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普通话测试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测试点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07-10 点击数:

   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16号)、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定位及机构建设

(一)丽江市普通话测试站是经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云南省普通话测试培训中心批准成立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实施机构,在丽江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丽江市普通话测试站包含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测试点和丽江市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测试点。

(二)测试站主要职责:

1.制订学校贯彻执行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话推广的规定、办法及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落实。

2.制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

3.组织开展对我校教职工、学生以及社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4.负责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6.管理全校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测试工作档案。

7.组织普通话推广宣传活动。

8.完成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其测试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建设

1.测试站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固定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3.测试站配置满足培训测试工作需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专用测试场所、必要的工作设备和专项经费。

二、测试管理

)测试工作

1.测试站在组织测试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语委的规定要求执行。

2.测试站组织普通话测试时,应接受丽江市教体局视导员的巡视。

3.参加测试的测试员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测试规定和测试规程。

4.应试人要按照测试流程先进入侯测室校验身份清点人数,再进入备测室抽签查看试题,再次进入测试室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提示进行正式测试。

5.测试语音数据要备份保存,测试完毕要及时上传省语测中心。

)证书管理

1.测试员评分及复审任务结束后,由我站统一提交省语测中心安排抽审抽审结束后,由省中心发布最终成绩统一印制证书。

2.省中心将证书寄发至我站后,我站将予以发放资格证书

三、测试员管理

(一)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制定测试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认真组织有较高语言文字水平、愿意从事普通话推广、测试工作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参加省中心组织的培训班,通过省级测试,进一步扩大测试员队伍,以满足学校测试工作需要。

(二)测试员均须持测试员资格证书上岗,测试站对测试员试行聘任、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建立普通话测试员业务档案,详细记录测试员的测试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培训、聘任、换证等情况。

(四)认真组织测试员参加普通话测试科研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外普通话研讨活动,鼓励测试员发表科研论文、教材、专著。

(五)测试员均须在测试站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测试工作,非组织的个人测试行为和测试结果一概无效。

(六)对测试员进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普通话测试工作态度、测试能力、测试工作量、工作纪律。

(七)测试员不能正确掌握测试标准或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时,测试站将视其情节在一定期间内(半年或一年)停止其测试工作,情节严重者,上报省语委,按省语委规定取消测试员资格。

四、财务管理

(一)测试收费严格按照《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财务试行收支两条线,由各统一交学校财务处,在学校财务审计处的指导下,统一收缴,统一支出,接受学校审计部门的审计。

(三)测试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测试经费主要用于按比例上交省语测中心管理费,上交科大讯飞软件技术服务费、开支测试监考费、测试员评分费、普通话推广及有关测试工作的开支和改善、增添测试专用的仪器设备等。

五、档案资料管理

(一)培训测试站要按照省语委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二)要妥善保管试卷、成绩档案成绩单纸质版和电子版;试卷要于测试结束当天密封后保存。

(三)妥善保管培训测试站历年的各类文件档案,保证文件档案的规范、完整。

(四)收集整理普通话测试与管理工作的数据,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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