地考查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地方还有用语用字不够规范的情况。如铁路杭州站一广告牌中将拨打电话的“拨”误成了广播的“播”,医院个别服务人员也还有在工作中使用方言的现象。
五、几点建议
1. 进一步提高窗口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要让窗口行业不断明确自身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作用地位,从而自觉地加强这方面的工作,真正意义上的把这块工作纳入到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去,从而形成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
2.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公共场所用语用字的管理工作。对不规范用字需进一步加以清理和纠正,对个别手书的招牌写繁体字异体字的,要加副牌并加以说明。这项任务是个长期性的工作,要常抓不懈,防止出现倒退。
3. 加强生产厂家、广告企业的社会用字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截住不规范用字的出现及传播。要积极加强对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人员汉字规范化知识培训,并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4. 附加建议:我们在前往评估单位的路上,发现一些建筑部门在宣传企业的广告中使用繁体字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建筑的“筑”字很多地方都用繁体字。建议也应加强这些行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另外,在这次被评估单位的周边,有些不属评估单位管辖的地段,语言文字的规范还存着比较明显的问题,比如铁路杭州站附近,就出现了兰州拉面的“兰”字用繁体的现象。因此,我们建议,今后一定要加强城市各管理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共同来做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语言文字应用达到一类城市标准
杭州宁波通过国家“大考”
本报讯(记者 张冬素)市民普通话讲得好不好,街面店铺用字规范不规范,这不仅是实现顺畅交流的需要,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素质。记者从浙江省语委办获悉,我省杭州、宁波刚刚接受了国家“大考”,“成绩单”上都这样写道:“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受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委托,浙江省语委组成评估组从11月底开始先后对杭州、宁波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考查评估,评估组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操作办法的规定,对两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说话、用字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评估组认为,杭州、宁波两市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国家一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
(《浙江日报》2005年12月12日)
顺利通过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语言文字工作杭州名列前茅
本报讯(记者 张寅)我市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大考。昨日,在国家一类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评估组认定: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已经达到了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
11月27日至29日,根据国家语委的统一部署,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杭州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估组分四个小组深入省、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20个单位进行实地考查评估。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副司长张世平在总结会上高度评价了杭州语言文字工作所取得的成就。他说,到目前为止,全国36个一类城市中已有22个城市通过了语言文字工作合格评估,杭州市在这22个城市中名列前茅;杭州建立城市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语言文字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借船出海,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快车道等新探索,为其他城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经验。
评估组认为:杭州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杭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城市形象和语言文字面貌,把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现顺畅交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扎实工作,全面普及;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等方面。同时,评估组建议我市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强化新闻媒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榜样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综合管理等。
总结会上,副市长项勤表示杭州将以这次考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做得更好。
(《杭州日报》2005年11月30日)
说话请说普通话 用字要用规范字
杭城语言文字工作接受大考
本报讯(通讯员 徐婕妤 记者 王倩)根据国家语委的统一部署,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于昨天陆续抵达杭州,对杭州进行为期三天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语言文字是一种具有标志性作用的民族文化产品,它的健康发展是民族文化先进性的体现。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以“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为指导思想。
评估组来杭将重点检查我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用语用字规范,查阅市、区二级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分四个小组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窗口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近20个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将检查单位名称牌、指示牌、标语、电子屏幕等环境用字情况,抽查简报、文件、讲话、公章等,并召开座谈会,进行书面问卷调查。机关组还将随机抽查会议、公务员接听电话、公共场所讲话用语。新闻出版部门检查小组还将抽查新闻出版作品的用语用字规范。学校组将抽查校报、校刊、考卷、课堂用语用字、学生作业本用语用字。浣纱路的检查重点是街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店名、招牌、广告牌以及电子屏幕用字规范。
(《杭州日报》2005年11月27日)
杭城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大考”
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洪波)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一类城市评估组的考查,这是记者从11月29日召开的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得到的消息。评估组认定: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已经达到了教育部、国家语委颁布的一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莅临现场指导的教育部观察组认为杭州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全国已通过验收的22个一类城市中名列前茅。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国家语委的统一部署,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于11月27日至29日,对杭州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等4个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为期3天的考查评估。受教育部委托,我省组织了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马林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金水、省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主任黄书孟、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等31人组成的评估组。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等国家语委观察组成员一行4人莅临现场指导。
本次评估以“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为指导思想,评估组听取了杭州市政府的汇报,并分4个工作小组,对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4个重点领域的20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查评估,共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40次,查阅档案资料500多卷(册),发放并收回测试调查问卷222份。
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张绪培代表评估组向杭州作了意见反馈。他指出:杭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城市形象和语言文字面貌,把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实现顺畅交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城市。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有思路,手段有创新,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为进一步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群众语言素养打下了良好基础,为全省作出了榜样。他认为杭州市应以这次考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新闻媒体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的榜样作用,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综合管理,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让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杭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在总结会上指出:浙江省为此次评估组织了一个涉及面广、规格高、学术能力强的评估组,评估方案科学合理,评估工作开展顺利,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富有建设性,取得了“以评促建”的效果。张世平特别指出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的4个重点领域齐头并进,发展良好,尤其教育系统成绩显著。他认为学校教育是整个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杭州市教育系统把语言文字培训和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应该坚持下去。张世平还指出杭州市首创的文化陈设联席会议制度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平台,为其他城市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新经验。
(《教育信息报》2005年12月1日)
杭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公益广告、宣传画
复兴路大型宣传广告牌 庆春广场大型宣传广告牌
浣纱路大型宣传广告牌 少年宫大型宣传广告牌
机场高速公路大型宣传广告牌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
浙语〔2006〕2号
各市教育局、语委: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要求,省语委、省教育厅决定,从2006年起对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及评估计划
(一)评估范围
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和丽水9个市所在地的城区部分。评估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
(二)评估计划
2006年 绍兴市、舟山市;
2007年 温州市、金华市;
2008年 湖州市、嘉兴市;
2009年 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
二、评估内容及评估标准
(一)评估内容
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二)评估标准
依照《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和《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见附件)执行。评估总分260分,合格标准为总得分182分(即达到二类城市评估标准总分的70%)。其中“综合管理”项得分应不低于42分,“普及普通话”项得分应不低于70分,“社会用字管理”项得分应不低于70分。
三、评估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程序
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遵循“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受评城市的各项准备工作,由当地市政府牵头,市语委负责,其他各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一)各市自查自评
各市应根据评估时间有计划、按步骤地做好迎评工作:
1. 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各市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为依据,做好迎评动员,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用语用字的意识;及时制定实施计划,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
2. 对照标准,严抓落实。各市语委应督促社会各有关行业、系统,特别是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对照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寻找差距,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改,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3. 自查自评,申请认定。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各市由市语委组织人员依据评估标准对各领域进行自评。在确认本市已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具备接受上级评估的条件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向省语委、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申请,并报送自评报告。
(二)省语委、省教育厅评估认定
1. 根据各市提出的评估申请,省语委、省教育厅审阅各市的自评报告,认定该城市已达到接受评估的要求后,研究确定评估工作安排。
2. 组成评估组,与各市协商确定受检单位和评估工作日程。
3. 派出评估组对各市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提出认定意见。
4. 省语委、省教育厅根据评估组的认定意见公布评估认定结果,并将有关材料报教育部、国家语委备案。
四、评估单位的确定
评估以定点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受检单位的确定,依据如下规定:
(一)党政机关
定点检查市政府、市教育局、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随机检查一个市级局(委、办)、一个城区政府。
(二)学校
定点检查一所幼儿园、一所小学、一所中等学校、一所非师范类高校、一所师范院校。
(三)广播电视
定点检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随机检查两台任一频道的一个新闻节目、一个专题节目、三条自制广告。
(四)新闻出版
定点检查市党报;随机检查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市级报刊。
(五)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定点检查一火车站或长途汽车站、码头,一邮局或医院,一影剧院或体育馆、博物馆、公园,一大型商场;随机检查街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
五、评估组主要工作
(一)听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情况介绍
(二)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三)召开各种座谈会
(四)进行实地检查
(五)汇总评分,形成评估报告
(六)向市人民政府反馈评估意见
(七)向省语委、省教育厅汇报评估工作情况
六、开展迎评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城市是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基本措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对于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本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具有重要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评估,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行,对提高城市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和市民文化素质,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是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开展评估工作要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民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各市语委、市教育局要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职能,认真规划和安排;同时,要积极协调有关行业和部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开展并顺利达标。
(二)抓住重点,依法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了规定,这四个领域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也是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要发挥四个重点领域的龙头作用、基础作用、示范作用、窗口作用,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着眼于“初步普及”、“基本规范”的目标,带动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三)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做好迎评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日常工作中的语言文字应用和管理,引导各部门重视用语用字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创造条件,逐步改进,如期达标。迎评工作重在抓建设,抓过程,抓实效。通过评估,使适应需要的工作机制得以建立和完善,机构和队伍得到加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切忌突击应付和形式主义,确保评估工作健康发展。各市语委尤其要关注城市扩建、改建项目中的社会用字问题,及时纠正出现的不规范字,避免事后整改带来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认定是一项阶段性成果。要注意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附件:1.《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2.《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评估领域 |
评估要素 |
实 施 要 求 |
得 分 |
A 综合管理 (60分) |
A1 组织领导 (16分) |
A1.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A1.2语言文字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相结合,并有明确要求 A1.3市、区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A1.4由市、区分管领导担任语委主任 |
3 5 5 3 |
A2 工作机构 (14分) |
A2.1市、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A2.2*市级、区级办事机构有管理干部 A2.3市语委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A2.4*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机构健全,有专职工作人员 |
4 4 4 2 |
A3 管理措施 (12分) |
A3.1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A3.2按照国家、省语言文字法规、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A3.3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A3.4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A3.5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
2 2 2 3 3 |
A4 法制建设 (10分) |
A4.1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 A4.2有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A4.3执法部门落实,执法程序规范 |
3 4 3 |
A5 宣传工作 (8分) |
A5.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A5.2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文稿或节目 A5.3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
2 2 4 |
评估领域 |
评估要素 |
实 施 要 求 |
得 分 |
B 普及普通话 (100分) |
B1 党政机关 (24分) |
B1.1党政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建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B1.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适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
4 8 8 4 |
B2 广播电视 (20分) |
B2.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对普及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2.2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类节目以及省级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B2.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
4 8 8 |
B3 学 校 (36分) |
B3.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2各级各类学校对普及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3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 B3.4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语言 B3.5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适龄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浙语〔1999〕5号文件规定等级 B3.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内容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B3.7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3.8小学、中等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
3 3 5 8 6 4 4 3 |
B4 公共服务行业 (20分) |
B4.1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4.2各行业所属单位从业人员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 B4.3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5 10 5 |
评估领域 |
评估要素 |
实 施 要 求 |
得 分 |
C 社会用字 管理 (100分) |
C1 党政机关 (15分) |
C1.1党政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1.2名称牌用字规范 C1.3公文、印章、信封(笺)用字规范 C1.4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等用字规范 |
4 4 3 4 |
C2 学 校 (25分) |
C2.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2.2各级各类学校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2.3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 C2.4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信封(笺)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 C2.5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 C2.6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 C2.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
3 4 4 4 2 3 5 |
C3 出版物 (20分) |
C3.1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3.2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及计算机文字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3.3印刷体报头(名)、刊名、封面、报刊标题、栏目名称以及相关网站、网页用字符合要求 C3.4内文用字规范 C3.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6 5 2 |
C4 影视屏幕 (20分) |
C4.1主管部门和电视台、影视制作单位把影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4.2影视编辑、中文字幕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4.3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栏目名称、片名以及相关网站、网页用字符合要求 C4.4字幕用字规范 C4.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6 5 2 |
C5 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20分) |
C5.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5.2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从业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5.3名称牌、招牌用字符合要求;其中的汉语拼音、外文部分书写正确 C5.4街牌、巷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用字符合要求 C5.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6 4 3 |
附件2:
浙江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A综合管理 A1组织领导 A1.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A1.2语言文字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相结合,并有明确要求 A1.3市、区建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A1.4 由市、区分管领导担任语委主任 A2工作机构 A2.1市、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 A2.2* 市级、区级办事机构有管理干部 |
60 16+1 3 5 5 3+1 14+1 4 4+1 |
(1)市政府分管领导落实,1分 (2)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1分 (3)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年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1分 (1)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之一,提出明确要求,1分 (2)由创建活动主管部门检查落实,1.5分 (3)在城市综合管理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要求,1分 (4)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切实负起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责任,1.5分 (1)有市语委,3分 (2)各区有语委,2分;半数以上的区有语委,1分 (1)市语委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语委主任,2分;由副市长担任,增加0.5分 (2)区语委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担任区语委主任,1分;由副区长担任,增加0.5分 (1)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2分 (2)办事机构为独立行政机构,1分;与非语言文字机构合署办公,0.5分 (3)各区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1分;半数以上区设立,0.5分 市级、区级办事机构有管理干部,4分;市级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干部,增加1分 |
①工作规划、计划 ②工作总结、简报等 ③有关机构设置的文件 ④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章、文件 ⑤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报刊、音像资料 ⑥调查统计资料 ⑦实地调查、检查的情况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A2.3市语委办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条件 A 2.4* 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站机构健全并有专职工作人员 A3管理措施 A3.1实行属地管理,按照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和推动工作 A3.2按照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 A3.3有计划地对专、兼职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进行培训 A3.4对相关行业人员开展普通话和文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工作,严格管理,注重质量 A3.5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有效协调机制和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 |
4 2 12+1 2+1 2 2 3+1 3 |
(1)有专项办公经费,2分 (2)有专用的办公室,1分 (3)配备摄像、复印、传真、电脑、机动交通工具等设备中的任意三项,1分 (1)经编制部门批准建立市级培训测试工作机构,1分(2)测试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1分;专职工作人员1名,0.5分 (1)有本市语委通过的语言文字工作规划,0.5分 (2)有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的年度工作计划,0.5分 (3)按计划推动所辖范围内的工作,0.5分 (4)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有书面总结材料,0.5分;每年召开语委会或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增加1分 (1)对本市语言文字应用状况底数清楚,有统计资料、研究分析报告,0.5分 (2)对有关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0.5分 (3)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没有出现过政策或业务指导上的明显偏差,1分 (1)对区、街道兼职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2)对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指定的负责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1分 (1)对全市相关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已启动,2分 (2)遵守培训测试管理规定,1分 (3)对编辑、记者、校对人员、影视中文字幕录入人员进行文字应用规范化培训,增加1分 (1)教育、文化、人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商业、邮政、电信、铁路、交通、旅游、保险、医院等主管部门落实部门、专人负责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任一部门未落实,扣0.2分▲ (2)各街道落实人员负责本辖区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一街道未落实,扣0.2分▲ (3)各系统、区、街道按照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本系统、辖区的语言文字工作,1分;有任一系统、区、街道未作安排,扣0.2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A4法制建设 A4.1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 A4.2有针对本地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A4.3执法部门落实,执行程序规范 A5宣传工作 A5.1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A5.2主要报刊和广播电台、电视台登载或播出宣传语言文字工作的文稿或节目 A5.3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
10 3 4 3 8+3 2+2 2 4+1 |
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3分 (1)有市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2分 (2)有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2分 (1)按照法规、规章落实了执法部门,1.5分 (2)按照法规、规章的法定程序执法,1.5分 (1)市内主要街区设立3处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有1处,0.3分;有3处或3处以上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增加2分 (2)全市中小学、师范院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有半数以上学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0.5分 (1)当地报刊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登载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文稿不少于3次,1分;有1次,0.3分 (2)当地电台、电视台全年(不含推普周专题宣传)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和文稿不少于3次,1分;有1次,0.3分 (1)工作班子落实,1分 (2)宣传经费落实,1分 (3)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宣传活动,2分;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创造性,增加1分 |
同上 |
B 普及普通话 B1 党政机关 B1.1党政机关对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 |
100 24+1 4 |
(1)对本机关公务员说普通话有要求,1分;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本机关推普工作,1分;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各机关对普及普通话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1.2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 B1.3按有关文件要求对在职公务员进行培训,适龄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1.4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B2广播电视 B2.1主管部门和电台、电视台将普及普通话有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2.2电台、电视台自办节目(戏曲、曲艺类节目以及省级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除外)以普通话为播出用语 B2.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并做到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
8 8+1 4 20+1 4 8 8+1 |
(1)成为面向公众的会议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2)成为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的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3)成为公务活动的交际用语,2分;基本做到,1.5分 (4)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2分;基本做到1.5分 (1)把普通话培训列入公务员培训的内容,2分 (2)有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规划,1分 (3)按照省人事厅、教育厅、语委浙人教〔2005〕230号文件要求,对应培训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5分;培训率达到50%,3分;开始进行培训工作,1分;对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测试,增加1分 (1)人事部门规定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参考条件,2分 (2)各机关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参考条件,2分 (1)有本系统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 (2)各电台、电视台建立普及普通话工作责任制,1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建立责任制,扣0.3分▲ (3)各电台、电视台对播音、主持用语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电台、电视台没有措施,扣0.5分▲ (1)均使用普通话播音,2分 (2)播音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分;个别人没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不得分 (3)均使用普通话作为主持、采访用语,2分;用方言主持或采访,出现一例,扣0.2分▲ (4)专业主持人主持时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2分;个别没有达到,扣0.5分;半数以上没达到,扣1分 (1)全部参加测试,4分;80%参加,3分;50%参加,1分 (2)测试达标率80%,4分;达标率50%,2分;达标率30%,1分。已经实施持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增加1分 |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工作情况总结 ③分别抽查公务、教学用语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检查有关人员的普通话水平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推广普及普通话工作情况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3学校 B3.1主管部门将普及普通话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2各级各类学校对普及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3.3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 B3.4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语言 |
36+1 3 3 5 8 |
(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将普及普通话工作作为一项内容,2分 (1)有普及普通话的要求,1分;任一学校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改进措施,1分;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2分▲ (1)成为幼儿园的教学语言,1分;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扣0.5分▲ (2)成为小学的教学语言,1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3)成为中等学校的教学语言,1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4)成为高等院校的教学语言,1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5)成为师范院校的教学语言,1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不得分 (1)成为幼儿园的校园语言,1分;任一幼儿园没有达到,扣0.5分▲ (2)成为小学的校园语言,1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3)成为中等学校的校园语言,2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4)成为高等院校的校园语言,2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扣0.5分▲ (5)成为师范院校的校园语言,2分;任一学校没有达到,不得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B3.5对在职教师进行普通话培训,适龄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浙语〔1999〕5号文件规定的等级 B3.6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内容和录用教师的一项条件 B3.7师范专业和其它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B3.8小学、中等学校及普通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B4公共服务行业 B4.1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使用普通话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B4.2各行业所属单位从业人员以普通话为主要服务用语 B4.3特定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 |
6+1 4 4 3 20 5 10 5 |
(1)在职教师80%参加过培训,2分;50%参加过培训,1分;30%参加过培训0.5分 (2)在职教师80%参加过测试,3分;50%参加过测试,2分;30%参加过测试,1分 (3)适龄在职教师50%以上测试达标,1分;80%以上测试达标,增加1分 (1)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并已实施,2分;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分 (2)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要求并已实施,2分;半数以上学校开始实施,1分 (1)师范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2分;80%达到规定等级,1分 (2)其他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2分;80%达到规定等级,1分;50%以上达到规定等级,0.5分 (1)小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2)中等学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3) 高校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1分;80%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0.5分 (1)商业、邮政、电信、文化、交通、铁路、旅游、保险、医院等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要求,2分;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0.2分▲ (2)上述部门对本行业推普工作有检查和改进措施,3分;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3分▲ 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10分;发现一例未使用普通话,扣0.5分▲ (1)特定岗位人员80%参加过培训,2分;50%参加过培训,1分 (2)特定岗位人员80%达到规定等级,3分;50%达到规定等级,2分;30%达到规定等级,1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社会用字管理 C1 党政机关 C1.1党政机关对用字规范化要求明确,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1.2名称牌用字规范 C1.3公文、印章、信封(笺)用字规范 C1.4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等用字规范 C2学校 C2.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作为教育督导、检查、评估的内容,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2.2各级各类学校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
100 15 4 4 3 4 25 3 4 |
(1)对本机关用字规范提出要求,1分;任一机关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负责机关用字规范化工作,1分;任一机关没有领导负责,扣0.2分▲ (3) 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机关没有措施,扣0.3分▲ 用字规范,4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1分;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3分▲ (1)公文用字规范,2分;文头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3分;正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印章、信封(笺)用字规范,1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1)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2)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1)纳入教育教学要求,1分 (2)在进行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将用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内容,2分 (1)有用字规范化的要求,1分;任一学校没有要求,扣0.2分▲ (2)有领导分管,有部门、人员负责,1分;任一学校没有领导分管或未落实部门、人员负责,扣0.2分▲ (3)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学校没有措施,扣0.3分▲ |
①各系统、单位的有关文件要求 ②各系统、单位工作情况总结 ③抽查公务用字情况 ④按照文件要求抽样检查有关人员的文字应用情况 ⑤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了解有关系统、单位规范汉字使用情况和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2.3名称牌、标志牌,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 C2.4公文、校刊(报)、讲义、试卷、信封(笺)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 C2.5指示牌、电子屏幕等用字规范 C2.6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 C2.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 C3出版物 C3.1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把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纳入出版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
4 4 2 3 5 20+2 4 |
(1)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3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手书字中出现每一个错别字,扣0.3分;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又没有配放规范字副牌的,每出现一处扣0.2分▲ (2)标语(牌)用字符合要求,1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 (1)公文、校刊(报)、讲义、信封(笺)用字规范,2分;公文文头,使用印刷体的校刊(报)头、讲义封面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内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2)试卷及其他自办印刷物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1分▲ 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1)板书用字规范,2分;任一教师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每出现一个扣0.1分▲ (2)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1分;任一教师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因教学需要除外),每出现一个扣0.1分▲ (1)80%的小学生能够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2分 (2)80%的小学生、师范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规范,3分;50%的学生能正确书写,2分 (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出版物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 (2)各出版单位建立用字规范化管理责任制,1分;任一部门未落实责任制,扣0.2分▲ (3)各出版单位采取了用字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2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3.2编辑、记者、校对及计算机文字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3.3印刷体报头(名)、刊名、封面、报刊标题、栏目名称以及相关网站、网页用字符合要求 C3.4内文用字规范 C3.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C4影视屏幕 C4.1主管部门和电视台、影视制作单位把影视屏幕用字规范化纳入影视管理要求,制度健全,严格管理 C4.2影视编辑、中文字幕录入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
3+2 6 5 2 20+2 4 3+2 |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及本地关于出版物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关于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并自觉使用规范字,2分 (3)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过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增加1分;已经试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1分 符合要求,6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2分▲ 用字规范,5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符合规定,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1)主管部门把用字规范化作为影视节目质量要求的一项内容,1分 (2)各电视台、影视制作单位建立用字管理责任制,1分;任一单位没有建立,扣0.2分▲ (3)各电视台、影视制作单位采取了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单位没有措施,扣0.2分▲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影视屏幕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熟悉国家有关现行汉字的规范标准,并自觉使用规范字,2分 (3)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过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增加1分;已经试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1分 |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4.3印刷体厂名、台名、制作单位名称、栏目名称、片名以及相关网站、网页用字符合要求 C4.4字幕用字规范 C4.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C5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C5.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制度健全,认真检查落实 C5.2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从业人员具有正确运用规范字的能力,逐步做到持证上岗 C5.3名称牌、招牌用字符合要求;其中的汉语拼音、外文部分书写正确 |
6 5 2 20+2 4 3+2 6 |
符合规定,6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3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2分▲ 符合规定,5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 符合规定,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使用印刷体时,每出现一个字形不规范的字,扣0.1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1)商业、邮政、电信、文化、交通、铁路、民航、旅游、保险、医院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字规范化有明确要求,1分;任一部门没有要求,扣0.2分▲ (2)上述部门把用字规范化纳入常规管理,有领导分管此项工作,1分;任一部门没有领导分管,扣0.2分▲ (3)上述部门有检查和改进措施,2分;任一部门没有措施,扣0.2分▲ (1)上述人员了解国家关于广告用字规范的有关政策要求,1分 (2)上述人员能够区分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自觉使用规范字,2分 (3)主管部门或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过有关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增加1分;已经试行持证上岗制度,增加1分 (1)用字符合要求,4分;使用印刷体时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每出现一个,扣0.2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手书字中每出现一个错别字,扣0.2分;手书字中有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又没有配放规范字副牌的,每出现一处扣0.1分▲ (2)汉语拼音书写正确,1分;每出现一处书写不正确,扣0.1分▲ (3)外文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1分;每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 |
同上 |
评估指标及要素 |
分值 |
实施要求及评分标准 |
评估依据 |
C5.4街牌、巷牌、公共交通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用字符合要求 C5.5广告用字符合规定 |
4 3 |
(1)街牌、巷牌用字规范、标注汉语拼音且书写正确,2分;每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 (2)公共交通站牌、交通指示牌、印刷体公共设施标志牌用字规范,2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1分▲ 符合规定,3分;每出现一个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扣0.2分;电脑制作的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每出现一个,扣0.1分▲ |
同上 |
备注:
1. 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是指师生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是指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2. 特定岗位人员是指公共服务行业的广播员、解说员、导游员、话务员等。
3. 广告用字符合规定是指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84号令)。
4. 街牌、巷牌符合标准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 城乡》(GB 17733. 1-1999)。
5. A*2.2、A*2.4 两项为评估制约指标。A2.2低于3分或A2.4低于1.5分,“语委工作机构”一项即为不合格。
6. 标有▲的项目为累计扣分项目,意即每一评分项的扣分总值不得超过该项的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