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各学院年终考核常规工作考核指标的评分工作,根据《教务处关于教学档案建设的通知》,教务处将安排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开展档案检查和评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工作组
组 长:朱桂香
副组长:杨丽萍
成 员:各学院教务办主任
特邀专家:张建国
二、检查事项
(一)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请各学院根据《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做好教学档案建设。规范的材料归档从本学期做起,历史材料中的高水平成果,建议在本轮档案建设中进行归档,历史材料中常规运行材料因客观原因无法找到或无法归档的,不做强行要求。
(二)学院常规工作考核指标——教学部分
根据人事处要求,教务处修订了学院常规工作考核指标中的教学部分,现将考核指标(见附件1)提前发给各学院,最终指标以人事处发文为准。请各学院对照指标,提供相应的材料。此部分材料无须刻意制作档案盒,部分材料可以在教学档案中进行归档,方便电子版展示的材料,提供电子版本即可。本次检查中未完成的事项,可以在人事处组织的年终考核前补充材料到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工作会议
2021年11月15日8:30,请各教务办主任到实训楼220参加检查工作会议。
(二)互评检查
2021年11月15日9:00起,到各学院开展互评检查,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
四、其他事宜
本次检查本着相互学习、以查促建的原则,请各学院展示自己良好的风貌的同时,积极向其他学院学习先进经验。
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