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
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教通〔2021〕8号
各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就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明确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面向高等职业学校(合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及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职教师资基地”),遴选240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建设立项单位,示范引领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做好省级、校级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在符合《建设方案》立项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高等职业学校(合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
申报学校及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
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高职本科试点院校;
2.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学校牵头申报专业相关方向省级及以上职教集团;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l+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
7.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8.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10.有团队成员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
三、工作程序
请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按照附件要求积极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于4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213。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