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6〕26号
各系(部):
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建设管理办法》(丽师教发〔2014〕2号)文件精神,为有效落实《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即日起学校启动2014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4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二、提交材料
(一)提交《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验收自查报告表》(附件2,一式三份),纸质和电子版均需提交。结题报告书应根据项目立项合同书研究进度安排,对研究过程及成果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要能反映研究全貌。
(二)研究背景材料一套:背景材料是反映教学改革研究细节的重要文字资料,应尽可能翔实丰富,如调查问卷、样表、统计表、调查报告,教学案例及使用情况,教学效果评价材料及其它教学研究改革文字资料等(一式一份)。
(三)研究成果一套: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研究报告,报告应对研究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述,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研究成果为论文且公开发表的,提供已发表论证原件或复印件、教学公报等;成果为教改方案的,提供教改方案及应用资料;成果为教材的,提供教材样书;成果为教学软件的,提供刻录光盘(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于2016年8月29日17:00前提交到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陈光富
联系电话:0888-3196044
电子邮箱:ljszjwc@yeah.net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JW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11/20160711163396189618.docx
2:《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中期检查/验收自查报告表》/JW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11/20160711163434773477.doc
教务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